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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畴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28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2021年9月27日,西畴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西畴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西办发〔2021〕2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县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的理解《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必要性和意义

《实施方案》的起草主要有三点考虑:一是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强调,“做好城市工作,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要更好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这不仅强调了城市建设管理要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更强调了城市健康、安全、宜居,园林绿化作为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二是贯彻州委、县委关于“打好六大战役”的决策部署要求,在全县深入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城市、美丽县城等7项创建(简称“七城创建”)工作,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保护城市生态、增强文明意识,打造环境优美、生态良好、居民健康、文明和谐的新西畴,让西畴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增强。三是在深入调研、专业机构(西南林业大学)指导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县创建、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省级园林县城)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步骤、保障措施,对统筹和指导创建工作提供了依据,对全面、扎实、有效推动创建工作,实现创建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依据       

《实施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号)和《文山州“七城创建”战役实施方案》《西畴县“七城创建”战役实施方案》。

三、主要框架和内容       

《实施方案》正文共分六个部分,即: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组织机构、工作步骤、工作措施和要求。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文山现场办公会精神及州委州政府七县工作专题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按照整体推进的思路,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能管理,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美化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园林县城创建目标,加快幸福宜居西畴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创建工作坚持四条基本原则:一是政府组织、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原则。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大局意识、协调意识和配合意识,部门主动承担创建任务,动员全县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和创建工作整体合力。二是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讲求实效原则。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依托自然条件与地方文化,保持地方特色,适地适树,多用乡土树种,营造凸显地域特色的城市绿化景观。三是统一规划、突出重点﹑规范管理原则。以《西畴县城总体规划》为建设总纲,抓好一批重点绿化建设工程,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增加城市绿量,加强绿化管养,建立健全绿化综合管理制度。四是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原则。制定科学可行的阶段性目标,稳步推进创建工作。坚持因地制宜,节约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和浪费,获得最大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第三部分: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州委、县委确定“七城创建”园林城市创建目标任务,根据现行《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申报创建省级园林县城,2022年通过考核验收,成功创建为省级国家园林县城。    

第四部分: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西畴县省级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陆盛开同志任组长,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选泽同志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等19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由张选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第五部分:工作步骤。按照省级国家园林县城创建目标任务和申报工作要求,分三个阶段进行推进: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全面部署(2021年7月-2021年7月),主要任务为:一是按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指标体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分解创建工作任务;二是召开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推进会,落实指标任务,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目标责任书;三是各责任单位根据责任内容,对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中的考核指标逐条梳理,制定出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方案,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组织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宣传活动。同时加强引导和舆论监督,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使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活动家喻户晓,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21年8月1日—2022年6月30日),主要任务:一是各责任单位按制定的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创建园林县城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抓好重点绿化工程项目及重点线路绿化提升改造,保质保量按时逐项落实;二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进展顺利,每个月组织一次检查,对进度缓慢、质量不佳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难点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三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各牵头责任单位,进行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申报材料汇编并编写完成开始县城创建工作技术报告编制(包括文字材料与DVD影像片),编写多媒体影像拍摄大纲,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有批复文件的现行总规、绿规,向省住建厅提交创园请示整理及主要申报报件材料所需全部材料资料汇编工作;四是按照创建工作有关要求,收集整理资料,拟写创建总结,提交申报材料,完成申报工作。

第三阶段,迎检(2022年7月1日—2023年7月31日),主要任务:一是向省厅递交申报材料(2022年6月底前完成);

二是迎接省厅初验(2022年6月底前完成);三是根据初验省级专家指导意见,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申报材料并迎接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前完成)。

第六部分:工作措施和要求,园林县城创建工程复杂,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周期长,为实现预期目标,提出五条工作保障措施和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对照任务,落实责任,层层制定工作计划,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创园任务圆满完成。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保持指挥体系上下贯通、协调联动;二是明确目标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服从大局、迅速落实,对照指标,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制度,完善部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对未达到要求的指标和项目,重点部署、重点督办,确保各项主评审不扣分;三是确保经费投入。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任务,做好项目经费测算,及时报请县财政纳入预算。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采用BT、认建、认养等模式多渠道解决项目建设经费问题;四是强化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突出重点、狠抓进度、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难题。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强化督查督办,做好工作进度督查,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对行动不力、问题较多、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限期整改,确保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顺利通过评审。五是广泛宣传发动。各责任部门要广泛组织、精心策划,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反映创建提升工作动态,对好经验、好做法予以正面宣传报道,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影响创建工作全局的人和事要公开曝光,以强大的舆论监督促进创建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到位。

关于附件的说明:附件1《国家园林县城标准》,是国家园林县城标准指标体系,是我县创建工作的参照执行标准;附件2《西畴县创建云南省园林县城任务分解表》是将国家园林县城标准指标体系进行具体安排分工,明确完成创建各项指标任务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文件:中共西畴县委办公室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畴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