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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真心换得锦旗来 真情“执”得群众心

发布时间:2022-05-27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法官,感谢你们帮我讨回血汗钱!这段时间我终于可以睡一个好觉了!”5月24日上午,胡某和吴某早早来到西畴县人民法院,只为将印有“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和“严格执法  热情服务”的两面锦旗送到法院执行干警手中,感谢法院秉公执法,高效执行,为其要回工程款。

未支付工程款起纠纷。2018年12月,胡某与某公司签订厂房建设施工合同,约由胡某为公司建盖厂房。2019年6月,因该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胡某停止施工,双方对工程量进行结算,应支付给胡某工程款198766元,但却迟迟未支付。2020年4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股东宋某向胡某出具欠条,承诺2020年9月30日前付清工程款,但期满后仅支付25000元工程款,剩余173766元经胡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将向法院起诉。

不履行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理后,判决由曾某、宋某及该公司共同赔偿所欠工程款173766元,并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完毕。但被告并未按照判决书自觉履行义务,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委托财产所在地法院查封曾某名下车辆、对宋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经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联系发现,曾某和宋某二人因投资经商失败,身负大量债款,且不在西畴本地,并非恶意拖欠工程款。

善意执法实现胜诉权利。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同时也为了更好地保护申请执行人胡某的利益,在确保债权实现的情况下,尽量降低对被执行人的不利影响。执行法官反复向双方当事人理清利害关系,并向胡某说明被执行人当前面临的客观困难及其还款诚意,耐心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尽最大能力找出案件的突破口。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宋某将其购买登记在其母亲名下的现代牌汽车,曾某厂区的部分建材抵偿案款。至此,案件成功执结,胡某胜诉权利得到实现。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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