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医疗卫生>详细内容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8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93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山州深化医药卫生

体制改革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文山百色跨省经济合作园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文山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914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0年全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和努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要求,持续加大“三医”联动改革力度,加快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完善重大疫防控救治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聚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为推进健康文山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一、全面实施健康文山行动

从干预健康影响因素、关注重点人群健康、防控重大疾病等方面综合施策,全面实施《健康云南行动(2020-2030年)》安排部署的16项重大行动,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明确职责分工,有效落实政府、社会、家庭、个人责任,稳步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力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督促各县(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方案,规范工作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组织开展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工作,保障健康文山行动有效实施。(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教育体育局等州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健全公共卫生服务和应急管理体系

(一)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按照“平战结合、重在应急、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快实施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积极配合省云投集团加快推进文山州传染病医院和广南县传染病医院建设,推进各县(市)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规范建设进度,完成二级综合医院及三级医院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应对重大传染病的能力。(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疾病防控网络。实施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补齐公共卫生领域短板,加强县级疾控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州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有效应对各类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疾控机构改革创新。按照各级疾控机构的功能定位,结合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健全公共卫生机构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制度,探索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进一步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管理。(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医保经办机构提前预拨部分医保基金给医疗机构,确保医疗机构及时救治患者;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健全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医疗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立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制度。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规定,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等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制度,并按制度落实物资储备工作。(州工信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医疗保障局、州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提升医联体建设质量。扎实做好国家城市医联体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文山市、马关县、丘北县年底前全面建成紧密型医共体,并开展医保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改革。文山州人民医院要切实履行城市医联体建设牵头职责,协同文山市共同推进城市医联体建设工作。其他非试点县也要结合实际,推动改革进展,在年底前有一个明显成效的改革试点。(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医疗保障局配合)

(二)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继续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晋级行动,麻栗坡县、西畴县人民医院2020年力争达到《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并通过省级验收;文山市、砚山县、丘北县、广南县人民医院要积极开展三级医院晋级创建和申报,鼓励其余四县人民医院结合实际创建和申报。大力推进公立医院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2020年,州人民医院要完成卒中、胸痛、创伤中心建设,砚山、西畴县人民医院要完成胸痛中心建设,麻栗坡、马关、富宁县人民医院要完成卒中中心建设,文山市、砚山、广南县人民医院要完成创伤中心建设,并全部通过省级验收;完成砚山县、西畴县、麻栗坡县、马关县、富宁县5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砚山县、西畴县、麻栗坡县、马关县、富宁县5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并全部通过验收。开展新一周期二级等级医院建设和评审验收工作,州人民医院通过省的三级甲等医院复评验收。

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工作,争取实现县域内50%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甲级标准,一般卫生院全部达到乙级标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慢病管理中心、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县(市)公立中医医院建设。实施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规范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会诊制度,推进中西医协同协作服务模式创新。(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医疗保障局配合)

(四)推进“一老一小”照护服务发展。按照省级制定建立完善老年健康照护服务体系和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州级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医疗保障局配合)

(五)促进社会办医发展。制定出台《文山州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文山州进一步鼓励社会办医发展卫生事业实施意见》《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大对社会办医的支持力度,促进有关扶持政策落实。(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医疗保障局、文山银保监局配合)

(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推进数字医院建设。不断丰富“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内容。大力推行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分时段就诊,探索开展先线上后现场的两次预检分诊模式,合理分流患者。积极开展远程会诊、远程辅助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配合)

四、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一)扎实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将党的领导融入公立医院治理全过程。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章程制定并实施,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评制度。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强化临床路径管理,严格控制大处方、大检查,推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持续推进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强化公立医院内部运营管理,设置并发挥总会计师作用,医院管理进一步规范,医院运转更加高效。(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医疗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根据各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的价格补偿情况,制定出台文山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力度。合理调整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一步体现针灸、推拿、正骨等中医药特色疗法的技术劳务价值,在不额外增加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前提下,保障医疗机构合理收益。州医疗保障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卫生健康委配合)

(三)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两个允许”(即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政策,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探索推进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试点。(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绩效考核。继续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五、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一)加强医保制度改革工作。根据省级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州医疗保障局牵头,州财政局、州税务局配合)

(二)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探索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改革试点工作,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遴选部分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州医疗保障局牵头,州卫生健康委配合)

六、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

(一)加大药品耗材采购改革力度。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试点政策。积极开展以州或医共体、专科联盟等为整体的药品带量、带预算采购。探索推进以州为整体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试点工作。探索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货款。(州卫生健康委、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医疗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落实药品购销“两票制”。运用“互联网+药品流通”信息平台,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实施网上验票。强化药品招标及交易诚信体系应用,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对中标企业、中标药品及配送企业的监管。(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医疗保障局、州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在县域医共体内积极探索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规范各级医疗机构用药目录。严格执行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探索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和合理用药试点。鼓励医疗机构开设药学门诊,为患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医疗保障局、州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加强村卫生室药品配备和采购配送。县(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城乡居民常见疾病治疗需要、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和用药习惯等因素,制定村卫生室(含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基本药品配备品种指导性目录,村卫生室药品配备品种不少于80种。加强对乡村医生规范诊疗、合理用药的培训指导,提升合理用药水平。从2020年8月起,按照每个村卫生室1万—3万元的标准,以“年初预拨、年终清算”的模式提前预拨医保费用,用于村卫生室药品采购周转。强化村卫生室药品配送管理。州医疗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商务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配合)

七、加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综合监管督察工作机制,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针对传染病防治、医疗废物处理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综合治理。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按照国家及省的安排部署,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州卫生健康委、州医疗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改革完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体制机制

制定贯彻落实上级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政策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探索建立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统筹使用制度,积极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建立专项事业编制并向医疗卫生人才倾斜。提高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健全人才发展激励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优化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制度,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生活补助。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工作落实,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分别于2020年10月8日和12月15日前向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卫生健康委)报送工作情况。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台账并按季度通报工作进展。各县(市)、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医改典型经验,加大成熟改革模式、经验的推广应用力度;加强宣传引导,不断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