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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畴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4-08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18日至9月2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1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院党组深刻认识县委巡察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整改压力,推动工作落实。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全院协同推进的整改责任体系。整改工作在院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二)突出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严格对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及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既对整改思想、方向、原则予以明确,又对整改措施逐条逐句审议,经充分论证研究,制定印发《中共西畴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县委常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工作方案》,提出65条整改措施,并分别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目标和整改时限,有序推进整改,力求改到位、改彻底。

(三)严格督导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进度汇报,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进度偏慢、聚焦不准、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人员,通过催办、提醒、约谈等形式加以推动,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满意、经得起各方检验。同时,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理论武装不扎实,学习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

一是不断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等形式,引导广大干警进行再学习再领会,推动学习领袖思想学深悟透做实、入脑入心见行,准确理解把握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正确认识当前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认真谋划“十四五”期间的新目标、新任务,深化司法责任制及综合配套改革举措,严格规范执法办案,确保政治理论“不掉队”、思想意识“不落伍”。巡察整改期间,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院干警会、党员大会各1次,党小组会4次对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做到政治理论学习全覆盖。

二是健全完善学习制度。修订印发《中共西畴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每年不少于8次要求,明确学习的时间、专题、内容、方式等,增强学习的计划性、针对性、实效性。紧扣学习主题,把理论学习同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相结合,坚持学习运用理论与指导具体实践相结合,杜绝程序化、应付式的学习方式。通过撰写学习笔记、发言提纲,提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水平,明确要求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具有指导性的调研文章,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政治理论学习实效。

三是创建学习型法院。落实周一学习日制度,组织干警学习政治理论、新修订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自觉养成勤奋好学习惯。同时,院领导带头学习、相互学习,营造个人学习与集体学习紧密结合、相得益彰的浓厚学习氛围。积极培养学思践悟能力,勤学善思,知行合一,把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学懂弄通,切实把所学所思转变成履职尽责、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破解难题的强大动力。在学习中,认真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严格学习体会、交流材料、工作总结等材料的撰写,培养干警思考问题、研究问题的思维,真正达到学思践悟、学有所获,提升学习质量。

2.关于“法院党组政治敏锐性不强,争先进位意识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狠抓思想淬炼。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培育法官职业精神,弘扬践行新时代“西畴精神”,增强“想干事”的思想自觉,引导党员干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精神境界。注重思想交流,院领导与干警进行经常性谈话,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关注干警利益诉求,增强和扩大思想教育成效。巡察整改期间,班子成员谈心谈话2次,分管领导与干警谈心谈话9人次。

二是加大人文关怀。注重组织培养,吸收书记员向党组织靠拢,现已有1名聘用制书记员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加强对聘用制书记员身心健康教育,组织干警健康检查70人次;组织14名书记员参与职工运动会、工间操等工会活动,让外聘人员真正融入法院集体,增强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对书记员实行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全力提升书记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三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院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印发《西畴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将院庭长办案绩效纳入工作考评和监督范围。2020年院庭长共办理案件1236件,占案件总数的60.26%;2021年1月至2月20日全院共受理诉讼案件238件,其中院庭长承办201件,占全院案件的84.45%。

四是加快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实现办公办案智能化,实现案件从审查立案、分案排期、开庭审理、执行等程序和办公办文的数字化、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跟踪管理。2020年,推动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电子卷宗制作率100%、电子档案制作率99.76%、电子卷宗归档率96.29%。认真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和智慧法院工作平台中案件办理范围,实现在《云南智慧法院工作平台》进行案件信息数据录入和相关业务办理。2020年,共办理司法辅助(财产保全)案件148件,保全金额374万余元。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运用门户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庭审公开网、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积极推动司法公开。2020年,公开案件受理、开庭、宣判等审判流程节点信息1284件,裁判文书上网1907件、公开信息1220件,直播庭审425件,公布执行信息896条。

3.关于“履行主责主业不到位,案件审判质效不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抓好案件流程跟踪管理。充分运用“云南智慧法院工作平台”,加强对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归档等环节的监管,实行案件各环节时限跟踪催办、督办制度,防止超审限案件的发生。

二是抓好案件质量评查。规范案件质量评查督办,严格按照评查要求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评查,从案件的装订顺序到材料手续的完备情况,从法律文书的格式、引用法律条文到法律文书内容进行评查,载明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杜绝裁判文书中的瑕疵问题,保证案件常态化评查的效果和意义。同时,加强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在现有的管理基础上增加业务能力强的2名法官助理到审管工作岗位,充实人员力量;组织开展审判管理业务培训,对移送评查时间节点、评查重点及日常办案中存在的常见问题进行详细说明,进一步提升评查人员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审管办的监督管理作用,保障审判质量和效率提升。

三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通过2020年10月21日召开执行工作专题会暨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推进会,听取“规范执行年”工作开展情况及“3+1”核心指标工作汇报,对年底结案攻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紧盯“3+1”核心指标任务,高度重视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实际执行到位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保全率等核心指标,逐条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全方位推动和提升执行各项指标质效。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和执行款物发放相关规定,通过进一步压缩时限、织密监督网络,倒逼提升发款效率。2020年度执行质效考核98.45分,位列全省第一。

四是加强司法办案纪律。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对案件瑕疵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予以追责,保证办案质量。认真落实检察建议,总结经验教训,发挥预警作用,达到错案责任追究的根本目的。

五是严格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进一步规范诉讼费管理,开展诉讼费清理整治工作,全面清理2018年以来所审理案件存在的诉讼费应退未退的问题。巡察整改期间,205件案件诉讼费已实现应退尽退,退还392547.30元。

4.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有序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按照《西畴县人民法院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要求,严格陪审员资格审查,经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教育、国土、医院、政府、村委会等行业49名新人民陪审员。

二是切实抓好人民陪审员培训管理。制定《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和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陪审员微信工作群,定期推送法律知识、审判工作规程、审判纪律等业务知识开展线上培训。因疫情防控原因,初定于3月开展线下集中培训。

三是落实个案随机抽选机制。要求各庭室建立人民陪审员参审记录,利用法院人事系统,做好抽选记录台账,并由政治部定期开展检查监督,切实改善人民陪审员实际参审率不高、参审不均衡问题,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

5.关于“议事机制运行不畅,民主集中制落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重大问题决策制度。修订完善《西畴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西畴县人民法院行政班子会议制度》《西畴县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制度》,厘清党组班子和行政领导班子职责,保障院党组会议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提高党组的决策水平。

二是严格执行会议筹备召开程序。对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明确会议召开时间及次数。对“三重一大”事项会前进行个别酝酿,充分听取其他党组成员意见,做到广泛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对会议决定事项,不折不扣执行,由办公室负责督办党组决议事项,定期向党组反馈督办情况,确保党组决策落实。

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班子成员倒序发言、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的程序规定,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行为。由办公室原原本本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缺席人及事由,主要内容,决议或讨论事项结果,并按年度、会议顺序编号存档。会议决定事项,必要时形成《党组会议纪要》,经审签后印发各参会人员、各庭室贯彻执行并存档备查。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薄弱,主体责任落空”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党组每季度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要求,分析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做出安排部署。

二是进一步严格舆情管控。认真执行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网络安全进行评估,确保网络正常运行;严格执行“三同步”制度,积极应对并妥善处置网络舆情,确保重大敏感时间网上舆情不瞒报、不迟报、不落报。

三是进一步完善台账资料。坚持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基础性工作,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痕迹管理,遵循“一事一档”原则,及时形成相应的台账资料,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管理,确保资料连续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到一目了然。

7.关于“挂包帮责任压得不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从严落实挂包帮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帮扶责任,通过投入资金建设、春节走访慰问、落实帮扶政策、协调外出务工等帮扶措施激发农户内生动力,持续做好帮扶工作。

二是认真核对明白卡信息。各挂包帮责任人对明白卡基本信息、享受帮扶政策、收支数据等信息进行仔细核对,确保全院49名挂包帮责任人141户明白卡上信息准确无误,内容详尽详实。

8.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落细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持续高位推动抓落实。党组调整班子分工,由院长直接分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狠抓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再次组织33名党员签订《西畴县公职人员不涉黑不涉恶公开承诺书》,进一步督促干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在2021年开好局、起好步。

二是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切实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贯彻落实我院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联发的《西畴县重大复杂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县委政法委的牵头主导下,共参与会商会议22次。

三是再掀宣传引导热潮,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组织干警深入西畴县农村信用社兰城分社、新华书店和东安社区等地开展入户走访宣传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宣传手册150余份,接受咨询40余人次,持续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

四是全面排查问题线索,严格执行研判机制。认真落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专人管理、登记备案、研判分析、批办转办、存档备查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流程节点做好“8·06”案件问题线索梳理排查、分析研判、移送办理。

五是逐一梳理痕迹资料,规范整理工作台账。高标准、高质量严格按要求进行台账更新。对台账资料各大方面细分宣传、会议记录、简报、线索核查等小项,分门别类充实台账内容,对已审结的3个黑恶案件整理“一案一档”单独存放。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四风”纠正不彻底”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实行会议归并整合召开制度。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的原则统筹安排好分管领导对分管庭室召开的会议,并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一般性的工作会议原则上不超过半个小时,将开会的重心放在部署工作、沟通意见、解决问题、形成决策上,做到开短会、讲短话。

二是抓实案件廉政回访。严格落实案件回访制度,通过电话回访和约谈回访等方式,对已审执结各类案件按一定比例随机开展廉政回访。巡察整改期间,共开展案件廉政回访45人次。

三是扎实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每月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落实线索排查、线索移交、线索处置、问责追责、报告通报五项工作机制,实事求是填报《文山州西畴县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报表》。

四是加强信访办理工作。健全完善《西畴县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工作制度》《西畴县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流程标准》,明确由立案庭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承担直接办理、统一协调的信访工作职责。规范信访接待工作程序,畅通来信来访“绿色通道”,由主要领导直接阅批督办信访案件,确保群众的来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制定年度接访计划,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由院长、副院长轮流接访。

五是加大党务政务财务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认真落实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在醒目位置设置党务、审务公开栏,将班子建设、队伍管理、审务信息、党组织建设、财务预决算情况进行公开。同时,采取召开会议、官方网站、“两微平台”等载体进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打折扣’”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西畴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中共西畴县委办公室 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三公”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具体标准和财务报销审批程序,坚决杜绝同城接待、超标准接待、无函接待、一函接待多餐和违规公款消费等问题发生,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查纠,及时核对清算并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违规报销费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修订完善《西畴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西畴县人民法院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西畴县人民法院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强化内部管理,通过制度管人管事。

二是严格规范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严禁以任何理由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已对违规发放的文明单位奖清退完毕,原渠道返还单位账户。严格执行西畴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的《西畴县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积极加强文明单位创建,认真贯彻执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奖励事项规定。

3.关于“财经制度意识淡薄,财务报销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差旅费管理。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差旅费虚报冒领专项整治,对2015年来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对不符合差旅费报销规定情形的,坚决加以整改。已对违规报销差旅(伙食)费用清退完毕,原渠道返还单位账户。

二是严格财务报销管理。修订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西畴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工作,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先批后支,严把财务报销关。

4.关于“工会活动开展不规范,违规申请使用工会经费”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工会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云南省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规范开展工会活动,严格工会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厉行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对于工会经费不足需申请行政补助时,严格执行一事一方案、一事一申请原则。已对超范围支付工会活动费用清退完毕,原渠道返还单位账户。

二是严格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严格执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依法组织工会经费收入,严格工会经费使用,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厉行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对于工会经费不足需申请行政补助时,严格执行一事一方案、一事一申请原则,坚决避免出现工会一次性申请行政补助大额资金情况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建工作的领导,将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组班子成员和党支部委员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抓党建工作责任,切实抓实党建工作责任。

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紧紧围绕“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思路,准确把握法院党建工作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于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设立“党员先锋岗”,亮明党员身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开展创评工作,规范各项组织生活,整理档案台账,按照标准做好支部软硬件建设,积极创建“五星级党支部”。

三是改进党员积分评比管理。根据审判执行工作特点、党员岗位职责,结合《西畴县人民法院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修订完善更为符合实际的党员积分评分细则,细化加分、扣分标准,按时召开支委会对党员积分进行评议。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的制度落实走形变样”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引导党员干部敢于保持正气、锐气、处于公心真批评和触及灵魂自我批评,真心帮助同志认识并改正错误,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治病、救人的目的。2020年11月20日开展的新时代“西畴精神”学习实践活动组织生活会,党员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共145条,提出批评意见450条。

二是严格学习教育要求和严格组织生活会要求,加强对干警的监督管理,认真审核把关各类材料的撰写,坚决杜绝敷衍应付、照搬照抄现象发生。新时代“西畴精神”学习实践活动组织生活会中,由支部委员对党员材料进行修改完善,推动专题组织生活会高质量开展。分管领导对党员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33份心得体会撰写质量,保障学习取得实效。

三是严格执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2020年11月以来,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17次。

四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当前政治形势、法院工作实际和干警思想实际,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组织生活会和专题党课。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工作台账,提升规范化管理,提升党支部党务工作管理水平。

五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按照要求开展党员发展工作,认真开展党员培训、政治审查、组织谈话、大会讨论、会议表决等相关流程,确保发展党员工作严肃、认真。同时,严格审查入党材料,坚决杜绝材料不齐或材料之间出现矛盾,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申请报告和入党志愿等材料出现抄袭、弄虚作假的情况,确保发展党员材料齐全、程序完备。

3.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一岗双责’缺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履责办法,扎实抓好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派单,结合班子成员工作岗位和分管工作实际,按季度科学合理派单,明确派单任务内容,确保责任清晰,主体明确。2021年1月14日召开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工作专题会议并完成季度派单,共对5名班子成员派发任务清单31项。

二是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党组书记时刻把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年初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分别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同时,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巡察整改期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开展节前廉政谈话2次,开展监督检查1次。

三是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云南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不断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分解任务和派单任务,年初与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认真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紧盯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完善防控措施,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提升“一岗双责”工作实效。2021年以来,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开展节前廉政谈话2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2次。

四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梳理,按照《西畴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南》,针对审判权、执行权、干部人事权和财务管理权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在总结以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查找权力运行各环节的漏洞与廉政风险,对职责发生变化的岗位风险等级及节点进行修订,完善防控措施,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持续开展。经审核后,共梳理排查出个人廉政风险点189个,制定防控措施202条。

五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执行《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坚持审务督察制度,扎实开展审务督察,对法院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执法作风等方面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或者其他有损法院形象的行为,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或点名通报,将纪律和规矩落到实处。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11人次,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扎实开展“四种不良风气”专项整治工作,对照四种不良风气的具体表现进行认真查找,逐一研究制定整治措施。梳理单位整治清单1份,查找存在问题4个,签订个人整治承诺书51份,张贴专项检查公告3份,发放公开信64份,开展谈话4人次,发放《西畴县四种不良风气专项整治情况问卷调查》51份。

六是强化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整改,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促进法院机关内部管理和监督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七是强化报告制度落实。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维护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按照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模板要求,及时、如实、全面向组织报告个人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政治部加大对相关政策、纪律要求的阐释力度,按规定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审核,逐人逐项严格把关,发现错填漏填的及时纠正。2020年度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2021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均已如实、全面报告个人房产及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6)7625803;电子邮箱:460646697@qq.com;邮址:西畴县西洒镇普兰路,邮编663500。

中共西畴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3月12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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