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期间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依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公告
﹝2020﹞—4
为贯彻落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20〕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期间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依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费用拨付及结算监管
县医保局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医保〔2020〕8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云医保〔2020〕10号)和《文山州医疗保障局 文山州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文医保发〔2020〕7号)要求,分别于2020年1月25日预拨50万元、2月5日预拨100万元至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2月2日预拨50万元至西畴县中医医院(兴街中心卫生院),切实减轻医院垫付资金压力,确保疫情期间不出现因医疗费用拨付不及时影响病人收治的情况,要求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西畴县中医医院(兴街中心卫生院)对预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每周一报,确实维护基金安全。
县医保局严格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医保〔2020〕8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云医保〔2020〕10号)和《文山州医疗保障局 文山州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文医保发〔2020〕7号)要求,加强内部稽核监管,于2020年1月24日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保障领导小组,并于1月27日印发了《西畴县医疗保障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医疗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方案,单位内部设立综合协调、业务经办、医药保障三个工作小组,及时发现、纠正业务经办过程中问题,层层落实责任,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查办举报案件
县医保局畅通投诉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群众举报案件、线索,将依法依规从快调查核实,从快从重严厉打击处理疫情期间欺诈骗保行为,严格落实举报案件、线索登记、受理、检查核实、结案反馈,确保信访案件、举报线索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监督举报电话:0876-7622622(办公室)
0876-7626808(医保综合股)
西畴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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