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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西畴县财政局是西畴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西畴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西畴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一、机关职能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拟订县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拟订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三)负责编制全县和县本级政府预决算并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负责县级政府收支预算执行工作,负责县级部门预决算编制、审核批复及支出经费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全县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乡(镇)预决算编制和支出经费标准制定,审核乡(镇)预决算,制定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级财政管理工作。

(四)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七)负责监督检查企业国有资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根据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相关工作,做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制、组建和重组等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国有企业改革的日常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管和企业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负责人考核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薪酬制度管理、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工作;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权属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纠纷调处工作;负责资产统计、评价和资料汇总工作;承担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管理全县会计人员,指导和监督本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全县财政绩效管理工作。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四)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参与拟订全县金融发展规划,提出服务和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联系、沟通工作,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规范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十五)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农村综合改革政策;起草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和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重要报告、文件、综合性文稿材料的草拟工作;承担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参与起草或拟订财政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审核其他部门拟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财政的条款;负责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和评议考核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审核办理县级国家赔偿费用事项;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拟订教育培训有关工作制度;组织指导财政系统开展干部的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办理机关人员因公出国(境)的有关手续;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和老干部工作;承担对国资局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及独立董事人员。

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所监管企业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局党组的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贯彻执行省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制定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优化资产配置政策和配置标准;配合部门预算的编制;对单位资产购置项目进行审批;负责罚没物资的处置管理;负责国有、非国有企业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负责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的财务监督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综合考核国有企业经营业绩,审核认定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负责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和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工作。

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做大做强国有企业的财政政策;负责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制、组建和重组等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处理所监管企业兼并、收购、融资、上市等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剥离、转让和公司分设、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

承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相关工作,负责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建议,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监督和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负责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股权多元化推进工作;指导开展国有产权登记管理工作。

负责提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监督检查企业国有资产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调指导县属国有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协助做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指导企业国有资产规划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全县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及继续教育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做好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拟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监督执行;贯彻执行上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政府采购环节的规范与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对本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征集推荐、教育培训、抽取使用,考核评价及监督管理;负责县本级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审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核准等工作;依法受理县级政府采购投诉事项;接受县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考核县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负责金融综合性文稿、材料的起草,制定全县金融发展总体规划,提出推动金融环境建设的措施;建立金融系统信息互联互通的合作交流机制,统计分析全县金融运行情况;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县金融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机制;承担西畴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西畴县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和西畴县P2P网贷风险应对等日常工作。

负责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系统及驻西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承办政府与银行(保险)业机构的合作,组织搭建政银企沟通合作平台,落实年度银行融资指导性任务,引导银行业加大力度服务支持西畴经济社会发展;牵头负责金融机构考核评价工作;指导政府与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协助做好银行、保险业机构的招商、合作交流;承担县政银企合作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和投资决策日常工作。

负责证监会系统及驻西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意见建议,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组织开展政府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合作交流,引导在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服务西畴经济社会发展;协调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金融要素交易场所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政府与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开展合作;负责证券期货业、金融要素交易场所、股权投资基金的招商、合作交流;承担西畴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西畴县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对本部门贯彻中央、省、州财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研究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地方财税改革和重要财税政策的建议,提出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改革发展的建议;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

(三)预算管理股。拟订地方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县本级预算调整草案;汇总编制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决算草案报送工作;承担县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负责县本级预算公开工作。

负责拟定和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部门及县级以下各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清理、统计、报告地方政府性债务;负责政府债务预算管理;负责政府性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管理和对下转贷工作;编制政府债券预算调整草案;负责县本级公办高校、公立医院等或有债务的审批;组织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参与政府性债务绩效评价及外债评审;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和债务结构的总体控制;评估债务风险状况,发布风险预警报告;推进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建设;负责提供纳入各级党政领导政绩考核和地方财政管理综合考评范围的政府性债务数据。

承担中央、省、州对我县的转移支付工作,拟订全县财政转移支付方案;承担县本级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拟订财政预算评审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县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审定县本级各预算部门(单位)预算支出的绩效考评目标。

组织起草税收法律草案及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和政策调整方案;承担涉外税收谈判相关工作,拟订国际税收协议和协定范本;开展税源调查分析;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管理权限内,依法依规对税收减免及全县财政影响较大的政策性和临时特案减免税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核县内政策措施中有关税收政策条款;组织调查、分析、评估税收政策;实施税源管理和涉税信息共享;承担税式支出统计、测算、报告、分析和评估;加强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管理;组织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国库管理股。负责县级财政资金的调度;负责实施预算的执行和分析;负责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管理县级国库资金,负责财政性资金调度;负责旬报、月报等财政收支数据的统计上报;贯彻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收入收缴制度;组织实施县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县本级财政专户;负责办理全县财政专户报批和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审批;负责县本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汇总上报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财政决算公开工作;组织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协调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负责县级预算单位工资统发工作。

(五)文教行政股。承担行政、政法、外交、国际发展及经贸合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地方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拟订因公出国(境)人员生活待遇制度;负责办理驻西部队有关经费事项。

承担科技、教育体育、文化旅游、气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由县财政局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县属文化企业相关工作;管理财政民口科技资金和高校等财政教育资金;承担县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合作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海洋、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地方规划、政策等。

(六)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医疗保障、老干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负责联系部门的经费保障和财务监管;负责编制县本级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管;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七)经济建设股。承担工业、交通、能源、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应急、商务、投资促进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地方财政政策建议;办理中央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组织执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承担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管理工作。

承担中国清洁机制发展基金(CDM)贷款管理工作;承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商贸流通批发、零售、餐饮和住宿等财政扶持资金管理,负责电子商务和促进外经贸发展等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申报、评审、验收等工作。

(八)监督检查股。负责财政系统、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社团、国有企业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财政系统及局内各股室财政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县财政局内部控制管理,承担内部控制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县财政局内部审计工作;统一联系、协调对县财政局审计相关工作;负责对局内部日常监管行为进行再监督;负责组织财政收入监督,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统一提出对违反财政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建议;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九)农业管理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林业草原、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拟定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相关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参与所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十) 西畴县财政局行政编制1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西畴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西畴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兼任;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三、办公地址

文山州西畴县西洒镇普兰路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876-7622230

六、负责人姓名

刘兴昌 党组书记 、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