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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西畴县2021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9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西政征补公告〔2021〕2号

为确保西畴县2021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西畴县人民政府组织拟定了《西畴县2021年度第二批次

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及土地现状

本次征收鸡街乡鸡街村民委员会新鸡街村民小组、么所村民小组;董马乡董马村民委员会上街村民小组、下街村民小组集体;蚌谷乡蚌谷村民委员会街心一组村民小组集体、街心二组村民小组集体;莲花塘乡莲花塘村民委员会德者村民小组;兴街镇江六村民委员会王龙村民小组;柏林乡三板桥村民委员会弯刀寨村民小组、牛场村民小组;新马街乡马街村民委员会马街街上一组村民小组、二组村民小组、三组村民小组、四组村民小组;共7个乡镇7个村委会14个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用地总规模2.6554公顷,其中农用地2.6021公顷(耕地1.6129公顷,含旱地1.6129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8569公顷;其它农用地0.1323公顷),建设用地0.0015公顷,未利用地0.0518公顷。具体明细见详见《西畴县2021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二、征收目的

本项目拟征收土地用于西畴县2021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征地补偿费用情况

云南省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已经全面完成,《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予以公布实施,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执行。

本项目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详见《西畴县2021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四、农村村民住宅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本项目拟征收农村村民住宅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在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本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西畴县2021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本项目拟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详见《西畴县2021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五、安置途径

具体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措施详见《西畴县2021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六、补偿登记办理时间及地点

本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公告期满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于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8月10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归属地方乡(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七、有关事项

1.公告发布之后,涉及被征地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被征地村民大会,讨论拟征收土地事宜,充分听取村民意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西畴县2021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县人民政府按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无异议的,应在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县人民政府提交《西畴县2021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特此公告

附件1:西畴县2021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docx



                                                              西畴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