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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民政局关于《西畴县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4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第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文山州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文政发〔2023〕17号)等政策,县民政局起草了《西畴县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草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殡葬工作质量。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文山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决定举行《西畴县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西畴县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草案)》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9月中旬在西畴县民政局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2号公告上发布。

三、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享有参会权、当席发言权、书面意见陈述权。

(一)听证代表构成及名额

1.听证代表共17名。其中:(1)本县人大代表1人;(2)本县政协委员1人;(3)利害关系人和社会普通公众9人;(4)行业代表5人;(5)律师代表1人。

2.听证监察人2人。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视报名情况确定

(三)听证代表产生的方式

听证代表由年满18周岁的公民或在我县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向西畴县民政局提出申请,申请人超过预定听证代表人数的,由申请人自行推荐产生或者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邀请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和旁听代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采用电话、邮箱等直接报名的方式(报名表附后)。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通信地址:云南省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

收件人:云南省西畴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胡运翠

邮编:663500       邮箱:1287760294@qq.com

电话:0876-7624208

报名截至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下午17:3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西畴县民政局将于召开听证会7个工作日前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旁听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胡运翠,联系电话:0876—7624208,电子邮箱:1287760294@qq.com




西畴县民政局

2023年8月24日

链接:西畴县民政局关于《西畴县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草案)》听证会结果的公告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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