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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云南省长江、珠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目标设置标准不严”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21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根据《文山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督字〔2021〕50号)、《中共西畴县委办公室 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畴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西办通〔2021〕78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已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云南省长江、珠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目标设置标准不严”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督察报告指出:2017年,云南省长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达58.3%,珠江流域劣Ⅴ类断面比例控制在6.3%以内。但云南省2018年7月制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排头兵意识不强,标准不严,仍按2015年国家下达云南省的“十三五”考核目标,将长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目标设置为50%以上,较现状低8.3个百分点;将珠江流域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目标设置为12.5%以内,较现状高6.2个百分点。2020年,云南省地表水优良比例在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中排名靠后。

经自查存在问题:我县省控断面鸡街河(老鸡街)、畴阳河(杀鸡场)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Ш类水评价,水质达标率100%。

(一)整改目标:在“十三五”基础设施上巩固深化,按照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到2023年,全县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优良比例达100%,无劣Ⅴ类水体。

(二)整改责任单位: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农科局、县水务局、兴街镇人民政府、鸡街乡人民政府

(三)整改时限:2023年底

(四)整改措施:

1.加强优良水体保护。加强畴阳河、鸡街河水质的环境监管,密切关注主要污染指标浓度值变化,注重风险管控与防范,推进断面流域内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城镇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治理等,不断提升优良水体比例,防止“好水变差”。

2.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工程。通过开展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清洁小流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河长制“清四乱”等多项措施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恢复河湖基本功能、修复河道空间形态和提升河湖水环境质量,实现水安全状况显著提升、河流水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性显著提高、河湖生态服务价值显著提高。

二、整改落实情况

1.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年度监测工作方案,认真对我县鸡街河(老鸡街)、畴阳河(杀鸡场)断面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监测结果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评价。发现水质异常及时预警,截至目前,共开展水质监测34次,公示水环境质量信息12期,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100%。

2.积极开展畴阳河水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定期调度整治情况,并根据工作实际,开展了畴阳河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现场督查,形成督查专报上报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西畴县畴阳河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西政发〔2022〕8号)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等,交办问题11件,均已完成整改。

3.2021年水系联通及水美乡村试点项目(云南省西畴县)于10月20日启动建设,截至目前,完成投资29986.68万元。

4.各级河长持续开展巡河及“清河行动”。

       西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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