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通报表扬西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的公示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各族人民群众、社会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西畴精神”,积极投身文艺事业,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文艺活动,创作了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为文化强县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对以下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表扬,现予以公示:
一、文学艺术工作先进集体(共7个)
县委党校、县文化馆、县第一中学、县第三小学、中共董马乡委员会、鸡街乡海子村委会、法斗乡马卡文艺队。
二、文学艺术先进工作者(共33名)
刘荣畬 县政协退休干部
冯 标 县委宣传部退休干部
李玉伟 县委宣传部记者
李 彬 县史志办副主任
张宪富 县委党校二级主任科员
陆廷胜 县公安局三级警长
陆洪伶 县公安局四级警长
何世滢 县公安局辅警
李才俊 县司法局退休干部
李光聪 县司法局退休人员
兰娅丽 县文化和旅游局三级主任科员
吕德仁 县城乡企业局退休干部
黄 俊 县文化馆馆长
贺承恒 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
方贤云 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退休人员
刘德船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刘仕书 县职业高级中学教师
骆诗跃 县摄影协会会员
王正飞 县职业高级中学教师
罗寿鹏 县第二中学教师
王永琼 县第一小学教师
杨辅菊 县第一小学教师
冯明文 县第一小学教师
赵丽娜 县第三小学教师
刘 雪 兴街镇党委委员 宣传委员
刘亭兰 蚌谷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陈发勇 法斗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正玲 董马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陆贵国 蚌谷九年一贯制中学
林代勇 兴街镇第一小学教师
廖 菊 兴街镇第一小学教师
王 伟 法斗乡幼儿园教师
宗天珍 鸡街乡“彝族葫芦笙舞”国家级传承人
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9日起至2022年11月16日止,如对被公示人员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西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公室反映,联系电话:县文联办公室7625764。
西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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