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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医疗保障局对西畴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3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3-02-23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类别:(A)

公开

西医保函〔2022〕1号

杨朝跃、丁昌云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村级卫生室医疗报销比例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详细了解情况,各位代表在西畴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高村级卫生室医疗报销比例的建议》,实际不是要求提高医保实际报销比例,而是自2020年实施医共体打包付费时卫生院分配至各卫生室医保资金使用额度,每月额度用完就不给予报销。又因法斗乡石鹅村卫生室村医朱方祝在石鹅街上另经营着一诊所可以打针输液,经常有老百姓到该诊所治疗,老百姓以为都是同一医生应该可以报销,但该诊所不属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故产生费用不能报销。

综上,1.关于2020年医共体打包付费村卫生室资金不够用的问题,我局已于当年及时额外增加法斗乡村卫生室5万元门诊报销费用限额,该乡后期并未向我局反映过村卫生室门诊报销费用限额不够的问题,且在年终结算时法斗乡村级卫生室资金结余较多,另我局从未有过每月额度用完就不给予报销的规定。

2.关于石鹅村卫生室个别乡村医生在卫生室外诊疗行为,我局将如实通报县卫健局进一步规范法斗乡石鹅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诊疗行为,建议由坪寨卫生院进行进一步核实处理,并要求坪寨卫生院加强辖区内乡村医生管理及做好参保人员医保报销政策宣传,确保参保人员利益不受损。

西畴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 14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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