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畴县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政办发〔2019〕106号

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19﹞111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县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西畴县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江尚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侬宗体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  芳  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局长

王世晶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有亮  县委编办主任

           朱元敏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张飞蝶  县委编办副主任

田茂清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永靖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曹  静  县审计局副局长

孙培怀  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陈昌鹤  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副局长

李正清  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副局长

高荣明  县档案馆馆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徐芳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稳妥有序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该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畴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