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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政协西畴县第十届委员会一次会议第173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3-02-24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类别:C类

公开

西自然资函〔2022〕47号

政协教科文卫委、郑杰、张通、郭灿红、张定慈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将县城区原水泥厂片区土地划拨用于建北回中学和县第四小学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西畴县畴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为西畴县水泥厂,属于县属集体企业,经我单位查询,登记在该公司名下坐落于西洒镇骆家塘村委会上新民村小组的国有土地证共1本,面积26764.13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划拨,地类(用途)工业用地。在该本土地使用证上共办理房屋产权证18本,产别均为股份制。

经与县工信商务局对接,该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于1998年改制为西畴县畴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将生产线承包给社会自然人沈振宁经营,2014年7月按照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拆除公司立窑水泥熟料生产线,改为水泥粉磨站。由于生产经营不善,承包人沈振宁于2015年6月失联,并欠公司承包费200多万元,此后,公司法人涉嫌违法被羁押,公司停产至今。目前公司尚欠职工工资及欠缴职工“五险一金”合计400多万元。先前公司职工就公司欠交“五险一金”及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多次上访,因公司无法人主持工作及公司账户被法院冻结无法解决。经县改制企业信访问题调处工作小组与公司沟通协调,公司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职工大会,选举了公司临时负责人,成立了破产清算小组,委托西畴县安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资产进行了审计,提出企业破产职工安置方案,并于2018年6月向县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县人民法院转报州人民法院核准,2019年,州人民法院转县人民法院审核立案,目前县法院正在开展对公司破产申请的核查工作,待核查结束后进行立案办理。

鉴于上述原因,待县法院审判结束后,如该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县人民政府收回处置,我单位即可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相关规定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将土地使用权收回,再根据新的规划用途规划使用土地。如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我单位将根据划拨用地相关规定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供给县教育体育局作为教育用地。如该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其他方式处置,我单位则无权将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收回后供地。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土地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步我单位将会继续做好自然资源利用及保护工作。

                             西畴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9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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