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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进民办学前教育资源进驻西畴开展合作办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4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西畴县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着力扩充城镇学前教育资源,坚持公办民办并举,推进办园主体多元化、办园模式多样化、办园行为规范化,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及公益性、普惠性水平,努力构建城乡协调发展、保基本、广覆盖、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幼儿园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和企业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办学资源,多举措推进西畴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的保教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采取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优质民办教育资源开展学前教育合作办学,现公告如下。

 一、实施合作办学的背景

随着“二孩”政策的实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当前,西畴县兴街镇、西洒城区幼儿园学位受限,不能满足居民幼儿入园需求。现兴街镇镇区仅有1所中心幼儿园,办学规模360人,现兴街镇镇区尚缺学位近1000个,且逐年递增;西洒县城区仅有4所幼儿园,县一幼办学规模360人、县二幼办学规模360人、县三幼办学规模270人、小博士幼儿园(民办)办学规模100人,尚缺学位700个以上,且逐年递增。这与全面推进城镇化及美丽县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资源需求的预期目标差距较大,迫切需要在兴街镇及西洒镇新建3所幼儿园,解决入园难的问题,提升保教质量。

二、合作企业条件

(一)企业资质:合作企业有相应的学前教育营运资质,经营过的幼儿园有办园许可证;有5年以上经营幼儿园的先进管理经验;经营过的幼儿园等级有一级三等及以上等级示范园;有相对固定的专业幼儿教师队伍。

(二)企业实力:合作企业有足以共同出资建设幼儿园的实力。西畴县学前教育合作办学项目共分为两期,目前先进行第一期项目合作,合作学校为:西畴县兴街镇畴阳幼儿园,选址于兴街镇工业园区入口处;西洒镇中心幼儿园,选址于西洒镇龙泉村原龙泉小学校园内(县一中旁),西畴县第四幼儿园,选址于西洒镇骆家塘村原上坝尾小学校园内。3所幼儿园建设估算投资3800万元,目前到位资金1500万元,需要合作方出资2300万元左右。待确定合作企业后,合作企业需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打款出资金额的50%作为合作保障金到双方共同管理专户作为合作项目启动资金,合作保障金将根据合作项目建设进度同步支付给项目施工单位,后期需出资金将根据工程进度共同打款到施工单位。第一期项目西畴县兴街镇畴阳幼儿园和西洒镇中心幼儿园需在2021年9月1日前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西畴县第四幼儿园需在2022年3月1日前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第二期合作视项目安排及学位需求进行,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第一期项目合作的企业。

(三)其他条件:1.为避免因企业资金短缺,造成工程中途停建,项目不能按时按质完工,影响学生入园等问题,报名的企业需有不少于2300万元办学启动资金,企业报名时需提供亮资证明;2.企业报名时需一次性交纳保证金500万元(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交到指定账户),确定合作关系后转为项目合作保障金,未确定合作关系的企业保证金在确定合作企业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原渠道无息退还;3.企业回收垫支的所有营运资金需由企业自行解决,政府不给予解决;4.合作企业在经营年限内要为西畴县免费管理65所村级幼儿园,企业自主招聘教职工并发放工资,幼儿收费按公办园标准收费,享受公办园政策,自负盈亏,并以《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指导,加强对村级幼儿园的管理工作,规范办园行为,发挥企业举办的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带动村级幼儿园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的整体提高。期间与中国发展研究基金签订的“山村幼儿园计划”项目和与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签订的免费午餐项目在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可继续享受。

三、合作方式

通过公开招商,公平公正,择优引进有相应实力、有资质、讲信誉的企业进行合作办学。

四、办园性质

国有民办全日制非营利性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

五、收费要求

执行云南省普惠性幼儿园规定。

六、经营年限

合作期限内无偿经营以上3所幼儿园30年以内(具体经营年限以企业参与招商合作办学方案为准),合作期满后,幼儿园所有资产属国有资产归政府所有。

七、办园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依法依规办园。合作办学的三所幼儿园5年内达到省一级二等幼儿园,8年内达到省一级一等幼儿园。免费管理的村级幼儿园有独立校舍的5年内达到省二级二等幼儿园以上,无独立校舍的幼儿园5年内达到省二级三等幼儿园以上。

八、扶持政策

(一)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非营利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享受各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政策,具体奖补按当年省州规定要求组织申报。

(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分类定级、评估指导、科研项目申报、教师培训和职称评审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对县域内所有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日常检查、保教质量、学校管理、按时按质上交资料等情况,每年确定1所优秀或提升较快的民办幼儿园给予表彰奖励。

九、报名提交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用于此项目报名)。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三)企业根据合作办学条件拟定的合作办学方案。

(四)项目合作办学条件中涉及的其他资料。

十、合作方确定方式

在西畴县政府网站发布引进优质民办学前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公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告时限内到县教育体育局报名,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从教育、财政、发改、市监、民政、自然资源、住建部门抽取人员成立该项目评审专家组,专家组按照合作条件对报名的企业进行评审,择优选取合作企业;报名企业如没有达到三家及以上,则通过谈判方式确定该项目合作方。

十一、报名地点及时间

报名地点:西畴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三楼)

报名时间:从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止

联 系 人:韦堂谦

联系电话:0876-3058011

附件:1.合作办学项目概况.docx

        2.65所村级幼儿园基本情况统计表.docx

                               西畴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