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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1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各经营户:

为做好全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及《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要求等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布点原则及办证条件

(一)布点原则

1.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五条规定,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负责烟花爆竹零售店的布点规划工作。

2.全县范围内已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且满足换发证安全审查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专店全部依法依规审查,符合专店经营条件的换发新证,换证工作采取集中换证方式,符合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专店可按照要求换发新证。

3.所在地规划指标有空缺名额时,有意向经营(零售)业户可报名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有经营零售点见附件2)。

4.西畴县辖区内不设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

(二)办证条件

1.一是主要负责人严格持证上岗,零售店按照“一人、一证、一点”要求进行申请,即:一位主要负责人只得申请一本《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且只能在同一地点经营。主要负责人(须与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人一致),必须经应急部门公布的考试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依法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二是现有零售店可按照“先岗后证”,主要负责人须在6个月以内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逾期按照不具备法定条件撤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三是其他从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2.零售户经营所在地规划布局名额已满的实行“退一进一”适当竞争原则;所在地规划指标有空缺名额时,新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业主向县应急局提交申请,由县应急局进行现场审查,经审查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业主名额超过所在地规划布局名额时,采取摇号抽取确定许可经营户。

3.烟花爆竹零售店要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0㎡)。

4.零售场所与其他场所联建时,不应有楼梯或洞口相通,其上方不应作为营业场所,不应有人员留宿。

5.零售场所与其他场所联建时,其隔墙厚度应为不小于180毫米的密实砖墙,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其他密实墙,隔墙上不应设置门窗和洞口。

6.烟花爆竹零售场所不得作为其他生产、经营和生活等场所的进出通道。

7.烟花爆竹零售店的安全疏散门宜采用向外开启的平开门。

8.在零售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严禁烟火”、“易燃易爆”,以及周边设置“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警示标志。

9.烟花爆竹零售店实行专店、专人销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至少配备两具5公斤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及消防水、水桶、消防锹及消防沙等必要的应急器材)。

10.烟花爆竹零售店内不得吸烟、生火,不得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设有生活设施,不得住人。零售场所电器、线路要达到防爆要求,严禁有明火。

11.烟花爆竹零售店不得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12.烟花爆竹零售店与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及人员密集场所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周边50米范围内无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店,与学校、幼儿园、车站、医院、养老机构、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输变电站、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和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边缘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13.建立从业人员安全责任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购销管理和储存保管等各项规章制度。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予办理的情形

1.经营零售店安全经营条件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的。

2.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

3.超过时限未提交申请资料的。

二、意向报名及场所审查

(一)意向报名

烟花爆竹零售店实行专店经营模式,当年经营(零售)业户有意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的,请于当年8月2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到西畴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股报名。

(二)场所安全条件审查

当年8月20日-9月2日,西畴县应急管理局对意向报名业户提供的经营场所周边、经营场所内部安全条件进行审查。

三、安全培训

当年9月30日前,经营场所审查合格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业户从业人员到具备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四、审批办证

通过现场安全条件审查及主要负责人培训考核合格的业户,于当年10月20日前到西畴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相关材料,并在10月30日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附件1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pdf

附件2西畴县烟花爆竹零售店规划空缺名额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