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畴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西畴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畴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精神,全面推进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2020年9月中旬完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确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逐步完善,清单所列事项全公开。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于收到国务院部门相关标准指引公开发布后2个月内编制完成。

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载体和渠道更加丰富多元、规范有序,基层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政策解读回应、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村(社区)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制定工作全面完成,村(社区)务公开制度更加完善。

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解读回应不到位、公开平台不规范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主要任务

(一)精心组织,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待制定的其他领域标准指引(下载地址:进入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版块),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精心组织,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全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本级政府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应于2020年9月中旬编制完成,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应于收到国务院部门相关标准指引公开发布后3个月内编制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制定的目录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后统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发布,并报州政府办公室备案检查。村(社区)对照公布的相关领域事项标准目录,通过适当的公开载体和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1.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征地补偿领域(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3.财政预决算领域(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4.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

5.税收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

7.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市政服务领域(牵头单位: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8.环境保护领域(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

9.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

10.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11.扶贫领域(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

12.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

13.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4.就业创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

15.户籍管理领域(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16.涉农补贴领域(牵头单位:县农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

17.义务教育领域(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

18.医疗卫生领域(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

(二)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和信息获取便利化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三)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打通公开工作“最后一公里”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指导各村(社区)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推进决议、实施结果“两公开”规范发展。指导村(社区)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站)、微信群、信息公示栏、广播、大喇叭等贴近村民生活的方式,扩大政策传播范围,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打通公开工作“最后一公里”。

(四)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1.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要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发布等制度,实现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发布审查机制,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须准确界定为“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等4种类型中的1种,并作规范标识。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标准化管理,要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梳理编制主动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确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准确、更新及时、方便查询。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度要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形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2.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职责,按照“谁收到、谁处理”的原则办理,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工作制度,畅通信函、传真、当面提交、互联网等多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及时更新。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依申请公开答复标准化、规范化。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

3.健全重要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及时传递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准确解读全县贯彻执行措施。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各部门制定认真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案例说明、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并确保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其他公开载体发布。年内运用民族语言文字开展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不少于1次,让群众听得懂、好理解。

4.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网信办要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报送、处置、回应和督办机制。针对全县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质疑,以及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依法依规明确回应主体,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正确引导、凝聚共识。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5.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明确参与事项、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健全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应采取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并同步公开征集意见的总体情况、采纳情况以及不采纳理由等,以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

(五)规范建设政务公开载体和渠道

1.发挥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政府网站管理机构要全面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确保目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和乡(镇)都要有专门的公开页面,并提供便捷的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便利企业和群众获取信息、了解政策和网上办事。

2.强化政务新媒体的“政务发布”平台属性。开办政务新媒体的乡(镇)、部门要把政务新媒体作为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回应引导政务舆情的重要平台,突出“政务”定位,重点推送就业创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扶贫开发、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不断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第一人,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自觉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促。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确保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年内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综合协调,进行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全县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从今年7月起,每月3日前将上月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联系人:彭梅

解读:(图文解读)《西畴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方案》

        链接:https://www.xczw.gov.cn/zfxxgk/fdzdgknr/zcjd/content_19634

西畴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