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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西畴县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初稿)》听证会结果的公告(第3号)

发布时间:2023-10-12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为了推行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参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措施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增加生态环境管理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促进立法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于2023年09月28日早上组织举行《西畴县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初稿)》(以下简称《划定方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情况予以公布: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为保证《划定方案》听证会顺利进行,提高听证效率,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作了如下准备:

2023年09月12日,在西畴县政务网发布了关于举行《西畴县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初稿)》听证会的公告(〔2023〕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及旁听人等相关内容。2023年09月18日,在西畴县政务网发布了关于举行《西畴县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初稿)》听证会的公告(〔2022〕第2号),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员、听证记录员、听证代表人员名单和有关事项。

二、听证会基本情况

2023年09月28日早上8:30时,听证会在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听证会听证决策发言人1人,听证监察人2人,听证主持人1人,听证记录人员1人,听证应到代表24人,实到代表20人,符合应到人数2/3以上的听证制度规定。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

1.听证主持人

李正清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副局长

2.听证记录人

张馨月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水生态与监测股

工作人员

3.决策发言人 

向怀芳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水生态与监测股

负责人

4.听证监察员

张定跃  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察专员

陆  辩  西畴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股长

5.听证代表(排名不分先后)

张  骞  西畴县政协委员

张前方  文山杨柏王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红飞  西畴县自然资源局工程师

龙秀英  西畴县农科局专业技术人员

赵选坤  西畴县水务局运行管理股负责人

胡德政  西畴县林草局工程师

姚  飞  西畴县西洒镇水务站负责人

赵  俊  西畴县西洒镇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

谢嗣洪  西畴县西洒镇老街子村民代表

雷  波  西畴县西洒镇大寨村民代表

黄弟辉  西畴县兴街镇东升达嘎村组长

魏传友  西畴县兴街镇江六中寨村组长

黄邦良  西畴县三岔沟水库江六片区自来水管理员

吕高海  西畴县三岔沟水库牛塘子片区管理员

徐顺云  西畴县莲花塘乡水务站站长

邓文兴  西畴县鸡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毕兴汉  西畴县荒田水库管理员

王柏友  西畴县大湾水库管理员

汪芳能  西畴县鸡街乡太坪村委会副主任

杨太京  西畴县鸡街乡大寨村委会副主任

6.旁听人员(无)

7.新闻媒体(无)

(二)听证会进行程序

1.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听证会纪律。

2.听证记录员核实听证代表身份。

3.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会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4.决策发言人对《划定方案》作说明。

5.听证代表就《划定方案》发表意见、建议并提问。

6.决策发言人对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解答。

7.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8.听证主持人对主要意见和观点作简要总结。

9.听证会代表核实听证会记录,并签字确认。

三、听证会各方代表的主要意见及建议

听证代表对《西畴县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初稿)》充分表示理解和支持。会上20名听证代表依次发言,全部同意划定方案,部分代表提出了意见,听证会共发放征求意见表20份,收回20份,针对听证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经整理、归纳后,集中反映在以下4个方面:

1.乡镇级以下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范围内存在与永久基本农田、采矿权重叠的情况是否能进行避让,若不能避让,则需完善矿业权处置意见及方案。

答: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是依据国家相关技术规定进行划定,若涉及到矿权,应先由县人民政府明确矿权去留的问题才能进行保护区划定报批,若县人民政府集体决策确定开展水源保护区划定,后续将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及管理规定进行报批。

2.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之后,是否会限制种植、养殖行为?

答:根据《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环办环监函﹝2018﹞767号)文件精神,关于农业面源污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农业种植应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等非点源防治,并逐步退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农业种植和经济林应实行科学种植和非点源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经营性得畜禽养殖活动应取缔,养殖设施应拆除。二级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拆除或关闭;分散式畜禽养殖圈舍应做到养殖废物全部资源化利用,且尽量远离取水口,不得向水体直接倾倒畜禽粪便和排放养殖污水。因此,保护区划定后将会依据相关规定加大种植、养殖管理。

3.水库管理不到位,水质浑浊,供水量达不到生活用水,周边环境卫生差。                                  

答复:目前,部分水库未聘请水库管理员,水库环境管理难以保障,水源保护区尚未划定,也未作为饮用水源地进行提档升级管护,待保护区划定取得批复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护。

4.水源保护区内的经济林是否允许采伐?

答:根据《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环办环监函﹝2018﹞767号)文件精神,关于农业面源污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农业种植和经济林应实行科学种植和非点源污染防治,因此保护区划定后农户可依法依规采伐,但采伐后必须科学种植水源涵养林。

5.其余代表:无意见。原则上同意《西畴县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初稿)听证成果,修改完善文本中数据、描述、引用错误部分内容。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按照相关规定,向与会代表做了陈述和答辩,本次《西畴县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初稿)符合相关程序和听证规定。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听证代表未对西畴县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初稿)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仅对划定后的管理提出疑虑与建议,已由决策发言人向与会代表做了陈述和答辩。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

               2023年10月10日

链接: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关于举行《西畴县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初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