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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西畴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圆满成功

发布时间:2021-07-12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西畴县统计局

西畴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8〕10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文政发〔2018〕32号)《西畴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西政发〔2018〕18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各乡(镇)、各部门和全体普查人员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下,西畴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机构组建、宣传动员、人员选聘、方案制定、普查试点、业务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事后质量检查、汇总评估等工作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组织有力,高位推动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县委书记、县长、分管副县长多次对经济普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完成好经济普查。县政府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写入2018和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5月21日,县政府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23个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设立普查领导及办公室。为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普查顺利开展,县政府与9个乡(镇)和23个职能部门签订工作责任状。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县各乡(镇)均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高度重视,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推动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成员单位积极主动履职,发挥职能优势,提供多方保障。在普查宣传、数据提供、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普查数据评估等方面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运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相关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普查数据质量得到全面全程监测。制定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文化产业协查员工作机制,市场监管、编制、民政、税务、人社、司法、宗教、金融办等部门认真配合普查,及时提供普查名录信息,有效宣传普查,督促业务单位进行普查清查和登记。

三、遵行方案,措施科学

严格执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以提高普查数据质量为核心,加强工作统筹调度,采用科学方法,解决各行业、各乡(镇)普查数据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高效规范有序推进绷瓷普查工作。借鉴历次普查经验,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方案、标准、流程。借鉴学习部分县(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指导普查工作。督导解决普查薄弱环节,确保全县普查整体进程。认真搞好普查试点,总结积累经验,科学推动全县普查。狠抓普查员学习培训,夯实普查基础。加强普查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打好“地毯式”单位清查战役,奠定普查登记坚实基础。依法依规开展普查登记,客观真实反映西畴实际。抓牢数据审核检查,强化数据质量。通过采取科学的普查方式方法,圆满完成我县“单位搞全、行业搞清、总量搞准”的总体目标。

四、创新方式,普查增效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运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深化部门参与力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利用县级部门行政记录、业务资料和省、州推送的部门信息,收集整理各部门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排重后生成普查底册单位信息。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和网络化,大大提高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依法普查,严肃执法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密普查对象资料。加强普查宣传,通过发放告知书、书写宣传标语、电视媒体、手机短信等多种信息载体向广大普查员和普查对象宣传依法普查。加强普查培训,结合普查工作实际印发各类统计法律、法规单行本2000余册,培训各乡(镇)普查人员240余人。开展执法检查,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及时将经济普查对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范围,公布统计违法举报方式,依法依规受理、办理经济普查违法举报线索。配合上级执法检查,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确保全县经济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六、注重质量,数据可靠

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多级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精心组织全县普查数据事后质量检查,严格执行国家、省、州事后质量检查方案,采用国家统一数据检查程序和采集设备,检查数据直报国家数据处理平台。配合州经普办开展对西畴县4个乡(镇)4个样本普查小区522户普查对象的事后质量抽查。州经普办反馈的事后质量抽查主要结果表明,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我县普查成果有效。

七、摸清家底,成果显著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是在我县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阶段进行的一次重大县情县力调查。从2018年筹备至今,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历时2年2个月,经过全县240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克服重重困难,完成了我县境内全部从事第二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工作,取得了丰富翔实资料和巨大成果。

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西畴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4.38亿元。全县共有从事第二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837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1.2倍;从业人员13779人,增长16.3%;产业活动单位1439个,增长1.1倍;个体经营户8243个。

总的来看,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严格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州的部署要求,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严谨规范,取得了丰富翔实的资料,真实反映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