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政务要闻>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五批举报环境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17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2021年5月1日,西畴县收到督转〔2021〕第23号文第二十五批交办编号为D2YN202104210044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反映文山州西畴县董马乡锅地塘村鑫煌矿业(位于小寨旁)无边坡防护措施,未及时回填采空区,矿渣经雨水冲刷进入农田毁坏周边农作物。接到转办件后,西畴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2021年5月1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黄明勇带队,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钟华陪同,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农科局、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董马乡人民政府等部门相关人员,深入现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完善整改工作方案,按照整改方案有序推进办理,现将举报环境问题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2021年5月1日,举报问题调查工作小组向文山市兴煌矿业有限公司西畴分公司下发了《西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转办第二十五批群众举报投诉件整改工作的通知》,已责成该企业采取以下措施:1.对类似问题在矿区范围内进行全面排查,做到立行立改,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2.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整改内容;3.针对反映问题明确专人负责,每天17:00时前向自然资源局上报整改情况;4.强化环境意识、安全意识、法治教育,对反映地块可视范围内路面、水沟、边坡、耕地严格对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全面整改完善,科学规划施工和设计,严格质量要求,确保群众满意。至2021年5月1日23:00,完成工程整改进度10%;2021年5月2日23:00,企业对群众受积水冲刷的土地进行翻耕,翻耕面积约0.12亩,完成工程整改进度90%;2021年5月3日上午8:00,企业完成地埂增高加固工作,完成土地平整,平整面积约43亩,完成工程整改进度100%。2021年7月7日,我县组织了县自然资源局、县农科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县应急管理局、董马乡人民政府6个相关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县级验收,各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对整改完成情况现场查验提出意见,召开验收会议,填写自查自验表。经过自查自验,最终通过县级验收并请示申请州级验收。11月19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到展开复查复验,通过现场查看和整改档案审查,最终通过验收。至此该举报件已完成办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6-7622372;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青年路西畴县自然资源局,邮编663500。

西畴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7日

终审:西畴超管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