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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畴县委县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抓好疫情防控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2-21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中共西畴县委西畴县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

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西应疫指发〔2020〕48号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0号通告精神,尽快推动企业复工、市场复业,恢复交通和市场秩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持精准防控

(一)全面恢复交通。取消县域内所有交通管控卡口和监测点,包括县(市)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城镇小区、村小组等各类交通管控卡口和监测点。

(二)全面恢复市场秩序。全县所有农贸市场、商场(店)、外卖、快递、宾馆、饭店、酒店、超市等,即日起恢复营业。所有门店要严格落实防控监测措施,做好员工信息摸排及健康申报工作。要坚持卫生保洁,做到每日一清扫、一消杀。

(三)继续暂停群众性聚集活动。大型会议、会展、演出、体育赛事、聚餐、培训机构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继续暂停。

(四)继续关闭娱乐休闲场所。继续关闭棋牌室、影剧院、舞厅(KTV)、网吧、酒吧、烧烤摊等。

(五)严格管控民风民俗活动。“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社区)备案,村(社区)干部全程参与管理。其他民风民俗、节日节庆活动一律不兴办、不聚集。

(六)继续开展好“大清扫、大消毒、大排查”专项行动。按照《西畴县全面开展“大清扫、大消毒、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西应疫指发〔2020〕30号)要求继续抓好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大清扫、大消毒”要重点聚焦人员聚集场所、密闭空间、公共场所、垃圾堆放点等重点部位;“大排查”要重点聚焦外省籍的“三类人员”(复工复产企业员工、经商务工人员、处在观察期人员)。

二、压实工作责任

(一)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继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村(组)、社区、单位要落实网格化排查管理主体责任,对所有外来人员按照相关防控要求做好身份核验、体温测量、分类处置等工作。对仍然处在观察期的观察对象继续落实隔离观察管控措施,坚决杜绝观察对象漏管失控。

(二)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复工复产企业、重点项目、恢复营业门市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防控措施宣传、培训、指导、服务工作。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复工复产企业要认真落实《关于落实西畴县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措施的通知》(西应疫指发〔2020〕46号)文件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防控措施、加强监测监管。

三、严格工作要求

(一)精准施策。要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方针,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由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秩序逐步恢复正常。

(二)严纪守法。所有群众必须遵守国家、省、州、县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禁散布谣言,谎报疫情,对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出行信息,不配合调查、医学观察等导致疫情传播、流行的,从重从快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统筹推进。按照中央、省、州的决策部署,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推动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春耕生产、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等各项工作,做到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务必在2月25日前动工和复工复产。

本通告自2月22日00:00起执行,以前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中共西畴县委县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代章)

           2020年2月21 

 

 

 

 

 

 

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