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2023年经营主体倍增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持续创优营商环境、实现经营主体倍增的要求,切实推动西畴县经营主体提质增量,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带头弘扬“老山精神”和新时代“西畴精神”,切实增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围绕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西畴精神”实践创新高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实施经营主体倍增计划,梯度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壮大“四上”企业和制造企业,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确保完成经营主体倍增年度目标任务。
二、明确目标,争先进位
(一)总体目标
2023年,全县经营主体净增7637户以上,总量达到20758户以上,增长58%以上,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达到107户以上。
(二)具体目标
1.农业企业净增 83户以上,年底达到233户以上。其中农业龙头企业净增3户以上,年底达到22户以上。
2.工业企业净增95户以上,年底达到267户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净增2户以上,年底达到9户以上。
3.建筑业企业净增273户以上,年底达到498户以上。其中: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净增2户以上,年底达到10户以上。
4.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净增258户以上,年底达到724户以上。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净增3户以上,年底达到14户。
5.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净增202户以上,年底达到588户以上。其中:生产性服务企业净增15户以上,年底达到249户以上。
6.高新技术企业净增1户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净增2户以上。
7.新业态企业净增1户以上。
8.等级旅游民宿净增2户以上。
9.个体工商户净增6726户以上,年底达到18137户以上。
10.外资企业净增 1户以上,年底达到 8户以上。
三、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狠抓产业发展,确保完成倍增任务
1.狠抓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壮大。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以扶持培育特色农业为重点,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建设农业特色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鼓励农村创业创新,提高登记管理效率,推动建立一批绿色化、标准化、数字化农业产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企业。培育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农业产业努力实现“一村一品”、“一乡一特色”。强化企业的管理服务,壮大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稳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加大示范社创建力度,加强社企合作对接,强化指导扶持服务,着力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带动能力。(牵头单位:县农科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狠抓工业企业培育壮大。实施工业企业成长工程,完善工业企业成长升规常态化支持政策,加快项目投产纳规,持续推动一批中小企业培育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强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运行监测调度,实行“一企一策”,加强分析研判。发挥龙头企业支撑带动作用,努力促进延伸产业链,鼓励中小微企业开展产品配套和产业协作,打造企业集群和产业集群,带动中小微企业纳规升级。(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国家税务总局西畴县分局、人行西畴县支行等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狠抓建筑业企业培育壮大。加快实施城市改造、美丽县城建设、县域高速公路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工程,依托重大工程形成一批大项目,依托大项目培育壮大一批建筑施工企业,配套发展一批装修装饰、安装、监理咨询、设计等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推动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鼓励建筑业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落户西畴,支持我县建筑业企业与入文央企和县外大型建筑企业组建联合体和项目公司,共同参与县内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对龙头骨干建筑业企业支持力度,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强县际合作,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支持企业到县外承揽工程。(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4.狠抓商贸企业培育壮大。进一步落实扩大内需政策,积极改善消费环境,促进实体零售业创新转型、跨界融合发展。落实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措施,实施培育新型消费行动计划,加快农村吃穿住用行等传统消费提质扩容,培育壮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企业,充分激发消费潜力。积极搭建电商孵化平台,鼓励数字经济平台和电商企业落户西畴,并推动本土企业联动发展,支持大学生返乡投身电子商务创业,积极培育一批本土电商、网络名店,对新开办的电商企业在政策、技术、市场等给予大力支持,着力孵化电商经营主体,培育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加强限额以下商贸企业跟踪培育,强化资金、项目等资源支持,确保达限企业及时纳入统计。(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5.狠抓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培育壮大。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产业链,构建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依法依规稳妥发展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典当、保理等金融服务企业。推进会展业转型升级,促进展会“双线”创新发展,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专业优势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专业会展企业和特色会展企业。大力挖掘全县本地文化旅游资源潜力,以“西畴精神”为引领,结合民族文化精品打造专班行动,积极推动民族文化等与创意设计、现代时尚、数字技术等融合发展,做精做优做特专业型骨干文旅企业和中小微文旅企业,培育一批新型文化企业、文创企业、智慧旅游创新企业。积极引进康养服务品牌落地,建设集体育训练比赛、健身康体、体育旅游等为一体的国际一流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培育新型体育和体育康养服务业企业。加快养老、托育、家政等家庭服务业发展,培育标准化、品牌化、连锁化、网络化的家庭服务业企业。(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科、县民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邮政管理局、人行西畴县支行等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狠抓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持续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力度。建立税务、农科、工信、知识产权、财政等部门工作联动机制,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以兴街进出口贸易加工区为重点,对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加大企业发明专利权、品种权、研发投入、成长性发展、财务规范等培育,形成“十四五”期间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组织工作人员及技术、财务专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结合企业自身科技创新基础,开展“一企一策”指导服务,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指导企业培育完善各项条件。(牵头单位:县农科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狠抓文化和旅游企业培育壮大。推动旅游业提质升档,大力推进全域旅游,整合全县旅游要素,将城市文化街区、景区景点、酒店、购物、美食等串联,在吃、行、住、游、购、娱各环节扩宽消费路径,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文旅产业经营主体和知名文化企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展旅游商品制造业和文化服务业。创建一批国家A级景区、打造一批山水田园乡村、提升一批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一批星级休闲农庄、推出一批旅游新业态、开发一批旅游新产品。通过资产重组、股份合作、资源整合等方式,延伸产业链,重点培育、扶持竞争力强的龙头文旅企业。全力发展高品质居民生活服务业,围绕旅游、健康等产业的发展需要,大力引入高端餐饮、住宿企业,创建星级饭店,培育旅游住宿业运营主体。(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西畴分局、县农科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投资促进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8.狠抓个体工商户培育壮大。积极支持鼓励大学毕业生和农民工返乡创业,落实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创业指导引导,积极协调解决个体工商户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用工等方面突出问题,激发内在活力,推动良好发展。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个转企”等优惠政策,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投资促进局、国家税务总局西畴县分局、人行西畴县支行等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升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1.优化登记注册服务,便利经营主体准入。优化各级政府服务中心职能,提供“企业开办”集成服务,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预约服务等企业开办业务线上线下“一表申请、一窗发放”。在合理保留线下窗口的同时,引导线下申请通过帮办、导办、代办等方式转为线上办理,切实提升线上线下融合水平,将全县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住房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西畴县税务分局、人行西畴县中支行等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2.强化纾困惠企政策落实,着力稳住存量企业。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好生产要素保障,推动企业正常生产,同时严格落实政策支持,积极制定相关政策,降低企业用电、用水、物流等成本费用,同时通过落实产销对接,积极帮助企业找市场、找订单,推动企业满负荷生产。各行业主管单位结合“三进”经营主体活动,扎实开展经营主体服务行动和停产半停产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复苏专项服务行动,全面落实财税惠企、金融利企、稳岗助企等纾困政策,精准发力稳定经营主体,提振发展信心。对有继续经营意愿但存在一定困难的,要及时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支持,帮助经营主体渡过难关,让经营主体活起来;对有意向退出市场的,引导其采取歇业的方式暂停经营保留经营主体,让经营主体留下来。(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投资促进局)
3.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提升经营主体发展动力。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效益,聚焦高质量发展,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创新能力强、与我县产业契合度好的产业项目。完善重点招商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月度调度、动态跟踪推进督办工作机制。经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县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按照“一个项目配套一个推进组、一个工作方案、一套优惠政策”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解决重点产业链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引进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对来西投资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为企业提供从项目对接洽谈到落地开工的全流程服务。认真落实“一把手招商”、“管行业必须管招商”的要求,各驻点招商联络处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乡(镇)和部门的协调联动,紧盯重点产业、重点地区、重点对象、重点展会,运用委托招商、代理招商、专业招商、联合招商等市场化招商方式,解决好“怎样招”的问题。创新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和投融资模式,提升园区产业基础设施配套能力,强化土地等要素保障,解决好“落在哪里”的问题。(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4.强化延伸宣传,鼓励服务经营主体。在政务服务大厅、LED电子屏、宣传标语、融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的基础上,深入乡村一线,“走村入户”送政策解疑惑,让更多的群众和经营主体知晓政策、分享红利,积极创业兴业。在全社会营造出支持、鼓励、促进经营主体倍增的浓厚氛围,推动形成个体工商户“铺天盖地”、中小微企业“枝繁叶茂”、大型企业“顶天立地”的良好局面。(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5.大力推进“个转企”,优化经营主体结构。
加大“个转企”相关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向广大个体户宣传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对比优势,扩大社会各界对“个转企”工作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激发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个体工商户的排查摸底工作,掌握符合转型升级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数量、规模、经营及发展等情况,明确转型升级的重点行业、区域、对象,建立“个转企”培育库。建立重点帮扶机制,对有转企意愿的个体工商户及时对接,积极引导,重点指导、跟踪服务,开展帮扶、引导、培育工作,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咨询服务,进一步提升转企成功率。通过政银企紧密协作、发挥合力,打造“点线面结合、中长期兼顾”的助力个体工商户发展模式。(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工信商务局、县农科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突出“十个一批”,狠抓经营主体总量
1.围绕资源经济培育一批经营主体。充分挖掘西畴县的资源禀赋优势,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将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将培育经营主体与资源资产综合开发利用充分结合,提升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以资源换产业、以资源换市场,带动发展一批经营主体。(各乡(镇)政府,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农科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县住建局、县农科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机关事务局、县供销社依职责落实)
2.围绕园区经济带动培育一批经营主体。发挥兴街工业园区资源优势条件,吸引企业集中入园发展。提升园区产业集聚度和入园企业竞争力的同时,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专业企业集群,带动发展一批上游、下游和周边产业经营主体。加强兴街进出口贸易加工区与盘龙工业产业集聚区、天保口岸核心区合作,积极推进云南麻栗坡边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推动一批境贸易、国际物流经营主体落地。围绕西畴县产业延链补链强链,鼓励企业完善产业链管理,加快发展上游、下游产业链,实现全产业链发展。(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兴街管委会,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
3.围绕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育一批经营主体。鼓励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推进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全力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严格落实自主创业补贴等相关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加大创业孵化载体培育力度,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孵化服务,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跟踪服务,做到“扶上马,送一程”。(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团委、县工信商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围绕第三产业带动培育一批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商服贸经营主体,挖掘楼宇经济、夜市经济等经营主体潜力,督促租赁柜台、市场租赁摊位、流动商贩、夜市摊贩、房屋租赁等有经营行为的经营主体办理营业执照。(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5.围绕发展特色农业培育一批经营主体。以“优化布局、突出优势、精准扶持、提高效益”为主线,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打造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为着力点,通过优选产业范围、改进扶持方式、优化管理机制,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引多元资本扩大投入,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围绕茶叶(大树茶、古树茶、台地茶)、乌骨鸡、苦参、水果等地方特色农业,加大政策和项目资金扶持力度,推动产生并发展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牵头单位:县农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各乡(镇)政府)
6.围绕打造民族文化品牌培育一批经营主体。持续加大对民族刺绣产业的扶持力度,通过设置刺绣车间,引进刺绣企业和培育本土刺绣主体入驻。加强与职业技术学校的联合,将学校作为民族刺绣和手工艺品技能型人才的培训基地,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开展民族刺绣技能提升培训、手工艺品设计制作培训、电商培训等各类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我县绣娘的刺绣技艺,激发创业就业的活力。(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宗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围绕乡村振兴促进培育一批经营主体。加快“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创建,大力支持农村群众和脱贫户开办种养殖、农特产品加工销售、农业服务、农资种子农具销售等经营主体。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动员种养大户、专业户、种烟大户、农业经纪人等成为经营主体。(牵头单位:县农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乡村振兴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林草局、县文旅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
8.围绕“政银企合作”吸引培育一批经营主体。拓宽“政银企合作”渠道,持续落实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融资担保政策、创业担保贷政策。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各商业银行创新推出开办贷、创业贷、置换贷、扶持贷等金融产品,拓宽经营主体资金来源渠道,力争普惠小微贷款增长30%以上,解决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吸引发展一批经营主体。(牵头单位:县财政局、人行西畴县支行;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9.围绕政策支持引导培育一批经营主体。做实做细“双创”服务工作,加大创业创新政策支持力度,将各类优惠政策用好用足。落实减税降费、“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优惠、分布式光伏开发、林业补助和货款贴息等政策;积极推进将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政策覆盖范围,可缴可贷。整理出台优惠、激励机制,用政策吸引人民群众,提升人民群众从村民变主体的动力,用政策支持引导发展一批经营主体。(各乡(镇)政府,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商务局局、县农科局、县住建局、县农科局、县林草局、县文旅局、县投资促进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西畴县支行、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县妇联、县团委依职责落实)
10.围绕打造网络销售平台带动培育一批经营主体。充分发挥众创空间、网络销售平台投资成本低、不受地域、时间限制等优势,积极搭建电商孵化平台,推动知名电商企业与本土企业联动发展,大力孵化电商经营主体。探索整合商务、网信、乡村振兴等项目资源,打造西畴本土网络销售平台,低门槛吸引广大农村群众入网创业开办电商经营主体,逐步培养一批本土链主企业。充分挖掘辖区内微商、抖音网络销售人群资源,纳入监管范畴,应登尽登。(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委网信办、县财政局、县农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牵头单位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结合目标任务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督促落实;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抓具体,一线推进落实。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细化实施方案,制定任务清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责任到人,要把稳增长、促就业、增税收等作为经营主体培育的结果导向,在服务、改革、落实上下功夫,以经营主体的蓬勃发展为稳增长、促就业、增税收提供坚实支撑。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经营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培育经营主体的重要意义,宣传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的政策措施,做好政策措施解读,扩大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要及时总结推广经营主体培育发展中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做法,充分提振经营主体信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监督监测。县政府督查室要将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跟踪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日常监测,强化工作调度。
(四)强化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等工作制度,各乡(镇)、县级各牵头单位要加强请示报告,每月30日以前将本乡(镇)、本部门经营主体培育情况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下月1日以前将全县上月经营主体发展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县市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政策研究,强化考核评价工作,确保高标准完成指标任务。
附件一:西畴县2023年促进经营主体倍增任务分解表
附件二:西畴县2023年促进个体工商户倍增任务分解表
附件三:西畴县2023年促进经营主体倍增推动“个转企”任务分解表
附件四:西畴县2023年促进农业企业倍增任务分解表
附件五:西畴县2023年促进建筑业企业倍增任务分解表
附件六:西畴县2023年促进工业企业倍增任务分解表
附件七:西畴县2023年促进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任务分解表
附件八:西畴县2023年促进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任务分解表
附件一:
西畴县2023年促进经营主体倍增任务分解表
牵头部门 | 经营主体类型 | 2022年实有数(户) | 2023年任务数(户) | 净增任务(户) |
县农科局 | 农业企业 | 150 | 233 | 83 |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 19 | 22 | 3 | |
县工信商务局 | 工业企业 | 172 | 267 | 95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7 | 9 | 2 | |
县住建局 | 建筑业企业 | 225 | 498 | 273 |
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 | 8 | 10 | 2 | |
县工信商务局 | 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 466 | 724 | 258 |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 11 | 14 | 3 | |
县发改局 | 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 386 | 588 | 202 |
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 234 | 249 | 15 | |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 1 | 1 | 0 | |
县文旅局 | 新业态企业 | 0 | 1 | 1 |
4A级及以上景区(景区运营公司) | 1 | 1 | 0 | |
等级旅游民宿 | 0 | 2 | 2 | |
县农科局 | 高新技术企业 | 1 | 2 | 1 |
科技型中小企业 | 23 | 25 | 2 | |
县投资促进局 | 外资企业(含分支机构) | 7 | 8 | 1 |
县市场监管局 | 个体工商户 | 11411 | 18137 | 6726 |
县农科局 | 农民专业合作社 | 311 | — | — |
经营主体总量 | 13121 | 20758 | 7637 |
附件二
西畴县2023年促进个体工商户倍增任务分解表
序号 | 责任单位(部门) | 净增任务数 (户 ) | 备注 |
1 | 西洒镇人民政府 | 1200 | |
2 | 兴街镇人民政府 | 1300 | |
3 | 鸡街乡人民政府 | 800 | |
4 | 董马乡人民政府 | 600 | |
5 | 法斗乡人民政府 | 800 | |
6 | 蚌谷乡人民政府 | 600 | |
7 | 莲花塘乡人民政府 | 600 | |
8 | 新马街乡人民政府 | 600 | |
9 | 柏林乡人民政府 | 500 | |
合 计 | 7000 |
附件三
西畴县2023年促进经营主体倍增推动“个转企”任务分解表
序号 | 责任单位(部门) | 任务数 (户 ) | 备注 |
1 | 县工信商务局 | 25 | |
2 | 县卫健局 | 10 | |
3 | 县文旅局 | 10 | |
4 | 县住建局 | 10 | |
5 | 县农科局 | 20 | |
6 | 县市场监管局 | 35 | |
7 | 县人社局 | 15 | |
8 | 县交通运输局 | 10 | |
合 计 | 135 |
附件四
西畴县2023年促进农业企业倍增任务分解表
序号 | 责任单位 | 净增任务数 (户 ) | 备注 |
1 | 西洒镇人民政府 | 12 | |
2 | 兴街镇人民政府 | 16 | |
3 | 鸡街乡人民政府 | 10 | |
4 | 董马乡人民政府 | 8 | |
5 | 法斗乡人民政府 | 10 | |
6 | 蚌谷乡人民政府 | 8 | |
7 | 莲花塘乡人民政府 | 11 | |
8 | 新马街乡人民政府 | 4 | |
9 | 柏林乡人民政府 | 4 | |
合 计 | 83 |
附件五
西畴县2023年促进建筑业企业倍增任务分解表
序号 | 责任单位(部门) | 净增任务数 (户 ) | 备注 |
1 | 西洒镇人民政府 | 25 | |
2 | 兴街镇人民政府 | 25 | |
3 | 鸡街乡人民政府 | 20 | |
4 | 董马乡人民政府 | 20 | |
5 | 法斗乡人民政府 | 20 | |
6 | 蚌谷乡人民政府 | 15 | |
7 | 莲花塘乡人民政府 | 20 | |
8 | 新马街乡人民政府 | 15 | |
9 | 柏林乡人民政府 | 15 | |
10 | 县住建局 | 30 | |
11 | 县水务局 | 10 | |
12 | 县农科局 | 10 | |
13 | 县工信商务局 | 10 | |
14 | 县交通运输局 | 10 | |
15 | 县教育体育局 | 10 | |
16 | 县乡村振兴局 | 10 | |
17 | 兴街管委会 | 10 | |
合计 | 275 |
附件六
西畴县2023年促进工业企业倍增任务分解表
序号 | 责任单位(部门) | 净增任务数 (户 ) | 行业分类 | 备注 |
1 | 县工信商务局 | 20 | 非金属矿物制品;纺织业;其他制造业 | |
2 | 县农科局 | 20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
3 | 县市场监管局 | 15 | 食品制造;酒、饮料和精茶制造 | |
4 | 县林草局 | 20 | 木材加工;家具制造业 | |
5 | 县住建局 | 20 | 金属制品业(金属门窗加工制造) | |
合 计 | 95 |
附件七 西畴县2023年促进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任务分解表 | |||||
序号 | 责任单位(部门) | 批发零售业(户) | 住宿业(户) | 餐饮业(户) | 备注 |
1 | 县工信商务局 | 110 | |||
2 | 县农科局 | 50 | (涉农) | ||
3 | 县发改局 | 2 | (涉粮油) | ||
4 | 县公安局 | 6 | |||
5 | 县市场监管局 | 90 | |||
合计 | 162 | 6 | 90 |
附件八
西畴县2023年促进服务业企业(不含批零住餐)倍增任务分解表 | ||||
序号 | 责任单位(部门) | 任务数(户) | 努力方向 | 备注 |
1 | 县住建局 | 30 | 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业 | 房地产、装修装饰、物业管理等 |
2 | 县农科局 | 30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3 | 县教育体育局 | 10 | 教育 | 教育、技能培训机构等 |
4 | 县市场监管局 | 2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房屋出租业主等 |
5 | 县文旅局 | 10 | 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等 | 娱乐、民宿等 |
6 | 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30 | 道路运输业 | 农村客运车辆组团等 |
7 | 人行西畴县支行 | 5 | 金融业 | 保险、理财等 |
8 | 县水务局 | 5 | 水的生产和供应 | 桶装水、包装饮用水等 |
9 | 县民政局 | 10 | 社会服务业 | 养老、家政服务等 |
10 | 县工信商务局 | 30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11 | 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 30 | 废弃物综合利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秸秆焚烧、厨余垃圾处理、维修等 |
合计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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