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政务要闻>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中共西畴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9-17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26日至6月4日,县委第九轮第三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9月1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班子扫黑除恶政治站位不高

(一)党的理论武装不力

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扫黑除恶理论知识的掌握十分欠缺,“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未落实到位。表现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未形成常态,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基础理论知识欠缺。

整改情况:2019年9月1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后,县自然资源局来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全年共计10次,并于2019年9月17日举行了以扫黑除恶为专题的理论学习。每次集中学习抽取部分干部职工进行交流发言。通过学习,系统党员干部理论知识水平明显增强,工作能力得到提高。

(二)对扫黑除恶重要性认识不足

1.党组对扫黑除恶、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未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整改情况:2019年共召开党组会5次、班子会6次专题研究工作,以扫黑除恶为主题,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召开推进会、专题会安排部署工作19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学习培训2次、知识测试1次。通过安排部署和培训测试,进一步提升了自然资源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线索排查、信访化解能力,提高服务全县各项工作的综合能力。

2.工作形式主义。2018年和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中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内容一模一样;部分线索排查登记表中排查人、排查主体等信息不全,存在敷衍应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制定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围绕系统各项工作,严格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主要围绕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土地整治项目、不动产登记服务、土地要素保障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实施方案中倒逼工作进度、责任到人、全面列出具体有效的实施措施,并经反复斟酌研究讨论决定最终定稿,实施方案的制定为自然资源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通过学习讨论《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结合“三会一课”等狠抓系统思想建设,狠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通过学习教育全面提高了系统干部思想觉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立党为公、勤政为民、实事求是的思想在党员干部的头脑中深深扎根,构建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3.扫黑除恶宣传发动不深入。党组没有结合本职全面研究本系统扫黑除恶宣传发动方案,机关、站(所)宣传痕迹仅有几条宣传横幅,从自然资源局机关到站(所)、农村没有形成强烈的扫黑除恶宣传氛围,广大农村群众不能全面知晓土地使用中哪些行为可为,哪些行为不能为,哪些土地违法行为涉黑涉恶。

整改情况: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三月法制宣传月”、“4.22地球日”、“六月安全生产月”、“民族团结创建示范宣传”、“六月安全生产月”、“6.25全国土地日”等契机,结合部门法律法规宣传,上街摆摊设点、深入土地整理项目区、矿山企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广泛宣传,在重点矿山企业悬挂宣传标语、宣传横幅共计30余条,发放《扫黑除恶知识读本》《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通过宣传引导,营造全县良好用地氛围,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为县域内土地管理和营造和谐西畴、法治西畴、绿色西畴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党组班子履行扫黑、除恶、治乱工作职责不力

(一)行政不力诱发“两违”问题泛滥

1.工作方法简单,执法不力。自然资源局所提供的375个违法用地名单中,9成以上违法案件仅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没有就制止违法行为做群众思想工作,需要后续开展的执法程序没有跟进,导致行政执法没有威慑力,甚至助长了不法人员肆意违法借机敛财。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对全县7乡2镇进行实地调研,与当地政府进行对接,提出了自然资源部门与当地政府组织拉网式排查、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重点区域排查“双向”同步推进的工作方式,全面进行清理,切实做到区域全覆盖、问题无遗漏。二是下发了《责令停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230余份。三是对于发现的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紧密联系强化合作,对辖区内重点区块、重点类型的存量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排摸、规划分类,严守用地底线,明确违章建筑情况,列出问题清单,控制增量,减少存量,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全面抓好整改。

2.履职不力,与职能部门间协调配合极为欠缺。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违法建筑中,有的违建处于公路控制线范围,有的处于城市规划区,有的占用基本农田违建公墓,针对这些问题,原国土资源局党组未履行好协调职能,同时请示汇报工作不力,导致“两违”整治杯水车薪,没有收效。

整改情况:2019年以来在县人民政府主导下,由我单位牵头,组织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西畴县17户违法违规建筑依法拆除。拆除违法占地面积3800平方米、违法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参与依法拆除西洒镇英代梁子杆标脚东安第一居民小组违建公墓1500㎡,拆除西洒镇英代小寨违建公墓300㎡,共拆除违建公墓1800㎡。

3.土地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被忽视,导致群众缺乏对土地法律法规的了解掌握。全县农村“擅自建房”问题突出,“擅自建房”被群众以合法化予以认同,县(乡)自然资源部门对辖区内擅自建房的问题没有清楚掌握。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三月法制宣传月”、“4.22地球日”、“六月安全生产月”、“民族团结创建示范宣传”、“六月安全生产月”、“6.25全国土地日”等契机,结合部门法律法规宣传,上街摆摊设点、深入土地整理项目区、矿山企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广泛宣传,在重点矿山企业悬挂宣传标语、宣传横幅共计30余条,发放《扫黑除恶知识读本》《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二是加强巡查力度。2019年,共开展土地、矿山执法巡查300余人次,并下发了《责令停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230余份,通过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群众知法守法意识得到了较大提升,土地违法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4.建设用地审批不畅致使群众不得已为违建,原国土资源局未就该问题商请相关单位或请示报告县政府予以解决。

整改情况:2019年9月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建设用地审批不畅问题,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查找审批不畅原因,主动解决审批过程中难点、堵点问题,截至2019年12月31日,西畴县2019年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共审批665户。后因职能调整,自2020年1月1日开始,该项审批事项已移交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审批。针对违建问题,2020年5月我单位组织起草了《西畴县处置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实施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待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混乱

1.对临时采石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不实。负责矿产资源管理的内设机构矿产资源管理股对全县矿产资源开采情况没有做到清楚掌握,3次提供给巡察组的备案临时采石场数量前后不一(分别为18、20、24个)。自然资源局作为矿产资源行业主管部门未履行好协调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和管理服务临时采石场的职责,导致临时采石场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强化对临时采石场的管理和服务,加强对各乡(镇)的业务指导。建立全县临时采石场清单,把准临时采石场坐标位置,开展定期走访,并动态掌握采石场开采活动和情况,对越界开采、违法开采的矿业权人进行责令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备案,及时跟踪问效。2020年以来,结合全州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制订了《西畴县规范采石场审批开采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报经第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18次班子会议研究并批准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全县非经营性临时采石场的审批、开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2020年至今共开展了5次专项排查工作,排查33个点,出动车辆18台次,82人次,对全县涉及的7个乡(镇)14个采石场进行了民爆物品清理,全部断电关停。

2.部分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工作作风不实。巡察组到柏林乡巡察时,乡自然资源所所长通过导航才找到了本乡2个采石场位置;巡察组在法斗乡发现三处地方违法采石,而乡自然资源所仅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未对违法活动进行跟踪监督和做群众思想工作,导致违法者依然我行我素进行非法采石活动。

整改情况:为切实转变各所干部工作作风不实问题,局党组于2019年11月7日对各所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要求各所干部要提高工作的针对性,保持警钟长鸣,以担当作为、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各项管理工作,并督促各所干部强化理论学习并定期向党组汇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通过谈话提醒等方式,西畴县自然资源系统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得到明显提振,系统各项工作推进有序。

(三)对重大工程项目监管缺失

鸡街乡海子村上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法斗乡脱皮树村土地整治项目、法斗乡董有村土地整治项目、兴街镇拉孩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董马乡么铺子村土地整治项目因跟踪管理和服务不到位,未能完成项目验收。

整改情况:目前,鸡街乡海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法斗乡脱皮树土地整治项目完成终验,董马么铺子土地整治项目已县级初验。法斗乡董有土地整治项目、结算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准备进行初验。兴街镇拉孩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正在结算,待验收。

三、扫黑除恶综合治理行动迟缓,工作被动

1.党组未就系统历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积案进行扫黑除恶研判排查。巡察组进驻时,自然资源局仅应付式地排查了1条似是而非的线索,有5条为扫黑办移交线索,而扫黑办移交的线索大部分是自然资源局多年来所了解掌握的违法占地突出信访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接到信访线索23条,均按照《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办理并经信访复查,充分利用“三月法制宣传月”“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宣传契机,通过摆摊设点、发放资料和咨询服务等形式,对法律法规和信访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正确认识,对反映问题,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2.部分线索未及时报告。如骆家塘村委会3户农户阻碍征地的问题,法斗乡新箐村委会松山坡违法采矿问题,兴街镇老街村委会、安乐村委会交界和三光村委会违法采矿问题未及时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8月23日,在县人民政府的主导下,多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对西洒镇骆家塘村委会上坝尾片区3户1.171亩土地进行依法征收。二是2019年共出动车辆36台(次),人员68次,开展巡查次数38次,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3起,查处一起,没收铝土矿411.5吨,矿石处置费用20861.63元已缴县财政。

四、对矿产资源领域违法问题深挖彻查不力

原国土资源局在法斗乡新箐村委会松山坡村小组、法斗乡三元井三家寨村小组、兴街镇三光村委会和兴街镇老街村委会、安乐村委会交界发现非法采集铝土矿行为,但没有就非法采集铝土矿的来龙去脉作详细调查,没有弄清楚违法行为所涉及的人和事。

整改情况:目前,法斗乡新箐村委会松山坡村小组、法斗乡三元井三家寨村小组已停止偷采铝土矿违法行为。兴街镇三光村委会和兴街镇老街村委会、安乐村委会交界发现的非法采集铝土矿行为,经调查,该情况为村民在整理租用土地产生的行为,经过我单位多次宣传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目前该行为已停止。我单位就该情况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并提出处理建议,没收开采出来的铝土矿并进行处置。此次行动共没收铝土矿411.5吨,矿石处置费用20861.63元已缴县财政。

2020年5月25日出动40余人,对蚌谷乡木者村委会下坝村盗采铝土矿进行打击,对作案的挖机1台、铲车1台、筛机1台、发电机1台、运载货车3辆进行暂扣,实施证据固定,截至目前,已对当事人立案处罚4万元,并督促其复垦到位,案件已办理完结。

五、党的建设严重缺失,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严重

(一)党组班子缺乏凝聚力、战斗力

1.对原国土资源局班子进行民主测评,结果不理想。通过对原国土资源局党组班子进行民主测评,单位干部职工有12人认为班子不团结,占参评总人数的26%。

整改情况:经常开展座谈交流、交心谈心、会议交流、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县纪委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动员会上对2019年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44位干部职工参与民主测评,收回44份民主测评表,班子及班子成员均获得100分。

2.班子成员担当不够,存在推诿扯皮。党组或行政班子会议议而不决的情况频发;一些该由班子成员出面协调解决的问题不主动担当作为;班子成员之间存在推诿现象,下属工作推诿、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在班子中实行每周重点工作提示,每周日18点前各班子成员向主要领导反馈上周提示工作完成情况,并在单位通报,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以提高年轻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目的,加强对年轻干部责任意识、专业水平、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培养,对单位干部轮岗管理,营造单位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并于2019年10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重点围绕党组班子在政治站位、履行职责、党的政治建设、党的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查摆问题,撰写个人发言提纲,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上大家直面坦率指出问题,针对指出的问题虚心接纳认领,通过整改,议而不决频发问题未发生过,班子及股(室)、所未发生推诿扯皮现象,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显著提高。

(二)党的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极为滞后

1.党组领导意识淡薄。巡察组在对党组开展党的理论知识测试时,有的党组领导填写职务时只写了行政职务而未写党内职务,细微之处显现党组领导对党的工作责任意识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领导一切工作意识,对党的方针政策、党的纪律规矩进行了深入地学习研究,增强理论知识水平,提高工作的能力,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二是强化对党组班子成员材料的审核把关,对职务填写、信息填报等材料进行审核校对,未填写正确的予以修改纠正,并及时告知,强化党管一切在认知、认识、认可、认同上相统一。

2.党的建设工作缺位。通过查阅2018年以来党组会议记录,未见一次研究党的建设工作的记录。党组未履行对党支部的领导责任,对党支部工作存在什么问题未作了解掌握和分析研究,党支部“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表面化形式化。2018年4月17日,在全党上下号召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时候,国土资源局党支部第二党小组会还在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党中央2018年10月28日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直到2019年才开展了学习,支委班子作为贯彻落实该条例的核心主体未对此条例进行过研究;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从党组到职工至巡察组进驻时未开展学习;党小组学习、党课、主题党日活动记录无实质性内容;自然资源局全体干部距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的要求差距甚远,通过对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党的十九大基础理论知识测试,没有一人能作出完整回答,绝大部分干部职工回答正确率达不到50%,甚至有部分同志什么也答不出来。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把党建工作作为主业,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政绩。从2019年9月16日起自然资源党支部全体党员同志使用统一的学习笔记本,用于“三会一课”记录,并逐步规范记录内容,定期不定期检查会议记录本,确保记录的事项准确、全面、真实。二是强化理论学习的与时俱进。充分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建议,丰富学习活动内容,如反腐类专题党课、每周五下午间定期开展有关文体活动等提高了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局主题教育办将每次学习内容派发到各位领导、党员、干部手中,并督促党员干部进行自学;三是重新调整各党小组组长和组员,目前各党小组已能够正常开展党小组活动;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应知应会知识进行测试,通过测试党员同志应知应会知识做到较好掌握。

六、党组履行组织领导工作缺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一)党管人事工作缺位,单位内设机构与人员管理不畅

1.对内设机构与人员编制管理不规范。截至巡察组进驻时,上级核定国土资源局内设行政机构14个,行政编制15名,局长1名、副局长4名,机构与人员编制矛盾十分突出,致使有的股室有名无实,有的股室人员调派拆东墙补西墙。如:地质勘查储量管理股、测绘管理股、信息技术股3个股室职能已整合至其它股室,而被整合的机构却没有报批核销;办公室、耕地保护股、征转用地管理股人员全是从其他股室、事业单位抽调。

整改情况:根据机构改革,已核定我单位机关内设股室6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0个(含执法大队及各乡镇所),所属事业单位4个。并根据股室职能及人员专业特长,进行职能相近股室合并办公。政策法规股与执法大队合并办公,利用股与收储中心合并办公,规划测绘股与规划中心行合并办公,确权登记股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合并办公。

2.对下属事业单位西畴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上级核定执法监察大队编制12名,而实有人员只有4人,其中2人为驾驶员,远远满足不了全县土地执法工作需要。

整改情况:一是经政策法规股与执法大队合并办公后,又抽调5名业务骨干开展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力量。二是经与县人民政府汇报,从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一名专职驾驶员到我单位专职驾驶公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审批。

3.对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乡(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配备不到位。对乡(镇)自然资源所(原国土资源所)、乡(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配备不到位。巡察期间9个乡(镇)所(站)中西洒镇、兴街镇实有在岗人员2人,其余乡实有在岗人员均只有1人,实有在岗人数达不到核定编制数的三分之一;部分乡(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也未配备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因各所编制为参公管理,目前全县公务员编制为超编情况,暂不能解决乡镇所空编情况。二是乡(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不由我单位配备,由各乡镇党委配备,我局已深入乡镇沟通交换意见,引起乡党委政府重视,确保业务正常办理。

4.自然资源系统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加之人员抽调较多严重影响县自然资源局工作正常运转。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7月从县林草局随职能划转7名事业人员,划转到位4人。二是2019年9月,调入6名事业人员。目前系统共有干部职工79人,其中公务员41人,事业人员38人。

(二)党组班子对工会、妇女组织工作的领导缺位

整改情况: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党建带群建活动。一是党组及班子成员对干部职工开展端午、中秋、国庆节前廉政谈话,切实做到党组严管就是厚爱,党组监督就是保护,并向工会会员开展中秋、国庆节慰问,全方位关爱干部职工;二是创建职工暖心驿站,党组每年对贫困职工、生病职工及家属、职工生育等开展慰问,已慰问生育职工及家属2户、生病职工1户。

   七、巡察发现的其他问题(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一)部分房地产商申请房地产用地时申请为纯住宅,而开发地产时开发为商住用地,致使买房人办理不了房屋所有权。如:天誉华庭房地产

整改情况:天誉华庭A、B区已完成大证办理。

(二)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未按绿化面积要求建设。如金玉商业中心绿化面积不足

整改情况:金玉商业中心房地产商已购买相应的盆栽,整个小区的绿化率已提高至20%以上。今后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文山州城镇技术管理规定、专项规划等要求进行审查,严格执行规划,对不按规划建设的,将不予验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西畴县自然资源局;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青年路;电子箱:xichougt@163.com。

                       中共西畴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0年9月16日

终审:西畴超管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