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畴县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西卫健联发〔202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州驻西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西畴县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畴县卫生健康局         中共西畴县委宣传部

中共西畴县委政法委        中共西畴县委网信办

西畴县教育体育局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西畴县公安局              西畴县民政局

西畴县财政局              西畴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畴县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

(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州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文山州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卫健发〔2021〕18号)要求,进一步控制艾滋病疫情,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调动全社会力量,聚焦艾滋病性传播,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注重疾病防控、社会治理双策并举,创新防治策略,精准实施防控工程,遏制艾滋病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总体目标。增强全民艾滋病防治意识,避免和减少不安全性行为,最大限度发现和治疗艾滋病感染者,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上升势头,推进消除母婴传播进程,继续保持无输血传播状态,实现和巩固“3个90%”和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成果,有效控制艾滋病疫情。

二、策略措施

(一)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防艾委成员单位牵头)

1.增强个人健康责任意识。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公序良俗,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各级各部门针对不同人群特点开发针对性和可接受性强的宣传材料,将防艾宣传教育纳入村(社区)常规宣传工作中,对辖区居民普遍开展综合防艾和减少歧视教育,在各村卫生室、村委会(社区)设立防艾健康教育宣传栏、墙报、黑板报、墙体标语。社区、村(居)委会开展防艾宣传教育活动。居民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2.加强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宣传。住建部门在城市主干道、广场、公园、商业区通过设立公益广告牌、宣传栏等方式开展防艾宣传。交通运输、民政、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在车站、景区等流动人员密集场所、婚姻登记处和用工单位加强防艾宣传教育,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播放防艾公益广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信商务局、扶贫等部门要将防艾宣传教育纳入劳务输出和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培训内容,新文明实践中心在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就业培训时要将防艾宣传教育纳入培训内容。医疗卫生机构要在相关服务对象集中活动区域常年开展防艾知识宣传,提供咨询服务。流动人口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3.加强老年人宣传教育。卫生健康单位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敬老爱老等活动,加强对老年人的情感关怀和心理沟通,丰富老年人业余生活,每年至少开展2次防艾宣传。社区、村(居)委会和老年人服务机构采取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防艾宣传教育。老年人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4.加强高危人群的宣传教育。卫生健康、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高危人群的警示性教育和法制宣传,突出疫情特点、危害严重性和有效防控措施等内容,通过12320公共卫生服务热线、艾滋病检测咨询热线、微信公众号等解答咨询问题。卫生健康、民政、民族宗教、妇联等部门加强对少数民族、跨境流动人员、涉外婚姻人员、婚姻登记人群、孕产妇和育龄期妇女的防艾宣传教育。公安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将防艾知识纳入被监管人员的常规教育内容。卫生健康、共青团及乡(镇)、社区、村(居)委会要针对校外青少年开展以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为主题的宣传教育。高危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5.加强媒体宣传。宣传、网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积极协调报社、融媒体中心等主要媒体加大防艾公益宣传,并利用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加大防艾科普短片和公益广告推送力度。充分利用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防艾主题宣传活动。

6.开展防艾知识巡讲巡演。卫生健康部门每年制定下发巡讲巡演工作方案,抓好防艾巡讲师资队伍建设,加强重点人群防艾巡讲,不断提高防艾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级各单位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巡讲纳入会议、培训及活动内容,借助乡村振兴工作,加强农村居民防艾知识巡讲。积极探索防艾巡演,引导文艺团体创作和编排防艾节目,利用街天、社区活动、文化四下乡、重大节庆日等时段或活动开展防艾巡演。

7.提升宣传技术水平。县卫健局制作一批宣传教育材料,为各部门宣传教育提供技术支持。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信息、人工智能技术判断防艾重点人群和对象,通过互联网精准推送防治信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艾滋病感染风险识别与评估、动员检测与结果查询、咨询服务等。

(二)艾滋病综合干预工程(卫生健康局牵头)

1.大力推广使用安全套。进一步落实文山州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文山州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文山州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住宿场所安全套摆放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安全套规范摆放率。卫生健康部门免费向艾滋病感染者发放安全套,各级各有关部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在社区、公共交通枢纽站、劳务市场、建筑工地、宾馆、酒店、饭店、厂矿、培训中心、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等公共场所和人群聚集区域增设安全套发售点或自动发售装置,推广“互联网+”安全套自助发放服务,实现安全套发放(售)服务全覆盖。加强安全套发放(售)网点服务信息化管理,提高“推套防艾”工作的精准有效性。

2.强化综合干预。卫生健康部门统筹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对高危人群开展健康教育、安全套推广、动员检测、艾滋病性病诊疗、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及转介等综合干预工作,疾控中心、皮防站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开展高危人群规模分布估计及行为状况评估,实施线上线下综合干预。探索和推广社会组织、同伴、骨干和社区参与的干预模式,推广自我检测模式,提高自我检测服务可及性。对干预服务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干预质量。推进暴露后预防措施,按照省州的安排部署,开展男性同性性行为等人群暴露前预防试点工作,制定完善政策并逐步推广。继续落实“两卡合一”措施(HIV检测卡/健康证),加强公共娱乐场所、经营性公共场所从业人员HIV检测,两卡持卡率达95%以上;加强监督执法,检查重点场所安全套摆放、从业人员“两卡”及防艾宣传情况,依法查处违反《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有关危险行为减少10%以上,其他性传播危险行为人群感染率控制在1.0%以下。

3.加强重点干预。公安、司法行政、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和维持治疗衔接工作机制。对社区吸毒人群进行高危行为干预和转介。卫生健康部门对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全面实施配偶间传播风险评估、健康教育、检测治疗和生育指导等措施。对性病就诊者开展艾滋病检测咨询,对艾滋病感染者、自愿咨询检测人员开展性病筛查,并对阳性患者进行规范治疗。对艾滋病感染者开展健康及行为状况评估,提供针对性随访干预服务。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传播率下降到1%以下。

4.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民政、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依托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为参与防艾的社会组织提供场地、业务培训等服务,支持其完善自身建设,促进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利用社会组织参与防艾基金、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方式,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工作,加强技术支持和监督管理。

(三)艾滋病扩大检测和治疗工程(卫生健康局牵头)

1.完善检测策略。卫生健康部门加强艾滋病检测网络建设,推进村级检测点建设,积极在监管场所设立艾滋病检测实验室或快速检测点。扩展确证实验室和推广快速检测替代确证策略,到2022年,县疾控中心、抗病毒治疗点、县妇幼保健院100%具备确证检测能力。各级医疗及检测机构要加强医务人员主动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PITC)工作,落实12类人群的检测咨询服务,提高住院病人、门诊就诊者、健康体检人群检测率,按照“知情不拒绝”的原则落实15岁以上人群血样艾滋病检测。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重点人群艾滋病检测,监管场所对被监管人员及出入境人员开展检测,将艾滋病性病检测咨询纳入婚前医学检查和重点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健康体检,强化感染者隐私保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在组织职工健康体检时,将艾滋病检测纳入体检服务包,每年检测率达90%以上。各级检测机构要及时将检测人员信息录入艾滋病检测信息系统,做好检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利用。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比例达90%以上。

2.促进主动检测。卫生健康部门每年向社会更新1次艾滋病检测机构信息,动员有意愿者接受检测服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艾滋病自检试剂销售监管相关政策,开展互联网预约检测咨询服务,推动自我检测。

3.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告知和抗病毒治疗转介。全面推广检测咨询、诊断治疗“一站式”服务,落实“首诊负责制”,检测发现机构对感染者进行面对面结果告知,明确责任与权利,督促其及时将感染状况告知其配偶或性伴,并主动采取预防措施。做好感染者流行病学调查和溯源调查,落实感染者配偶/性伴告知、动员检测及子女检测工作,提高首次告知和首次随访质量,加强未治疗感染者和治疗脱失病人的查找及陪同转介工作,动员入组治疗。感染者权利义务知晓率达95%以上。

4.加强感染者管理,提高随访质量,做好既往未治疗感染者的转介服务。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多元化随访服务,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随访管理模式和随访工作管理网络,明确各随访单位责任人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交流工作进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针对未治疗的感染者进行未治疗原因调查分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抗病毒治疗咨询转介,提高转介成功率。

5.提升抗病毒治疗服务。卫生健康等部门优化布局抗病毒、中医药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完善补偿机制,将承担艾滋病诊疗工作纳入医疗机构考核管理,将国家免费抗病毒治疗药品和试剂纳入医院药品和试剂管理体系。探索第三方承担艾滋病治疗有关检测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艾滋病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等服务。运用信息管理系统强化质量控制,落实个案管理,一年队列保持率达90%以上,当年脱失率控制在2.7%以下。推广检测咨询、诊断治疗“一站式”服务,加强耐药监测。建立感染者流出地与流入地信息交流管理机制,对流入半年以上的感染者,在尊重感染者本人意愿前提下,由流入地负责随访和治疗。加强艾滋病感染者的结核病筛查,根据省州的安排部署,在结核潜伏感染且无活动性结核病的感染者中开展预防性治疗试点工作,监管场所对感染者进行集中管理和治疗,提高监管场所抗病毒治疗比例及治疗有效率。落实农村艾滋病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0%以上,治疗有效率达90%以上。

6.加强中西医协同治疗艾滋病工作。按照“卫生健康部门主导,中西医参与,业务融合,优势互补”的思路,将中医药融入艾滋病治疗管理、健康宣教等各项工作,建立中西医协同治疗门诊,提供“一站式”治疗服务。

(四)预防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工程(县委政法委牵头)

1.依法做好相关领域社会管理。政法委组织协调、推动和督促有关部门开展艾滋病相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妥善应对艾滋病相关重大突发事件。公安等部门结合专项行动,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黄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打击处理涉及艾滋病传播危险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责令有关经营场所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证照,对涉嫌故意传播艾滋病的案件要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公安、司法行政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对抓获和动态管控的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人员进行HIV检测,强化对检测阳性者的管理并及时开展抗病毒治疗,对继续从事卖淫活动的阳性暗娼依法进行惩处。

2.加强合成毒品等物质管控。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监测各类可成瘾性物质,尤其是合成毒品及新精神活性物质等药物滥用情况,依法查处危害健康的非法催情剂等,及时上报易促进艾滋病传播的药物滥用情况,依法加大打击力度。

3.加强不法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清理。宣传、网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等部门加强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交软件的监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属地管理和全流程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将监管措施落实到位,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发布艾滋病风险提示和健康教育信息。结合“净网”等专项行动,依法清理和打击传播色情信息、从事色情和毒品交易的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个人,维护网络传播秩序。

4.加强工作衔接。看守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进一步落实监管场所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做好艾滋病宣传教育、检测咨询及抗病毒治疗等工作。司法行政、公安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信息沟通,清理对接监管场所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数据,做到数据准确、同步,监管场所在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出入所前后五天及时与监(所)所在地疾控中心联系,告知其具体出入所时间,监(所)所在地疾控中心收到信息后将相关信息转至感染者和病人现居住地疾控中心,优化出入监(所)转介手续,减少监管对象出入所后脱失情况。建立健全强制戒毒机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有效衔接机制。落实关于加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衔接工作的有关要求,建立吸毒人群多部门社区联合管理制度。

(五)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卫生健康局牵头)

1.落实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婚姻登记人群的艾滋病性病检测咨询工作,检测率达90%以上。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感染艾滋病育龄妇女健康管理和指导,避免其非意愿性妊娠。建立孕情监测网并开展监测,及时发现孕情并尽早动员到孕产保健机构,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过程中开展夫妻共同检测咨询。落实“逢孕必检、首诊负责”,为所有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在孕早期(12+6周)或初次产前检查时,主动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服务,孕晚期(28—32周)、分娩前再次进行艾滋病、梅毒检测。提供助产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开展妇科和B超检查服务项目的民营机构要做好B超确认早孕的孕情上报,及早追踪管理。强化孕早期管理,孕早期检测率达85%。检测发现的阳性孕产妇尽早明确感染状况(一周内),并及时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规范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加强感染孕产妇病毒载量检测、暴露儿童早期诊断检测和随访工作,实现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服药率达95%以上,艾滋病暴露儿童早期诊断检测率达95%以上。全面落实“逢孕必检、逢阳干预、无缝连接”的干预策略,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控制在2%以下。

2.提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水平。卫生健康部门要制定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及服务流程图,明确各环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善转介网络,提供“无缝连接”转介服务。建立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疾控中心、皮防站、抗病毒治疗点及提供助产服务的医疗机构为支持,社区为依托,家庭主动参与的预防母婴传播服务模式。医疗机构要优化孕产妇和暴露儿童艾滋病检测流程,落实首诊负责制,建立临产妇艾滋病检测绿色通道,保证孕产妇临产时能及时检测并获得结果。完善预防母婴传播信息收集与管理制度,建立数据多方验证制度,提高数据质量,加强信息的分析利用。

3.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消除认证。按照《西畴县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西畴县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消除认证工作实施方案》《文山州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版)》及国家和省州级有关消除认证工作要求,建立符合西畴实际的“三病”消除认证工作机制,达到全县实现消除认证目标,加强宣传教育,促进社区关怀和支持,促进性别平等,减少歧视,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参与消除母婴传播服务,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氛围。

(六)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工程(教育体育局牵头)

1.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坚持立德树人,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协同推进学生艾滋病防控工作。教育体育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规范和落实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和定期会商机制,每年至少2次通报疫情。将学校落实预防艾滋病教育情况纳入教育和卫生工作检查内容。初中及以上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艾滋病防控领导小组,疾控中心为学校开展预防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青年学生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2.加强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性健康和预防艾滋病教育。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性道德、性责任、拒绝不安全性行为、拒绝毒品等教育,加强师资力量建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利用学校医务室、心理辅导室开展性生理、性心理咨询服务。利用地方课程、班团队活动等,确保落实初中学段6课时、高中学段4课时的防艾教育时间。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设防艾和性健康教育必修或选修课程,通过线下课程、网络慕课相结合的方式,抓好高校学生宣传教育。

3.开展初中及以上学校新生防艾知识巡讲或专题讲座,上好新生入学第一课。各级学校要认真组织新生入校防艾知识培训工作,将防艾巡讲纳入新生入校集中培训或教育的内容。县防艾办要配合学校做好新生入校防艾知识巡讲,安排巡讲师参与学校巡讲。各学校新生巡讲覆盖率达98%。

4.强化骨干师资队伍培训。教育体育部门要对各级各类学校从事防艾工作的教师进行系统、规范、分级培训,每年举办师资培训班不少于1期。按省州级要求完成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禁毒防艾教育教师的轮训。

5.推动建立学校禁毒防艾宣传教育阵地。至少创建一所防艾宣传教育示范学校,以示范学校为样板,带动全县学校防艾宣传教育工作开展。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设立防艾宣传教育展览馆(活动室),组织学生集中参观、现场教学;暂不具备条件的学校,要将防艾和性健康教育知识融入学校日常教育中,开展宣传教育。

6.扩大参与自愿检测范围。有校医院(医务室)的学校,建立HIV快速检测点,通过自检或送检的方式,为学生提供检测条件,在没有校医院(医务室)的学校,为学生寻求检测提供知晓途径。做好防艾知识宣传教育,提升有高危行为学生进行自愿检测的意识。鼓励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引入尿液、唾液等自主检测手段,作为常规检测的有效补充,促进学生艾滋病的早发现、早治疗。各学校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初中、高中及高校学生入学健康体检和常规健康体检项目,提高检测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职责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艾滋病防治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完善联防联控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工作调度制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上述六项工程的牵头部门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考评方案,各防艾委成员单位、各参与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纳入本部门、本系统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考核制度。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各部门要配齐配强防艾工作人员,适应当前繁重的防艾工作需要。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疾控中心、定点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和队伍建设。县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县财政局按照全县人口数每人2.5元配备六项工程所需经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广泛动员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提供资金和物质支持。

(三)加强重点防治,创新工作模式。财政、医保、扶贫、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把艾滋病防治与健康扶贫结合起来,对疫情严重的贫困地区从人、财、物、政策和技术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要根据防治工作需要,积极探索和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防治政策。要积极申报、实施各级各类防艾项目,创新管理机制和工作模式,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利用防艾工作机构或平台,积极引导同伴骨干建立社会组织,有效参与防艾工作。在国家和省州级的统一部署下,建立健全防控信息定期通报、感染者和病人转介机制。    

(四)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县人民政府将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将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绩效考评体系,同时各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将督查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的协调落实,于2022年底组织开展终期评估。

西畴县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主要任务指标分解

任务名称

任务指标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

(一)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

1.增强个人健康意识。将防艾宣传纳入村(社区)及本单位的常规宣传工作中,对辖区居民普遍开展综合防艾和减少歧视教育,各乡(镇)的村(社区)、各单位设立防艾健康教育宣传栏、墙报、黑板报、墙体标语等,居民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县防艾办

县防艾委成员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农科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扶贫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宣传,流动人口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1)在城市主干道、广场、公园、商业区、车站、景区、婚姻登记处、用工单位等流动人口密集场所设立防艾公益广告牌(宣传栏、标语等)

县防艾办

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将防艾宣传教育纳入劳务输出和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培训内容。

县防艾办

县人社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扶贫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医疗卫生机构在相关服务对象集中活动区常年开展防艾知识宣传,提供咨询服务。

县卫健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3.针对老年人开展至少2次防艾宣传,老年人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县卫健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强高危人群的宣传教育,高危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1)加强对边境居民、少数民族、跨境流动人员、涉边婚姻人员、婚姻登记人群防艾宣传教育,针对校外青少年开展以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为主题的宣传教育。

县防艾办

县防艾委成员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农科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扶贫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管场所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精神,将艾滋病防治纳入羁押人员入所教育、常规教育和出所教育科目。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县防艾办

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融媒体中心、网络视听节目等媒体播放防艾宣传公益广告每天不少于1次。在世界艾滋病日集中开展防艾主题宣传。

县委宣传部

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6.开展防艾知识巡讲巡演。县防艾办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巡讲巡演,各级各单位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会议、培训及活动内容,借助乡村振兴工作,加强农村居民防艾知识巡讲,各单位组织对挂钩扶贫点开展巡讲不少于1场(每场不少于50人),本单位没有巡讲师的,巡讲师由县防艾办提供。

县防艾办

县防艾委成员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农科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扶贫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提升宣传的技术和水平。利用各种新媒体、大数据信息、人工智能等加大艾滋病感染风险识别与评估、动员检测与结果查询、咨询服务等。

县卫健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艾滋病综合干预工程

1.大力推广安全套。

(1)宾馆、酒店、经营性娱乐场所安全套规范摆放率100%。

县卫健局

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艾滋病感染者免费发放安全套,免费发放率100%。

县卫健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3)在社区、公共交通枢纽站、劳务市场、建筑工地、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等公共场所和人群聚集区域增设安全套发售装置或自动发售设施。

县卫健局

县交通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强化综合干预

(1)对公共娱乐场所、经营性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开展HIV检测,健康证/HIV检测卡两卡持卡率达95%以上。

县卫健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2)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有关危险行为减少10%以上,其他性传播危险行为人群感染率控制在1%以下。

县卫健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强重点干预。

(1)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传播率下降到1%以下。

县卫健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4.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利用社会组织参与防艾基金、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方式,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工作。

县卫健局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艾滋病扩大检测和治疗工程

1.完成检测策略,各乡(镇)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比例达90%以上。

(1)按照《文山州卫健局员会 文山州公安局 文山州司法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进一步加强监管场所艾滋病检测能力建设的通知》(文卫健发〔2020〕178号)要求,在看守所设立艾滋病快速检测点,被监管人员HIV检测率100%。

县卫健局

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县疾控中心、抗病毒治疗点、县妇幼保健院100%具备确证检测能力。

县卫健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3)各单位在组织职工健康体检时,将艾滋病检测纳入体检服务包,每年检测率达90%以上。

县卫健局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各级医疗机构落实12类人群检测咨询服务,按“知情不拒绝”原则落实15岁以上人群血样艾滋病检测。

县卫健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2.促进主动检测。卫生健康部门每年向社会更新1次艾滋病检测机构信息,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艾滋病自检试剂销售监管相关政策。

县卫健局

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告知和抗病毒治疗转介,感染者权利义务告知率达95%以上。

县卫健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强感染者管理。县、乡、村三级随访管理模式和随访工作管理网络,提高转介成功率。

县卫健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5.提高抗病毒治疗服务。一年队列保持率达90%以上,当年脱失率控制在2.7%以下,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0%以上,治疗有效率达90%以上。

县卫健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加强中西医协同治疗艾滋病工作。完成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任务928例。

县卫健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预防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工程

1.依法做好相关领域社会管理。对涉嫌故意传播艾滋病的案件依法立案侦查,对抓获和动态管控的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人员进行HIV检测,检测率达100%。对继续从事卖淫活动的阳性暗娼依法进行惩处。

县委政法委

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合成毒品管控

县委政法委

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强不法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清理。

县委政法委

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强工作衔接,督促各监管场所在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出入所前后5天及时与监(所)所在地疾控中心联系,告知其具体出入所时间和信息。

县委政法委

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

1.落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1)婚姻登记人群艾滋病、性病检测率达90%以上。

县卫健局

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孕早期检测率达8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服药率达95%以上,艾滋病暴露儿童早期诊断检测率达95%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控制在2%以下。

县卫健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2.提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水平。

县卫健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3.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消除认证。

县卫健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工程

1.教育体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每年至少2次通报疫情。教育体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每年至少开展1次学校艾滋病防治监督检查。

县教体局

县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落实初中学段6课时、高中阶段4课时的防艾教育时间,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设防艾和性健康教育必修或选修课程。

县教体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3.初中及以上学校新生开设防艾巡讲或专题讲座,新生覆盖率达98%以上。

县教体局

县防艾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4.强化骨干师资队伍培训。每年举办师资培训班不少于1期。

县教体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5.推动建立学校禁毒防艾宣传教育阵地。至少创建1所防艾宣传教育示范学校。

县教体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7.扩大参与自愿检测范围。

(1)在有校医院(医务室)的学校建立HIV快速检测点,并引入尿液、唾液等自主检测手段作为补充。

(2)各学校将艾滋病检查纳入初中、高中及高校学生入学健康体检和常规检测体检项目。

县教体局

县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西畴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