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公安局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公安工作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组织和指挥全县公安工作。
(二)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指示,拟订有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四)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制定装备标准并实施监督;负责各级公安政法经费的管理和稽查。
(五)负责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六)负责管理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西畴县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授权的同国外及港澳台警方和国际警察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七)组织公安科研项目的立项、鉴定(评审)、推广、应用和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八)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指导全县各级公安机关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
(九)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侦查和处置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十)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十一)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二)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十三)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十四)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十五)负责依法受理查出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案件,维护辖区内林区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
(十六)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开展公安局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等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公安信息系统应用软件项目的培训、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开展安全信息资源和综合查询、信息挖掘、延伸服务、辅助决策工作。
(十八)负责指挥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西畴县公安局设20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机构
1.指挥中心(副科级)
负责接报警、指挥处警和出警等工作;负责收集、分析、报告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组织实施全局性公安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拟订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负责组织公安社会信息采集、预警信息落地查控及督办工作;统筹指导、协调管理情报信息工作;负责文秘、督办、会务、统计、档案、公安史志等工作。负责情报信息搜集、汇总、研判、上报工作和情报平台建设,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系统的维护和运用,及时、准确地完成各种预警、情报信息的签收、回馈。
设:文秘中队、110接处警中队、情报信息中队。
2.政治处(副科级)
制定公安机关政治工作计划,指导和管理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负责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人民警察的转警、警衔、奖励和优抚工作;协助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管理、考核、任免工作;承担宣传、新闻发布和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工作;承担人民警察的教育训练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工作。
3.警务保障室(副科级)
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申报、协调、监督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公安机关装备标准并负责落实,组织警用物资的计划、采购、调拨和发放;负责中央和省级政法经费的管理和稽查工作,监督、指导财务管理、警用装备工作;负责机关经费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管理局直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全局工资套改工作;承担政府采购工作。
(二)执法勤务机构
4.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
负责搜集、研判、处理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搜集、研判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情况;打击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和遏制邪教组织发展蔓延;侦察、控制、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指导派出所做好国保基础工作。
5.治安管理大队(副科级)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工作;负责对民用爆炸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管理;负责全县保安业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
设:户政管理中队、爆炸危险物品管理中队、治安行动中队、巡逻中队、保安工作管理中队。
6.刑事侦查大队(副科级)
负责全县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设:刑事科学技术中队、打拐中队、侦查一中队、侦查二中队、侦查三中队、案审中队。
7.森林警察大队(正科级)
负责协助县林业和草原局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
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治安中队、刑事侦查中队、技术鉴定中队、科级与信息化中队。
8.交通警察大队(正科级)
分析、研究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交通秩序的对策措施;指导、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处理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负责交通警卫,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保通的交通指挥;指导、监督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参与规划城乡的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实施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设:办公室、秩序管理中队、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中队、兴街中队、董马中队。
9.科技信息化大队(副科级)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公安信息系统应用软件项目的培训、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开展安全信息资源和综合查询、信息挖掘、延伸服务、辅助决策工作;负责保障全县公安机关信息网络正常运行;负责全县公安应急、处突、反恐等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指导和监督公安计算机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各种技术措施,保护公安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信息的安全,查处公安机关内部设计信息和网络安全的案(事)件,组织公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挥平台的管理使用;承担公安信息网络、应用系统、数据库的运行维护、公安重大警务活动的通信保障工作;制定公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及安全策略。
10.法制大队(副科级)
负责公安法制建设,开展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协调、审核各类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开展公安机关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对业务部门承办案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等进行审核或审批,监督、审核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工作。
11.出入境管理大队(副科级)
贯彻、执行、宣传有关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受理本县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受理本县公民因私出国和赴港澳台申请;负责受理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申请;受理外国人入出境及居留等申请;受理华侨、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事务;受理加入、恢复和退出中国国籍的申请和国籍确认工作;对境外人员(外国人、外籍华人及港澳台同胞)在华居留、旅行进行管理,组织、指导辖区派出所等单位开展境外人员的日常管理。依法查处中国公民、外国人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的案件,打击出入境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本辖区法定不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工作和特殊身份人员登记备案工作;依法实施对不准出入境人员的布控、查控,及时搜集、整理、上报各类公安出入境管理情报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外机构、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工作;负责难民管理工作。
12.警务督察大队(副科级)
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组织实施现场督察;承担西畴县公安局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3.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
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保护、违法信息的监控及情报信息的收集;负责公共信息网络技术侦察工作,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负责公安科技和信息机要通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信息化发展和“金盾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负责公安无线电管理;组织公安科研项目的立项、鉴定(评审)、推广应用和科技学术交流活动,指导、监管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和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指导和监督公安计算机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机要、保密等工作。
14.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科级)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参与金融犯罪案件、证券和假币案件、涉税案件、妨碍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市场秩序和知识产权案件的侦破工作。
15.禁毒大队(副科级)
分析、研究境内外毒品犯罪情报信息,制定禁毒工作的对策措施;打击毒品、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开展禁吸戒毒、禁种铲毒、禁毒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承担西畴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6.信访大队(副科级)
负责机关信访工作;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
17.巡特警大队(副科级)
负责城区的巡逻防范工作,指导派出所抓好巡逻防范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县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
18.反恐怖大队(股所级)
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反恐怖工作;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情报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的建议和对策;组织开展反恐怖基础业务建设,检查落实防范恐怖袭击各项措施;负责对案件的侦查、调查;承担西畴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19.西畴县看守所(副科级)
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人进行教育、管理、保障安全,严防被羁押人逃脱、自杀、暴狱等事故发生。
20.西畴县拘留所(副科级)
负责对被行政拘留的人员进行思想、法律和政策教育,严 防被行政拘留人员脱逃、自杀等事故的发生。
21、人员编制
西畴县公安局总编制212名(含派出所),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82名(含交警大队9名),编制控制数30名(含交警大队13名)。
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政委1名、副政委1名。
指挥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政治处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警务保障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信访大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1名;治安管理大队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2名;刑事侦查大队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2名;交通警察大队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2名;法制大队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1名;出入境管理大队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1名;警务督察大队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1名;科信大队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1名;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1名;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1名;禁毒大队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1名;巡特警大队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1名;西畴县看守所设所长1名、教导员1名、副所长1名;西畴县拘留所设所长1名、教导员1名、副所长1名。
三、办公地址
西畴县普兰路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876-7629900
六、负责人姓名
钟华 副县长、党组书记 、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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