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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4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2023年第2号(总第39号)目录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告)

1.西畴县信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阶段性跟踪审计结果公告(1)

2.2022年度西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8)

3.西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13)

4.西畴县县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调查审计结果公告…………………………………………(18)

主办单位:西畴县审计局

邮政编码:663500

电    话:(0876)7627167

承印单位:西畴县审计局

西畴县信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阶段性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西畴县审计局对西畴县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区管理委员会、西畴兴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西畴县信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阶段性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

西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西畴县信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西发改发〔2021〕35号)批复建设该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占地面积512亩,建筑面积660000平方米,其中:新建标准厂房500000平方米,物流集散中心6500平方米,物流仓库85000平方米,产品交易中心38000平方米,综合办公用房3500平方米等,大型停车场1个27000平方米;以及网路、供电、给排水、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附属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230 000万元,资金筹措为申请上级补助、银行贷款和地方自筹。

该项目批复的建设单位为兴街管委会,兴街管委会后报经西畴县人民政府批准,把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兴园公司,兴园公司后又将该项目的建设管理权委托给兴街管委会。兴街管委会负责项目管理和资金筹集,兴园公司负责项目招投标工作和相关合同的签订以及支付工程相关费用。

该项目分为三个标段组织实施,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项目于2023年11月陆续开工建设,占地面积约325.86亩,总建筑面积29126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多层厂房、综合办公楼、专家宿舍楼、钢结构厂房、门卫室、公共卫生间、停车场、室外附属工程等。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不满足开工条件就擅自开工建设

该项目于2022年11月陆续开工建设,项目开工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许可。该项目违反了基本建设程序,不满足开工条件就擅自开工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更未进行审批

本项目监理资料反映的开工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时间为2021年2月7日,本项目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的情况。

(三)初步设计应招标未招标

兴园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分为三个标段,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三个标段合同金额合计262万元。该项目初步设计的合同总价已达到公开招投标的标准,但未执行公开招投标程序。

(四)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订立合同

1.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项目负责人及造价人员规定: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造价人员不得更换,如有更换,需经招标人同意且其更换人员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下方可进行更换,并处以5万元/人罚款,其费用从造价服务费中扣除。在服务期间,要求项目负责人每个月到场不得少于15天。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无此约束性条款。

2.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7.3.1履约担保规定: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暂估价金额的5%,担保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无履约担保的相关规定。

3.该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履约保证金规定: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暂估价金额的5%,担保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无履约担保的相关规定。

(五)挪用项目履约保证金

兴园公司将该项目第一标段施工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1 080万元,借于西畴县财政局;将第二标段施工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1 288万元,第三标段施工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1 100万元,借于西畴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六)相关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

1.经现场抽查发现,该项目三个标段施工单位履职不到位,一是第一标段项目经理唐某某长时间不在岗未履行项目经理职责,第二标段更换的项目经理李某某不具备履行项目经理职责的资格;二是施工单位擅自更换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部分更换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部分施工管理人员为其他公司人员。

2.经现场抽查发现该项目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一是未按监理合同足额配备监理人员,部分监理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二是部分标段现场浇筑混凝土时无监理人员旁站;三是对部分标段施工现场工程量确认审核不严。

3.经抽查发现该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公司履职不到位,一是部分造价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二是对部分标段施工现场工程量确认审核不严。

(七)挪用其他项目的专项债券资金

审计抽查发现,兴街管委会将西畴县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4 758万元违规用于该项目,截至2023年4月30日,该笔专项债券资金已使用了4 258万元,资金余额500万元。

(八)专项债券资金未严格专户管理

审计抽查发现,该项目在使用专项债券资金时,未通过兴街管委会开设的专项债券账户对资金实行闭环管理,未进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具体情况表现为:兴街管委会从专项债券账户拨款到兴园公司,兴园公司再即时拨付用款单位,涉及金额       7 473.78万元;兴街管委会从专项债券账户拨款到兴园公司存储,兴园公司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拨付用款单位,涉及金额    21 026.22万元。

(九)专项债券资金产生的利息未上缴国库

审计抽查发现,兴街管委会将专项债券资金21 026.22万元从专项债券账户转到兴园公司账户存储,该笔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5.93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十)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2022年7月5日,西畴县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无偿划拨县国资公司国有建设用地到县兴园公司管理使用的批复》(西政复〔2022〕75号),经政府常务会决定,原则上同意将西畴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占地面积152231平方米(约228.35亩),账面价值7 312万元的其他商服用地,连同购置地块时产生的债务7 312万元一并划拨给兴园公司,以此作为该项目的建设用地。兴园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提出变更土地性质的申请,申请将其他商服用地变更为工业用地,2023年2月17日,西畴县人民政府以《关于532623107-01-01-1230用地性质变更的批复》(西政复〔2023〕6号)对用地性质进行了变更,同意将该地块由其他商服用地变更为工业用地。根据市场价格信息,其他商服用地的价值远远高于工业用地的价值,土地使用性质的改变,无形当中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西畴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关于项目不满足开工条件就擅自开工建设的问题,我单位已移送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关于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更未进行审批的问题,要我单位已移送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关于初步设计应招标未招标的问题,我单位已移送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关于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订立合同的问题,要求兴园公司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完善相关服务合同,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收取有关服务的履约担保;关于挪用项目履约保证金的问题,要求兴园公司应及时收回出借的履约保证金,确保项目结束时按时退还给相关企业;关于相关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对1至2项我单位将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第3项,要求兴街管委会应加强参建单位管理,督促参建单位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关于挪用其他项目的专项债券资金的问题,我单位已移送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关于专项债券资金未严格专户管理的问题,我单位已移送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关于专项债券资金产生的利息未上缴国库的问题,要求兴街管委会应当将上述利息收入缴入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门用于专项债券本息偿付;关于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我单位已移送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西畴县审计局建议:一是提升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水平,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债券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工程建设流程,确保建设项目按质按量完成。三是加强对监理单位、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等参建单位的管理,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合同约定配备人员,并严格履行相关职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西畴县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区管理委员会、西畴兴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积极整改。关于项目不满足开工条件就擅自开工建设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加强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学习,提高责任意识;关于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更未进行审批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待二期建设地点确认后统一起草请示向发改部门进行审批;关于初步设计应招标未招标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加强对招投标的学习,并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关于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订立合同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完善了相关服务的合同;关于挪用项目履约保证金的问题,被审计单位承诺积极协调财政,确保项目结算及时退还;关于相关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被审计单位提醒施工单位和约谈监理单位,对问题进行了整改;关于挪用其他项目的专项债券资金的问题,我单位已移送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关于专项债券资金未严格专户管理的问题,我单位已移送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关于专项债券资金产生的利息未上缴国库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已上缴了利息;关于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我单位已移送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2022年度西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西畴县审计局于2023年5月4日至6月16日,对西畴县本级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执行和管理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 57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1 95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 175万元,调入资金3 136万元,上年结余3 311万元,收入总计 258 146万元,支出总计252 009万元,年终结余6 1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 1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 50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7 02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2 919万元,上年结余1 180万元,收入总计60 722万元,支出总计58 716万元,年终结余2 00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万元,上年结余3万元,收入总计208万元,调出资金200万元,年终结余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6 387万元,上年结余32 838万元,收入总计99 225万元,支出62 839万元,年终结余3 548万元,滚存结余36 38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在财政收支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县财政局积极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在预算支出上能够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顺序安排支出,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全县债务资金未超上级下达限额,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但在审计中也发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平衡预算、违规举借债务、未及时分配下达上级指标资金等问题。审计期间,县财政局对未及时清算(兑付)资金及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已部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举借债务2 759.2万元。

(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平衡预算6 067 .95万元。

(三)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2 668.11万元。

(四)未及时清算(兑付)上级补助资金25 023.59万元。

(五)未及时分配下达上级指标资金44 666.83万元。

(六)未按规定使用预备费1 153.75万元。

(七)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未完成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目标任务。

2.往来款长期挂账。

3.社保基金会计核算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并向县财政局移送了相关事项,要求县财政局积极整改。一是向县财政局移送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4家企业借款888.6万元的问题,截至2023年5月31日,已赔还借款52.07万元,未赔还836.53万元,并要求县财政局督促西畴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归还未赔还借款1 870.6万元,截至2023年7月20日,已赔还1 370.6万元,未赔还500万元。并对全县所属预算单位进行一次摸底核查,核实各单位是否存在预算之外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的情形;二是要求县财政局应制定还款计划,采取措施,限期归还用于平衡预算的资金       6 067.95万元;三是截至2023年7月19日,已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1 663.07万元,要求县财政局将未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1 005.04万元及时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四是对未清算(兑付)的上级补助资金25 023.6万元,制定清算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清算;五是要求县财政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上级资金及时分解下达,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六是要求县财政局严格按相关规定动用预备费;七是针对未完成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目标任务,要求县财政局制订还款计划,积极筹措资金,完成年度上级下达的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目标,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要求县财政局建立往来款定期清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针对社保基金会计核算不规范,要求县财政局对社保基金账套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规范会计核算,确保记账凭证反映内容真实准确,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政府债务化解,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健全完善政府债务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举债融资行为,积极化解政府债务,严控增量、消化存量,有效防范债务风险;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规定,规范预算资金使用范围,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三是加强预算支出进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完善拨款机制,优化拨款流程,提高拨款效率,保证资金下达及时,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一是针对未赔还836.53万元借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列出整改计划,正在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尽快完成整改,针对未赔还500万元借款,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正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完成整改;二是县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清算相关指标进行整改,已完成整改928.9万元,剩余5 139.05万元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分析,分期分批进行整改;三是未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1 005.04万元已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四是已整改清算2022年度上级补助资金2 353.4万元,剩余22 670.19万元将逐项分析情况,建立台账,分期分批进行整改;五是县财政局将组织干部加强对各项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学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上级资金及时分解下达,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六是下一步加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严格按规定设立和使用预备费;七是针对未完成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目标任务问题,在往后年度中,县财政局将逐年制定债务化解计划方案,积极筹措资金,按时偿还到期债务本息,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县财政局下一步将制定往来款清理消化方案,逐年消化往来款项,针对社保基金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社保基金24个账套的问题整改,剩余2账套正在积极整改中。

西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西畴县审计局于2022年3月至6月,对西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县机关事务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办公室、节能与公务用车管理股、资产财务管理股、会议服务股、接待股5个职能股室。

2022年末的核定人员编制17人,实有在职人数16人;编外人员30人(司勤人员13人,会务人员5人);车辆编制26辆,实有26辆。

西畴县财政局下达县机关事务局2022年度预算总额671.97万元(年初预算批复644.59万元,预算调增27.38万元)。决算报表反映部门总收入691.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1.97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总支出68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58万元(人员经费支出326.3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7.28万元),项目支出245.3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8.3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1.3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机关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总体执行较好,财务核算基本能反映年度预算收支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三重一大”相关事项基本通过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策,主要领导坚持“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发言。但审计中也发现更换发动机未办理变更登记、接待费不规范、无预算列支费用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更换发动机未办理变更登记;

(二)原始凭证先记账后审批;

(三)公务接待不规范;

(四)无预算列支费用4.55万元;

(五)“物业管理服务”未办理集中采购;

(六)收取的现金未及时送存银行;

(七)使用不合规的发票列支费用;

(八)油卡充值未通过“库存物品”核算52.59万元;

(九)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十)原始凭证不完整;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更换发动机未办理变更登记问题,及时将更换的发动机合格证全额提交车辆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并根据检验合格的凭据办理变更登记;对原始凭证先记账后审批问题,应查明原因,及时规范处理;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对无预算列支费用问题,应严格执行预算支出的相关规定;对“物业管理服务”未办理集中采购问题,西畴县审计局依法移送西畴县财政局进行处理;对收取的现金未及时送存银行问题,应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对使用不合规的发票列支费用问题,应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报账行为;对油卡充值未通过“库存物品”核算问题,应规范会计核算,对尚未使用的车辆燃油费进行清理及时登记入库;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将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及时清理登记入账,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账、账表、账实相符;对原始凭证不完整问题,应规范原始凭证。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政府会计制度》等常用法规的学习,确保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强化与自身业务有关的规章制度的学习,在业务实操过程中把控好尺度,做到操作规范、核算准确;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对无实质内容的制度和与本单位工作实际不相对应的制度内容,及时组织修改完善,调整充实。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认真梳理,积极整改。一是针对更换发动机未办理变更登记方面存在的问题,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机动车登记规定》,修改完善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管理制度,对公务用车维修更换发动机的情况作了情况说明;二是针对原始凭证先记账后审批的问题,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已组织了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全县各类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对财务工作开展检查,进一步完善财务内控制度,明确严格执行报销支付、记账程序;三是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学习中央省州县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相关接待规定,对接待台账进行自检自查,对2022年接待清单人数与审批单人数不一致4餐和无审批单2餐进行整改完善并收集整理了相关台账资料;四是针对无预算列支费用4.55万元问题,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好2023年的预算,规范程序,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并严守财务管理制度;五是针对“物业管理服务”未办理集中采购问题,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政府集中采购事项,认真组织股室研究,做好2023年需要政府采购事项,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六是针对收取的现金未及时送存银行问题,在2023年10月27日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明确接待人员收取伙食费后及时存入账号;七是针对使用不合规的发票列支费用问题,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表态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0月以来对接待发票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报账行为,对报账的定额手撕发票的票号不在该餐馆向税务机关领用的发票编号中这一情况作了说明,分管领导对接待台账进行检查2次,并严格要求接待人员做好接待台账的审核把关;八是针对油卡充值未通过“库存物品”核算52.59万元的问题,已在2023年10月对尚未使用的车辆燃油费进行清理及时登记入库;九是针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对本单位资产开展全面清理登记1次,并全部录入西畴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对更换的“全省一张网公务用车管理系统”26台已登记入账;十是原始凭证不完整的问题,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完善了2022年租车协议,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对附件不齐全的不给予报销,进一步规范原始凭证。

西畴县县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调查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西畴县审计局自2023年3月至6月,对县级7家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本次抽查的7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共内设32个职能股室,核定人员编制215人,核定车辆编制12辆;年末实有人员137人,实有车辆11辆。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县财政局下达10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年初批复预算3 835.99万元,调减预算1 145.63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2年总收入2 919.91万元,总支出2 826.3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6.0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9.64万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22年7家县级一级预算单位年初预算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编制,部门预算编制的定员定额基本能达到有关标准,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但审计中也发现,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接待不规范、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此次专项审计调查共查处十一类问题金额共计24.97万元,主要问题如下:

(一)固定资产未入账。2个预算单位购入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

(二)未通过“库存物品”核算车辆燃油费。1个预算单位未通过“库存物品”核算车辆燃油费。

(三)收入列往来。1个预算单位收入列往来。

(四)账表不符。3个预算单位账表不符。

(五)往来款项长期挂账。1个预算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六)账务处理不规范。1个预算单位账务处理不规范。

(七)会计核算不规范。2个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

(八)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个预算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九)公务接待不规范。3个预算单位公务接待不规范,其中2个单位接待人数超标,1个单位无接待审批单和接待清单。

(十)无接待对象自行用餐。1个预算单位无接待对象自行用餐。

(十一)多报差旅费。1个预算单位多报差旅费。

四、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财经纪律意识不强,资金支出审核把关不严。单位领导对财务管理重视不够,财经纪律和法治意识不强,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科学和规范管理需进一步提升。

(二)业务能力不强。财会人员对《政府会计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到位、不深入,业务娴熟程度不够,会计业务水平不高,履职能力不足。

(三)内控制度不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监管力度不够,监督检查不力。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级一级预算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并针对问题积极整改。其中: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1个单位已按要求将未入账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入账,1个单位正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尽早入账;关于未通过“库存物品”核算车辆燃油费的问题,1个预算单位立行立改,在今后的油卡充值中规范科目列支,做好加油台账登记;关于收入列往来的问题,1个预算单位已在账务处理中修改核算;关于账表不符问题,2个预算单位将在2023年编报决算报表时进行修改,1个预算单位表示将在今后的报表编制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准确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确保账表相符;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1个预算单位正在积极清理追收款项;关于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1个预算单位已将处理不规范的凭证作了调整;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2个预算单位已表态今后按相关规定规范会计核算,1个预算单位已作出调账处理;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2个预算单位已按要求清理固定资产,申请处置相关固定资产;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1个预算单位已将超标准用餐费用退回单位,1个单位完善了接待清单,2个预算单位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公务接待,严控审核报销;关于无接待对象自行用餐问题,1个预算单位已将违规金额退回单位专户,并对单位接待及用餐情况进行清查,并表示在今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关于多报差旅费问题,1个预算单位已将违规报销的差旅费退回单位专户。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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