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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西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88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3-02-23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类别:A

公开

西人社函〔2022〕21号

罗世涛、张定怀等10名代表:

您团提出的《关于增设教师职级工资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依据是:《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云政发〔2006〕195号)第二条第一款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一至四级岗位工资标准,其中执行一级岗位工资标准的人员,需经人事部批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五至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八至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员级(含小教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

在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位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照以下办法执行: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照规定核准后,再按照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7〕13号)第四条第三款,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1∶3∶6。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综上所述,您团提出的《关于增设教师职级工资的建议》,我县事业单位人员严格按照以上相关政策执行,目前暂无“增设教师职级工资”相关政策文件依据。

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5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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