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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2022年第二季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7-12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度西畴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2022年度西畴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第二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建立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将执法人员和监管对象全部纳入数据库,适时更新、动态调整,通过系统摇号的方式随机抽查企业和执法人员,每季度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县共纳入市场名录库的排污企业事业单位243家,其中重点排污企事业单位4家,一般排污企事业单位239家,执法名录库16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第二季度“双随机”摇号抽查企事业单位88家,其中检查矿山企业3家次,冶炼企业2家次,电站4家次,砖瓦行业企业7家次,水泥制品行业1家次,木材加工企业10家次,采石场7家次,卫生系统企业事业单位4家次,加油站6家次,饮用水源地3家次,食品加工企业2家次,农副产品加工销售企业5家次,汽车修理厂5家次,污水处理厂3家次,其他类别企业事业单位26家次。

检查矿山企业3家次,检查时曼龙沟金矿由于未完成环报手续报批处于停产状态,其余均正常生产,执法人员根据现场监察情况要求矿山企业加强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开展应急演练,杜绝突发环境安全事件的发生。冶炼企业2家次,检查时1家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未发现偷排漏排现象,未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其他1家未生产。

检查电站4家次,检查时均正常生产,未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要求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电站及时编制应急预案并报西畴分局备案,汛期加强环境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

检查砖瓦行业企业7家次,其中6家次正常生产,未发现偷排漏排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西畴县鸡街正兴砖厂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针对停产企业我分局检查时要求其加强污染设施管护和汛期环境安全监管,排查环境安全隐患,杜绝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检查水泥制品行业1家次,即西畴县兴街聚鑫免烧砖厂,该免烧砖厂根据自然资源部门要求,已停止生产,生产设备已拆除,部分场地已恢复,还有部分免烧砖堆存出售,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检查木材加工企业10家次,其中6家次检查时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4家次处于停产状态,结合现场检查情况我分局工作人员要求停产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维护,确保复工复产时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要求企业加强汛期环境安全监管,杜绝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检查采石场7家次,检查时均处于建设阶段,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要求企业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和环评报告内容建设完善环保设施和措施,减少环境污染,建成投入生产调试前向我分局提出申请报备。

检查卫生系统企业事业单位4家次,现场检查时均正常运营,未发现偷排漏排现象及环境违法行为。现场监察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废水处理系统的日常监管维护,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确保医疗废水达标排放,按照规定时限及时转运医疗废物,减少医废暂存间医废存余量。

检查加油站6家次,检查时均正常营业,均安装有油气回收装置,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环境安全事故发生。检查饮用水水源地3个,检查时均未发现垂钓、旅游、烧烤、游泳、放牧和生活垃圾乱丢弃到水库等违法行为。要求供水单位严格履行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汛期期间加大对沿库公路及水位巡查频次,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环境安全隐患第一时间进行整改,杜绝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检查食品加工企业2家次,检查时均未进行生产,对于检查时存在的问题,我分局要求企业尽快变更排污许可证,停产期间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维护,确保复工复产后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检查农副产品加工销售企业5家次,现场检查时已建设完成,未进行生产,未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企业尽快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切实履行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

检查汽车修理厂5家次,现场检查时均正常营业,建有危废暂存间,烤漆房设有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装置,要求企业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和污染治理设施日常管理维护,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检查污水处理厂3家次,西畴县国祯污水处理厂检查时正常运行,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正常,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鸡街、兴街污水处理厂已建设完成,处于生产调试阶段,在线监测系统未验收未联网,未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要求企业尽快完成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联网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加强汛期期间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防止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检查其他类别企业事业单位26家,其中正常生产运营12家次,检查时污染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处于在建、已建成未进行竣工验收和其他原因处于停产企业事业单位14家次。对于处于在建阶段和未进行竣工验收企业,要求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环评批复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于其他原因停产企业事业单位,要求其加强污染治理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和保持厂区环境卫生整洁,汛期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各类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检查发现的问题,对企业作出整改要求并将适时开展后督查。

三、主要措施做法

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在每年3月、6月、9月、12月结束前5日内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确定下一季度被抽查重点污染源企业名单,制定抽查方案,实现“一计划 一方案”,按照方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12月结束前5日内确定下一年度被检查一般污染源企业名单。

根据我县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行政区面积、污染源数量、污染源环境守法状态、环境质量和群众投诉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随机抽查比例按照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2种类型分别确定最低抽查比例。

重点污染源:每季度对本行政区30%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每年对辖区所有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一遍巡查。

一般污染源:按照1:5的比例(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环境监管力量薄弱,由于工作需要,环境监察人员实际在编在岗数量较少,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制约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开展,目前监察大队共有执法人员9人,目前在岗人员5人,执法人员人数较少,监管人员随机库较小,随机度较小,无法满足日益增大的工作量需求,我分局目前仅有1辆公务用车,制约着新形势下生态环境工作的开展。二是监察人员业务水准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要求的日益提高和与时俱进的法律条文,加大了对监察人员业务水准的考验。三是企业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企业对于环保法律法规修订更新后的变化未及时开展学习,环保法规条文学习贯彻滞后。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学习。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步骤、程序及系统运用及相关环境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学习,加大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要点的培训学习,提高监察人员业务水准,促进随机抽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协调联动。加强与上级监察部门和本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安排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加强与县级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保障检查合法合规开展;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要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对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的宣传和环保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环保意识,自觉规范生产,提高抽查工作的影响力和威慑力,把好治理“源头关”,织牢治理“管控网”,打造治理“共同体”。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