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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西畴县城镇规划区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方案(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4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第1号)

为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城镇建设品质,解决好城乡规划区范围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政办发〔2021〕88号),西畴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西畴县城镇规划区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方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文山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决定举行《西畴县城镇规划区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方案》(听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西畴县城镇规划区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方案》(听证稿)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于2024年3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听证会的2号公告上发布。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39人。其中:

1.本县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社会普通公众或利害关系人18人;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代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律工作者21人。

听证代表由县自然资源局从申请报名人员中,按照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从上述不同行业、职业和地区的人员中选择确定。每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有关单位推荐,县自然资源局邀请产生。

3.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自然资源局推荐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2人,一是自愿报名或从未被选取的报名听证代表人中确定;二是由西畴县自然资源局邀请参加,符合听证代表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名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

四、听证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较为明确意见或建议;

(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公正、理性陈述意见和建议;

(五)能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六)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均可向西畴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报名可采用信函、传真、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信函寄至西畴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确权股(邮政编码:66359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联系电话:0876-7622372;报名传真,0876—7622372;网络报名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670437761@qq.com。

报名人员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详见附件)。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参会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七、听证会参会通知

西畴县自然资源局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后,将在西畴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同时,将电话通知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参会,并按规定将有关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联系人及电话:(西畴县自然资源局 何昌粉 侯廷青0876-7626491)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申请表.docx

西畴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4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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