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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微信号,当心得不偿失

发布时间:2020-08-13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带来了便利

但当个人信息变成一种资源

个别不法分子会通过倒买倒卖

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

这不仅严重损害公民个人合法权益

可能还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近期,文山、丘北、广南等地出现买卖、出租微信团伙,文山警方通过缜密侦查,成功抓获一批买卖、出租微信团伙,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制裁!

可能很多人都曾在微信群内看到过刷单兼职信息。

有人可能认为这种兼职是真实的,

其实这都是诈骗的陷阱。

每天都有人因刷单被骗!

骗子为何敢用微信号公然发布诈骗信息?

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

骗子的身份是假的、公司是假的、什么都是假的,

这些账号也不是本人在使用,

而是骗子通过购买"实名认证的微信号",

然后用来实施诈骗,

并且这些账号几乎都是从个人手中直接购买。

不乏些人为了几百元就将自己闲置的账号售卖,

可能你并不知道对方的身份、购买的用途,

只是想卖个号赚点钱;

但售卖的账号一旦涉嫌违法犯罪,

那么你所实名的账号必然逃脱不了关系,

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接下来,就给大家普及一下

买卖账号的相关法律规定。

《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中约定,微信账号所有权归腾讯公司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仅获得微信账号的使用权,且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同时,初始注册人不得通过赠予、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微信账号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非初始注册人使用微信账号。

微信账号是通过电话号码进行绑定的,微信号在实名认证之后,微信号就间接地和身份证信息进行了关联。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17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终审:西畴超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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