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

西政发〔2023〕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改革工作部署,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现将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请抓好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乡(镇)基本职权、向乡(镇)赋权扩能,科学界定乡(镇)权责边界,是深化基层管理提质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提质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基层治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性工作,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精准编制权责清单。《行政职权基本目录》明确的职权事项,是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由乡(镇)行使的法定职权,《行政职权指导目录》,是通过部门评估、乡(镇)人民政府评估,并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的赋权事项,各乡(镇)要结合两个目录,梳理形成乡(镇)权责清单,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依法向社会公布实施。有关行政职权赋予乡(镇)后,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不再实施,列入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县级部门不得随意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行政职权交由乡(镇)承担。

三、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各乡(镇)要建立健全乡(镇)行政职权运行的有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县委编办要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上给予支持,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县财政局要在经费上给予保障,确保行政职权资金、装备保障工作;要实现精准赋权,县司法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确保在10月底前下放行政职权正常运行。

四、强化监督评估和动态调整。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局负责牵头适时对乡(镇)关于《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行政职权指导目录》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乡(镇)权责清单尚未完成动态调整前,乡(镇)应严格按照现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西畴县县级部门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

西畴县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

西畴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7日


西畴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