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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标准

发布时间:2023-11-16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西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文山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西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一)政务服务管理局重大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二)政务服务管理局重大建设项目;

(三)其他对政务服务管理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进行调整。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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