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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畴县委组织部对西畴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3-02-22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类别:C

公开

西组函〔2022〕317号

胡毅、张龙虎、王莹、陶颖、罗秀光、杨朝龙、胡兴卫、周贵勇、杨卿、罗志状、夏云林、李金普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帮助新马街乡坪坝村委会村小组活动室维修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我部在收到建议案后,对建议案涉及事项进行了实地调研,解决新马街乡坪坝村委会村小组活动室维修所需资金预计10万元,因县级财政紧张一时无法办理。

中共西畴县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7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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