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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精准甄别特困人员 切实保障特殊人群基本生活

发布时间:2021-08-19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西畴县民政局在坚持学深悟透的基础上,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为学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主动倾听民意、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创新便民服务举措等方面着力,聚焦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特困人员精准认定工作,切实保障特殊人群基本生活,从而使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近日,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再次来到西洒镇北回社区特困人员佟选琼的住处,对她进行看望回访。今年59岁的佟选琼,未婚无子女,父母都已过世,由于她肢体残疾,生活不便,一直与哥哥一家共同生活。在我县开展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大排查精准认定工作后,经社区、镇、县逐级审核评定,佟选琼于2021年6月纳入了城市特困供养人员,7月,她享受到了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在西洒镇么洒村委会冬瓜林村小组,视力一级残疾的邓礼奎,同样领到了7月份的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补贴858元和分散供养照料护理一档补贴151元。由于视力问题,做不了活的邓礼奎一直和父母、弟弟以及两个侄儿生活在一起,有了这笔补贴,就能为家里减轻不少负担。

随后,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又来到西洒镇英代村委会中寨村小组,回访6月纳入农村特困人员的肢体一级残疾人刘光轮。十年前,在建筑工地干活的刘光轮因意外致身体瘫痪,再也没能站起来,由于他未婚无子女,生活只能靠父母和哥嫂照料,再加上需要长期吃药调理身体,刘光轮的生活很是困难,现在每月能领到特困人员补贴,对刘光轮及其家人来说,就是雪中送炭的事。

为认真落实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根据云南省新修订的《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今年4月以来,县民政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召开动员会、加强政策业务培训、与残联开展信息比对、深入各乡(镇)具体指导等方式,对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人员,主动发现、精准甄别、应纳尽纳。

据了解,自4月开展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大排查精准认定工作以来,我县新增特困人员305人,清退20人。从今年7月起,将特困人员供养的生活补贴标准从832元/人/月提高到858元/人/月,同时,发放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切实保障好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