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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西畴县城镇规划区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方案》听证结果的公告(第3号)

发布时间:2024-04-17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2024年3月7日(星期四)在西畴县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西畴县城镇规划区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方案》听证会,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现将听证情况予以公告:

一、听证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听证事项: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开透明地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就《西畴县城镇规划区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举行听证会。

(二)听证会人员:

听证  机构:西畴县自然资源局

听证主持人:赵正兴  西畴县自然资源局

决策发言人:王显坤  西畴县自然资源局

听证监察人:张定跃  西畴县政府办督察专员

杨孝妮  西畴县司法局工作人员

听证记录人:陈  艳  西畴县自然资源局确权股工作人员

吴汉金  西畴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

听证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代表,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农科局、西洒镇、兴街镇、蚌谷乡、莲花塘乡、新马街乡、柏林乡、法斗乡、鸡街乡、董马乡、行业技术专家代表、乡镇代表、居民代表等应到39人,实到36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5人,总计41人。

(三)听证公开情况:公开听证。

二、听证事项的说明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政办发〔2021〕88号)等要求,为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城镇建设品质,解决好城乡规划区范围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协调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西畴县实际,起草了《西畴县城镇规划区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方案》。为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完善方案。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文山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决定举行《西畴县城镇规划区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方案》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相关材料:《西畴县城镇规划区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方案》听证稿文本。

三、听证会代表的意见陈述

本次听证会共收集意见和建议41条,通过梳理整理参会代表意见如下:

1.建议及早确定方案并公布,让群众有更多的时间做准备处置措施。

2.方案内容简化用词,便于群众理解,减少矛盾。

3.处置范围“按程序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变更为国有土地”应归类到处置措施,处置措施要有法律法规支撑,提前做好矛盾化解准备,做好维稳工作。

4.第六页集体土地不愿变更怎么办?

5.农村有宅基地,在规划区有房是否符合一户一宅?

6.方案中集体土地使用证转为国有土地使用证过程中审批合法性是否与相关政策矛盾,集体土地变国有应征收,方案代替征收合法性问题建议慎重,请认真审查。

7.土地出让市场价格是指国有土地价格还是集体土地价格?评估土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

8.建议对化解土地合法性审查。明确化解土地用途和年限。

9.规划区内有地无建筑物或有简易房,提出申请办证是否办理?

10.此次化解只化解住宅用地还是仓库,商业用房等一起处理?

11.在公路两旁范围两边都已建房,中间空地地基打好,因上级叫停而未建房的这类型是否在化解范围?

12.在城镇规划范围内,以前已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保持集体土地使用证还是化解变更为国有土地?

13.下新民入城口建房无证的怎么处理?

14.木兰社区一中附近搭建的彩钢瓦是否可以化解处理?

15.是否可以把仓库拆除建住房化解处理?

16.方案上二调、三调是建设用地是否是同时满足条件?

17.新纳入社区又在城市边界线内的化解面积是否有限制,对于已经形成实事的天井、附属设施怎么办,是否也纳入化解范围?

18.测绘是指此次化解需测绘还是以后建房都需测绘?

19.农村住房控高三层,是否明确多少米?

20.老街规划区内符合化解条件的要申请办证,罚款,测绘等费用是否能优惠?

21.建议梳理一套完整的有清单、较明细的办证流程。

22.规划区范围外需三级证明怎么办理?

23.异村买地建房申请宅基地办证?

24.安置进城后房子不够住想回农村建房是否可以?

25.针对2020年7月3日以后新建的房屋,目前已造成超建面积的事实,是否可以通过增加这一项在方案中进行处置。

26.针对城镇边界线内的住宅边上的附属设施是否作为本次处置的范围,怎么确权?

27.规划区内非本村居民到街上买房,无任何权属来源,现在是否作为化解的范围?

28.关于第8页住建局工作职责“出具拆迁安置有关证明材料”。拆迁安置办机构拆并后,未移交任何资料到县住建局,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建议此项工作由县拆迁安置办负责。

29.酌情“基准地价”,提高办证率,若地价较高,则群众办证参与度低,达不到预期效果。

30.该方案中涉及的专业术语可作注释,便于对方案更好地解读。

31.针对方案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中,对部门职责不明晰,加强完善。

32.构筑物处置措施不够细化,比如:2015年前符合规划,但没有说明是否安全。

33.执行时间没解释(2015.1.1)。

34.这个方案属县上的一个重大行政决策,县自然资源局作为承办单位,建议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和步骤推进方案,以确保方案的合法性。

35.将推进减少民生矛盾纳入规划,减少人民负担,为一切建有房屋的群体办理房产证。增强人民的幸福感,减少人民负担,并注重宣传教育,为今后的政策打下好的基础。

36.宗地出让金是否有相应基准价。

37.化解对象需进一步明晰、精准,对违建建议于总造价5%的处罚建议降到3%左右。

38.对村(社区)办公用房集体土地应编入此次化解范围?

39.听证意见稿的宣传怎么宣传?

40.各城镇规划区在实际实施中问题复杂多样,建议县自然资源局安排专人或固定电话用于联络和统筹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41.法斗乡由于坪寨乡撤乡并镇,情况相对特殊,特请示是否可以将坪寨街寨子现状纳入此次化解处置范围?

四、对听证会意见的处理建议

各位代表的意见我单位已收悉,会后我们将根据代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听证代表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职务

身份

备注

1

杨昌喜

县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

人大代表


2

张定跃

县政府办督察专员

监察员


3

杨昌杰

县政府办办文法规股工作人员

行业代表


4

蒋功丽

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主任

政协委员


5

杨孝妮

司法局业务员

监察员


6

田茂洪

诚信法律服务所律师

法律服务工作者

请假

7

张福平

功勋法律服务所律师

法律服务工作者

张文会代

8

汪春天

县发改局工作人员

行业代表


9

王毅

县财政局工作人员

行业代表


10

吴维玉

县税务局工作人员

行业代表

黄田代

11

苗帅

县住建局副局长

行业代表


12

钱成

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行业代表


13

何兴娥

县信访局局长

行业代表

黄传荣代

14

周艳

西洒镇工作人员

乡镇代表


15

李顶润

东安社区主任

居民代表


16

肖武斌

北加社区主任

居民代表


17

张文喆

北塔社区主任

居民代表


18

赵发勇

木兰社区主任

居民代表


19

吴玉明

新民社区主任

居民代表


20

娄方晓

兴街镇副镇长

乡镇代表

江国全代

21

王建

老街社区主任

居民代表


22

张维婵

新兴社区主任

居民代表


23

宴娟

畴阳社区主任

居民代表


24

周勇

兴街社区主任

居民代表


25

骆瑞才

东升村委会主任

居民代表


26

张信艳

莲花塘乡工作人员

乡镇代表


27

李发万

莲花塘村委会副主任

居民代表


28

姜达健

新马街乡工作人员

乡镇代表


29

杨卿

马街村党组书记

居民代表


30

张金蔚

蚌谷乡乡长

乡镇代表


31

周德发

蚌谷村委会主任

居民代表


32

杨辅忠

柏林乡工作人员

乡镇代表


33

杨明华

三板桥村委会副主任

居民代表


34

施心妍

法斗乡工作人员

乡镇代表

朱家林代

35

董兴波

法斗村委会主任

居民代表

请假

36

王凤涛

董马乡工作人员

乡镇代表

请假

37

陈艳秋

董马村委会副主任

居民代表

请假

38

董欢

鸡街乡副乡长

乡镇代表

请假

39

陈明忠

鸡街村委会副主任

居民代表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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