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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西畴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一、机关职能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县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等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用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规划同意书、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制度;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和法律法规要求征收的其他行政规费;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制度,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定额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实施城乡供水行业管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负责全县小(二)型以上水利工程和地方水电、城乡供水、人畜饮水等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水利工程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的宣传贯彻执行及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等。

(五)指导水利工程设备及水域、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库、塘的治理和开发;负责全县河道、水库、堤防、闸坝等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水利、人畜饮水、城市供水工作。

(六)负责全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审批开发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综合防治并定期公告。

(七)负责全县水利行政执法与管理工作及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依法调解、仲裁和查处水事纠纷及案件;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八)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对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实施统一调度。

(九)负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承担县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县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办文电、重大会议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及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承办局机关并指导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承办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推荐工作;承办督查、水利信息化、保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承办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完善;承担本系统固定资产的管理;承办局机关后勤服务、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承担县级水利资金和乡(镇)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编制部门预算;承办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指导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县水利系统内审工作;承担水利改革相关工作。

(二)规划计划和水利水电股。承担全县水利规划计划、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和统计;组织编制水利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和专项(专业)规划;承担大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等阶段的审核、申报立项等工作;按照流域规划要求,对中小型水库、水电站建设规划提出意见,承办水工程规划同意书的上报工作;组织编报全县年度水利投资建议计划,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含专项资金)的规模、投向和项目安排意见,参与水利建设项目后的评估和验收工作;组织和指导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及乡(镇)供水、雨水集蓄利用等农村水利项目;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办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规划编制,拟定全县农村水电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培训;承办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全县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信息系统建设、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扶贫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扶贫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做好扶贫信息系统建设、综合统计等业务工作。

(三)运行管理股。承办已建水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定;指导水工程的运行和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制定水量调度运用计划;组织编制全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及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承担已建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初步设计等审查、申报立项工作;指导水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交接手续;指导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水工程管理方案、水利资产管理和水价改革、供水价格方案的拟定、论证和审定;承担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观测、记录水工程运行情况,并建立档案,上报有关资料;承担水工程维修及养护规划编制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做好已建水工程的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综合经营等工作;调解水工程运行管理纠纷,维护用水秩序;宣传贯彻有关水利工程管理法律、法规;承担水工程资产评估及水价测算上报等工作。

(四)水政水保水资源股(节约用水办公室、信访接待室)。承担水法规宣传工作;贯彻执行涉水法律、法规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审批、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工作;水资源评价与监测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承担组织协调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监督管理;承担监督实施水土保持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审查、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监测管理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承担全县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协调全县水土保持科技工作,组织推广水土保持科研成果,指导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按河道采砂法律法规,承担河道采砂、法律法规宣传、信访办理、水政执法等相关工作职责;负责扫黑除恶相关工作。

(五)水旱灾害防御股。承担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落实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六)河(湖)长制工作办公室。承担县河(湖)长制工作的综合协调,承担县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总督察、副总督察、河(湖)长、督察领导的相关工作安排;承担制定河(湖)长制工作年度计划、工作要点、考核验收办法及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承担针对河(湖)长制工作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商服务河(湖)长的联系部门提出河(湖)长巡河重点与河(湖)长制专项工作督察建议,报河(湖)长、督察领导审定后实施;承担实施河(湖)长制工作的日常检查与督查督办;承担具体组织县河(湖)长制年度考核验收,根据各考核组考核情况,提出考核初步意见,报县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承担及时收集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工作资料和县级河(湖)长履职资料,规范存档,做好迎接省、州年度考核验收工作准备;承担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抓好河(湖)长制宣传工作,加强对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的工作指导。

三、办公地址

西畴县西洒镇青年路

四、办公时间

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五、联系方式

0876—7622416

六、负责人姓名

周琼 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