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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西畴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4-08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17日至10月9日,县委第十四巡察组对西畴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1月5日,县委巡察组向西畴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经济工作参谋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1.关于对“学习浮于表面,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反馈以来共召开党组会、班子会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党员大会集中学习3次,干部职工会4次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及经济工作、粮食工作、项目工作相关文件材料进行了学习。二是督促相关部门抓好2021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实,已汇总上报台账资料,自评分92.3分,自评为优秀等次。下步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次梳理,明确部门责任,强化督促检查,举一反三,确保后续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关于对“经济工作谋划不够,前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打造世界一流“中国铝谷”核心区已于2021年8月30日印发《〈西畴县打造世界一流“中国铝谷”核心区战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便签〔2021〕— 125),目前正按方案有序推进。2021年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6.1亿元。二是召集综合执法局、政务管理局、统计局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及业务员认真分析“数字经济”项目入库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将零散项目捆绑打包入库的方式,督促相关部门按统计入库的要求做好项目入库资料的准备工作,全年完成投资5140万元,超额完成2021年“数字经济”5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同时督促编制公司结合我县实际,草拟《西畴县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初稿,已组织专家评审,正在修改完善,提出“十四五”“数字经济”项目和项目总投资。

3.关于对“项目超前谋划不够,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项目谋划储备培训工作,争取县委干教委支持,计划2022年组织开展一期全县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培训班,对各乡(镇)、各部门分管项目工作的领导和业务员进行系统培训,不断提高项目谋划能力。同时将每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纳入县级预算,保障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顺利。二是完善县级重点项目库,按上级专项资金申报要求,谋划储备“西畴精神”实践创新高地示范项目130个,项目估算总投资207.7亿元,其中2022年计划完成投资56.5亿元。

4.关于对“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不紧密,规划引领缺乏有效整合”问题的整改情况。召集人社、乡村振兴、农科、民政等部门及各乡(镇)相关人员,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乡(镇)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管理工作的职能职责,确保搬迁群众实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已上报“十四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储备项目15个。建立就业创业服务站2个,组织搬迁群众参加技能培训526人次,举办招聘会7场,组织109家企业参加招聘会,达成就业意向41人;群众转移就业1772人,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保洁、治安、护林员等116个岗位,享受低保政策1019人,享受特困供养1户1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794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502人。在7个集中安置点建立了党支部等各类基层组织5个以及便民服务站5个,为搬迁群众搬迁后就医、就学、就业、社会保障以及党员组织关系、户籍办理和文化娱乐等方面提供组织保障。

(二)履职担当不够,争先进位意识不强

1.关于对“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不到位,学习贯彻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按照(西办通〔2021〕48号)文件要求,对脱贫攻坚期间项目欠债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形成项目清单,提出了“视财政资金保障情况,分批分期化解”的建议。

2.关于对“粮食储备单位监管不到位,存在监管‘死角’”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粮食《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西畴县地方储备粮出库监督检查制度》,认真履行储备粮监管职责,联合农发行西畴县支行、县财政局加强对储备粮出入库的监管,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二是于2021年11月30日与西畴县穗聚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地方粮承储协议,进一步明确与承储企业的双方责任、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共同管好县级储备粮。2019年4月24日、5月24日省州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3.关于对“项目跟踪督促不够,部分项目推进不理想”问题的整改情况。2021年12月9日,对县民政局、卫健局、县残联印发了《关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的提醒函,三个部门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工作时限等。对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加快项目建设资金》的提醒函,建议要及时保障项目建设资金。2021年12月16日,陪同州政府督察室对莲花塘小学教学综合楼、殡仪馆建设项目等推进缓慢的项目进行实地查看,要求相关部门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加快建设进度。截至2022年4月8日,莲花塘小学教学综合楼已开工建设,县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已开工建设,骨灰堂建设项目通过EPC模式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殡仪馆建设项目已于1月15日复工,残疾人托养中心和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2个项目正在顺利推进中。

4.关于对“执行‘三定’方案不严,职责分工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2021年11月15日召开局班子会、党组会研究,明确相关人员担任价格收费管理股股长、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股长及负责能源工作,进一步明确干部职工个人工作职责。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分析研判虚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知识培训,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党组会、干部职工会党组书记安排强调意识形态工作8次,按时上报了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二是2021年至2022年1月开展集中学习14次,其中2021年11月26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应知应会知识。

2.关于对“理论学习有时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其中:2021集中学习13次、2022年集中学习1次。二是按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发改局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

1.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不到位,存在应付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分管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在今后的文稿起草中,要做到合法合规、严谨认真,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完善了材料上报“三级”审批制度,2021年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已由办公室牵头起草,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党组会审核通过按时上报。

2.关于对“撰写述廉述责报告“不走心”,对下步工作研判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主要领导及时对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认真对待,独立完成撰写述廉述责报告,不能他人代笔,不能存在应付了事的心态。如:2021年局班子成员的述廉述责报告,已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才上会。

3.关于对“党员管理不严格,党组监督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2月10日召开干部职工会,再次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实施办法、差旅费报销、接待等相关文件进行了学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财务分管领导、财务人员要严格把好财务审批和报销关,对不符合规定报销的费用已全部清退,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严格执行经办人、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分管财务领导“四支笔”审批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财务制度2个。

4.关于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精准,防控措施不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2021年12月10日召开干部职工会对最新的廉政风险防控文件进行了学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按照最新的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点排查,对2022年股(室)风险点、个人工作岗位风险点进行认真梳理,并报分管领导审核,由主要领导审核好后,交办公室存档,现已按程序完成梳理上报。

(二)内控制度执行不严

1.关于对“支取现金支付不及时,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2021年12月10日召开干部职工会对财务制度文件进行学习,严格执行上级财经纪律和相关财务制度,对财务进行再清理、再规范,做到了现金“零”存放。

2.关于对“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2月10日召开干部职工会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实施办法、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等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对不符合差旅费报销规定的人员,各分管领导以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对“车辆报废后未及时收回公务油卡,支付登记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已与西畴石化公司对接清退账号余额,2022年3月23日西畴县石化公司已将油卡余额退回到县发展和改革局专户账上。

(三)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

1.关于对“违规报销差旅费清退不彻底,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2021年12月10日召开干部职工会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实施办法、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等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对违规报销差旅费全部进行清退,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规定,严格审核报销,退回不符合报销差旅费2582元。

2.关于对“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公款吃喝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2021年12月10日召开干部职工会对财务制度文件再次进行了学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相关财务制度,要求财务人员要把好审批关,不符合报销程序的一律不予报销,涉及清退的已安程序清退完毕,退回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资金3659元。

3.关于对“公务接待不规范,把关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2021年12月10日召开干部职工会对财务制度文件进行了学习,要求大家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做到公务接待不超标,退回超标公务接待费共5332元。

4.关于对“违规报销个人补助费”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按要求清退违规报销个人补助费1060元,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四)学风文风不严不实

1.关于对“对党的理论知识学习浅尝辄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1月9日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关于文稿起草存在问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在今后的文稿起草过程中,要加强对上级政策及会议精神的学习掌握,对于一些关键词要认真斟酌,用词用句要严谨,符合政策要求。二是2021年12月10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主要领导组织开展了党章党规党纪、思想政治文化教育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学习。

2.关于对“照搬照抄形式主义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文稿草拟、校对、审核与签发制度,每份材料均须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才允许上报。二是分管领导已按照要求对照搬照抄的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五)对审计存在问题未进行实质性整改

1.关于对“2018年县审计局对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2013年3月预付西畴县畴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水泥款10万元长期挂账往来款”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按程序办结。

2.关于对“2020年县审计局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显锋同志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发现2012年拨付莲花塘乡人民政府石漠化封山育林款5万元和兴街镇人民政府石漠化治理核桃补助款4万元长期挂账“其他应收款”,针对此笔往来款用审计报告作为调账凭证进行整改,未附具体账务明细”问题的整改情况。2022年1月20日对接莲花塘乡、兴街镇将相关财务明细复印至县发展和改革局存档,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党建主体责任抓得不实

1.关于对“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融合不够,研究谋划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情况。2021年11月26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对党员应知应会知识进行专题学习。巡察反馈后县发展和改革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3次、党员大会2次、主题党日活动3次,党组书记在党组会和干部职工会安排强调党建工作9次。

2.关于对“党史学习教育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1月26日召开支委会对党史学习教育后续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对“四本书”必学书目的学习,认真组织开展实践活动。二是巡察整改启动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史学习教育材料3次,安排党史学习教育及办实事工作3次。

3.关于对“组织纪律缺乏约束性,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开展谈心谈话工作。2021年12月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34条。二是2022年1月28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涉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局党组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65条,促进粮食整改工作见实效。

4.关于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有时权力失于监督”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巡察反馈后分别召开班子会、党组会各8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24项,均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和民主集中制。

(二)党建工作基础薄弱

1.关于对“党支部委员补选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对支部委员和支部书记进行了补选。

2.关于对“运用智慧党建开展工作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强化单位党员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积极通过云岭先锋、学习强国、“三会一课”等方式参加党建业务知识学习,严格学习签到管理,确保学习质量。

3.关于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次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都提交议题审核通过后方才召开,巡察后共召开支委会3次,党员大会2次,主题党日活动3次,会议严肃认真,质量较高。正在起草2022年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之后将严格按照程序执行。

(三)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1.关于对“干部队伍教育培训不系统、不全面,未建立县级项目人才库”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起草2022年项目知识培训计划并报县委干教委办公室审核安排培训日程。二是2022年1月21日印发《西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集项目管理人才库人才信息的通知》(便签〔2022〕—9号)向全县各部门及乡镇征集项目管理人才信息,目前已收集到8家单位人才信息,下步将积极对接相关单位,鼓励各部门积极推荐项目管理人才,完善信息后报政府审定建立项目管理人才库。

2.关于对“部分股室工作人员长期空缺,岗位调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2021年11月15日召开局班子会、党组会研究,决定由彭洁同志任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股长,负责开展粮食股各项工作。2022年3月28日召开班子会、党组会研究,决定调整王永萍同志到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工作,协助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股长彭洁同志开展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6—7622324;电子邮箱:9733213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