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政府信息公开

西畴县水务局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编号50—14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02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环保督察组反馈:“云南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方面问题整改不到位”。全州35座电站中西畴县有5座小水电站未达标。收到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后,西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职责部门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对11座有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的小水电站再次进行排查,收集完成11座电站生态流量达标证明材料,先后对11座电站开展4次问题排查,2次监督检查,对海子、戛机等2座小水电站业主进行生态流量泄放不达标问题约谈,向海子电站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

(二)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西畴县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方面问题的海子等5座电站列入重点督办对象,采取每月跟踪督导,对存在问题督促按期完成整改。目前,海子等5座电站生态流量监测设备、图片及数据上传正常,能按要求保障生态下泄流量。

(三)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和电站业主主体责任等“三个责任人”,督促电站在明显位置制作安装公示牌。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关于云南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方面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方案》,明确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全面实行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三个责任人”信息公开和日常督促提醒、月通报制度。

(四)强化问题整改。明确专人负责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日常监管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监管方式对小水电生态流量方面存在问题的电站业主做到立行立改,限期完成整改,适时组织电站业主就生态流量存在问题进行约谈;按照小水电生态流量“报备单”制度要求,每月根据监管平台考核结果及现场抽查情况,定期对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达标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连续不达标电站业主停机进行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水电站,严格按照《云南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及《文山州河道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查处。

西畴县水务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