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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打好监督执纪“组合拳”

发布时间:2021-11-08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这次谈话让我触动很深,让我深刻认识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我将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履职担当,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日前,西畴县某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起被县纪委监委谈话一事由衷表示。

今年来,西畴县纪委监委不断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在警示教育、抓早抓小、重点环节上下足功夫,打好监督执纪“组合拳”,监督执纪执法的精准度不断得到提升。

聚焦警示教育,打好“预防针”。西畴县把强化警示教育作为严明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抓手,通过下发文件、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通报公布的方式,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实名通报曝光,强化案例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同时,以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纪法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现场宣布处分决定等形式,利用鲜活的案例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守纪行动自觉。

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在“早”字上下功夫。西畴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通过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教育管理,用好“婆婆嘴”,常念“紧箍咒”,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的党员干部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及时咬耳扯袖,让其知敬畏,明底线,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深刻吸取教训,避免走弯路犯大错。在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的方式方法上,既做好常态化的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又抓住关键节点的教育约束,每逢重要节假日,通过“廉洁提醒+专项监督检查”,以早教育、常提醒、踩刹车的方式帮助党员干部“强筋健骨”,筑牢防腐堤坝,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以“健康状态”努力工作、成长。

综合运用第二、三种形态,给足“救”的机会。在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基础上,西畴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把党章党规党纪政策界限,认真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综合运用好第二、三种形态。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对违纪违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防止一般违纪违法行为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防止严重违纪违法发展成犯罪行为,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问题”。对主动交代问题的涉案人员,态度较好的,给足政策,从轻处置,努力在“好同志”滑向“阶下囚”的路上设卡拦截,保护“迷途知返”的党员干部。

稳妥运用第四种形态,打出“严”的重拳。西畴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正风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做到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同时,紧盯“关键少数”、重要时间节点及重点领域,围绕干部纪律作风建设、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各项专项整治等方面,深挖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凝聚办案合力,果断用好第四种形态,坚决查处党员干部中不守底线、触碰红线的“少数”,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执迷不悟、拒绝挽救的“极少数”依纪依法严肃惩处。

截至目前,西畴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13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8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32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理9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1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