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西应疫指发〔2021〕2号

当前,境外疫情呈增长蔓延态势,周边国家疫情持续暴发,国内陆续出现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特别是临近春节,返乡人员大量增多,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不断增大。为认真落实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全县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全县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返乡。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在外出行不可控因素较多。提倡县内人员在西过节,确需外出的要错峰出行,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及随身物品消毒;西畴在外人员、外地人员非必要不返(来)西过年,减少人员流动,减少集聚活动。如确需返(来)西,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应准备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提前规划行程,途中避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学生放假直接返乡,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中途旅行、访亲。广大居民要持续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变化,非必要不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主动向所在村委会(社区)、单位报备;返乡后按返西人员落实相关措施。

二、严格健康核查。西畴在外人员确需返乡的,近一个月内有境外(国外)旅居史的,需提供有效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证明、隔离观察期间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需要提供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证明、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接受村委会(社区)管理,管理期间非必要不出户;国内中风险地区和从事冷链物流行业返乡人员需要提供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由村委会(社区)、单位对其进行为期14天的健康监测;国内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无特殊情况不隔离,需提供“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提倡到西后或返西前1天做1次核酸检测。返乡后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措施,接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核验,并将返乡时间、14日内旅居史、是否从事冷链物流行业、个人联系方式等主动向所属村委会(社区)进行登记报备。

三、严控规模性聚会。全县党政机关、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一律禁止举办年会、联欢、文体活动、庙会、“采花山”、斗牛、聚会、聚餐等可能存在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的聚集性活动。同时,暂停人员聚集性宗教活动。全县范围内商场、超市、酒店、门店等不得擅自举办庆典、联欢、促销等人员聚集活动。若因特殊情况确需举办的,必须按规定审批,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举办方或主办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50人以上的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场所消毒通风、安全间隔距离等防控措施。广大人民群众不组织、不参加“杀猪饭”、老乡聚会、同学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走亲访友活动,提倡网络拜年,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全县暂停办理婚宴、生日宴、乔迁宴等一切形式的喜庆酒席,已经预先下发宴请通知的,餐馆、酒店要劝导群众取消或延期操办。丧事办理从快从简,原则上不举办葬礼,并按规定向村委会(社区)报备。坚决杜绝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各种聚集性活动。个人家庭聚集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凡擅自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将追究举办者、相关场所、属地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责任;对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输入和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查重处。请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组织做好本辖区、本系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四、全面开展排查登记。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实行“零报告”“日报告”。乡(镇)、村委会(社区)要组织人员做好登记、摸排和健康监测,外来人员、返乡人员要配合村委会(社区)严格做好信息登记。持续对重点人员开展排查登记,特别是境外及“三非”人员、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省望奎县、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等中高风险地区入西人员、入境人员和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登记,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加强跟踪管理。各卡点、各公共场所对发现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主动将信息推送至所在村委会(社区),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人员,要全面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健康监测和随访管理,消除疫情输入隐患。

五、加强“三非”人员管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跨境违法犯罪、境外非法入西人员线索。发现“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应立即向村委会(社区)报告或拨打“110”举报,不得容留、藏匿、聘用“三非”外国人,违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六、对公共场所重点管理。学校、医院、政务中心、银行、车站(以及云滴出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饭店、影院、KTV、酒吧、网吧、景区、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等公共场所实行更严格的管控措施,执行云南“健康码”扫码和接受查验“通信行程卡”、戴口罩、测体温等常态措施,对拒不配合的,有权拒绝其进入;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市场主体和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不服从防疫措施管理的个人,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网吧、电影院等提倡交叉或隔排隔座售票,电影院提倡自带3D眼镜,错峰错时入场,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景区实行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必须规范执行扫云南健康码”和接受查验“通信行程卡”、戴口罩、测体温,对落实不到位的业主和拒不配合的个人,一律从重从快处罚。

七、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继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保持社交距离、勤于洗手、分餐公筷、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全面推进家庭、公共场所和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病媒生物防治、消毒消杀等工作,保持卫生干净整洁。倡导少食进口冷冻食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接触、处理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洗手消毒,储存时要使用独立容器,厨具餐具应生熟分开、及时清洗,冷链肉类和水产品食用前应煮熟煮透。入西冷链食品、快递及运载车辆等要做好物体表面消毒,工作人员要定期做核酸检测,坚持不漏死角,杜绝“物传人”情况。全县上下全面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为常态化疫情防控打牢基础。

八、常态落实防控措施。广大居民要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保持健康心态,增强个人体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商场、超市、医院、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时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并积极配合做好测体温、扫“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

九、注重身体健康监测。返(来)西人员要减少不必要的外出,特别是14天内尽量不要走亲访友、聚餐聚集;时刻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立即佩戴口罩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强化可疑病情管控。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不得擅自接收治疗从中高风险地区及外籍返(来)西患者,就诊人员中有发热或具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要及时向辖区乡(镇)卫生院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院感制度,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问)负责制,做好登记、流调、隔离、转诊、交接和信息推送,对发热患者做到闭环管控。对到药店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的人员,药店工作人员要对其进行体温测量并对测量结果、购买药品情况如实登记,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和可疑情况人员要及时向当地卫生院、县疾控中心或县医院报告,如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加强群防群控。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村委会(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楼栋长、单元长、物业人员、志愿者等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防疫人员与群众的协调配合,确保管控到位、防控无死角。

呼吁广大人民群众以身作则、积极配合,共同监督违反防疫规定行为,守护安全健康西畴。并关注“西畴县人民政府”官网、“回归西畴APP”、“北回视听”微信公众号官方媒体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西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咨询电话:0876—7627120

特此通告!

西畴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代章)

2021年1月17日

西畴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