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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那兴高速公路路面分部K42水稳拌和站建设项目、那兴高速公路路面分部K42沥青拌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16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3年10月16日对西畴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那兴高速公路路面分部K42水稳拌和站建设项目、那兴高速公路路面分部K42沥青拌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

电  话:0876-3032248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那兴高速公路路面分部K42沥青拌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附件2:那兴高速公路路面分部K42水稳拌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附件3:西畴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