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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洒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3-11-16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西洒镇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涉及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规划。

1.编制或调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乡镇体系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有关经济发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制定或调整有关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劳动保护、就业促进、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2.制定或调整有关招商引资、生态环境保护、村镇规划建设、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安全生产、乡镇建设、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管理服务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3.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法治建设采取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重要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森林草原、水等各类重要自然资源;

2.重要文化资源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景观等各类重要文化资源。

(四)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1.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

2.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五)其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1.集体经济企业管理;

2.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林权管理;

3.统计及财政预决算编制、辖区内应急救援服务性工作。

(六)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出决策的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科学、民主、法治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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