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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成功创建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发布时间:2023-01-11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近日,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发布《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命名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的决定》,全省492个地区和单位被命名为“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其中,西畴县成功创建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兴街镇东升村民委员会江龙村成功创建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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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有《民族平等》的手工麻制锦旗

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民族团结,各族群众共同珍惜民族团结。早在1951年,中央民族访问团到文山慰问,受到各族群众2万余人欢迎,西畴县组成以花(彝)、苗、瑶等为主的民族慰问团到文山向中央访问团献上了纺有《民族平等》的手工麻制锦旗,并参与民族座谈会,大家纷纷感谢党中央对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的关怀,表示一定要搞好民族团结,反对民族歧视,共同对敌。1994年,西畴县民族团结工作获得国务院肯定,在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授予中共西畴县委、西畴县人民政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荣誉称号;2019年,国务院授予西畴县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西畴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探索赋予了“西畴精神”新时代内含,形成了“六强育六心”创建工作模式,大力开展“十进十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医院、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村寨、进军(警)营、进景区)”活动,以典型示范推进全域创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功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8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165个,组织评选命名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256个。全县呈现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向上、人民安居乐业、政治生态山清水秀的良好局面。

下步工作中,西畴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进一步转作风提效能,落实“三个马上”“三个工作法”,坚持系统性谋划、战略性推动、精细化推进,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谱写西畴县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力争2023年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终审:西畴超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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