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综合执法局对政协西畴县第十届委员会一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C
公开
西综执函〔2022〕11号
兴街镇政协联络组: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将兴街镇老街村路灯纳入市政管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老街社区路灯由于前期未按相关规定建设,且使用年限较长,线路老化,不符合电力设施相关安全使用管理规范标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若需纳入城市市政管理,需要按照相关规范重新建设后方能纳入城市市政管理,经城市市政路灯运营管理企业文山浩辉商贸有限公司西畴分公司对老街社区路灯建设进行预算,需建设180余万元,现阶段县级财政困难,难以筹资解决,下一步将努力争取政协专项资金,通过改用太阳能路灯,方便社区群众出行及保障出行安全。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7月11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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