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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2020-10-29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精神,根据《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畴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20〕57号)要求,结合西畴县扶贫开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系列部署,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紧扣精准扶贫职责新要求,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扶贫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工作关系最密切的事项为重点,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强化标准引领。按照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建立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适应基层特点。立足基层扶贫部门实际,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精准扶贫工作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权利义务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让人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三)工作目标

西畴县扶贫开发局负责本单位信息的动态更新、维护,稳步拓宽政务公开内容范围,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以公开透明赢得社会公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主体为西畴县扶贫开发局。

三、公开标准目录及事项

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分为政策文件、扶贫对象、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监督管理5个一级公开事项,涉及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文件、贫困人口识别、贫困人口退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年度计划、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支援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库建设、年度计划、项目实施、监督举报等13个二级事项。对每一公开事项,要逐一描述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四、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规范

(一)公开属性源头管理

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拟不公开的公文,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并在报批前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文件起草部门要把好公开属性选择的“第一关”,核稿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要认真做好公文公开属性的审核工作。办公室在发文审核时,加强对公文公开属性的复核。

(二)信息发布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县扶贫开发局应当主动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及时进行更新和调整,确保准确权威,便于公众使用。

(三)解读回应

要加强对扶贫政策的宣传,把政策解读清楚。密切关注和及时研判涉及扶贫工作舆情,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舆情回应工作。对于重大突发性事件,要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程序及时发布由相关责任主体提供的回应信息,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发布动态信息。

(四)公众参与

应围绕扶贫中心工作,重点结合扶贫政策落地,着力提高群众的参与度。通过在单位大院设置建议箱等方式,做好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反馈;通过满意度调查、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加强群众需求征集工作;对收集到的涉及本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来信来访等信息,能够回应的,应及时予以回应,需要报经上级部门研究确定的,定期收集并分类梳理后上报。

西畴县扶贫开发局

西畴县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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