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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洒镇2020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5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西镇政发〔2020〕21号

各社区、村委:

现将《西洒镇2020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洒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5日


西洒镇2020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0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实施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西畴县财政局 西畴县农业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的通知》(西农联发〔2020〕15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乡镇实施方案。

一、补贴资金测算及分配方式

以西农联发〔2020〕15号文件计划为依据进行测算,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补贴资金:每户的补贴金额=该户粮食播种承包地净面积×粮食种植计划复种系数(2.8592)×补贴资金(耕地地力保护)。包干使用,超发不补。如有结余,可以“以丰补歉”,用于弥补下年补贴资金缺口,也可以统筹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工作,探索建立补贴资金与地力保护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二)补贴分配依据。为充分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保持政策连续性,以2019年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中的承包面积(即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面积)为基准进行资金分配,来年将以确权颁证后的耕地面积为依据统计发放。

(三)补贴标准。平均每亩补贴资金=州下拨西畴县的农业生产支持补贴资金÷州下达2020年西畴县粮食作物计划播种面积测算确定。各社区、村委的补贴按县级测算确定的标准统一实施(65.054元/亩),不得增减补贴标准,避免引起农民误解和上访等事件发生。

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鼓励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四)补贴用途。为加强农业耕地及生态资源保护,补贴资金要引导农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增施农家肥;

2.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堆渥、粉碎还田,鼓励秸秆青贮发展草食畜牧业;

3.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发展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

4.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作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

5.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的措施;

6.补贴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纳入金库管理,实行封闭运行,县财政局按照我乡镇农技站、财政所核定录入农补系统的补贴数据将资金拨到我乡镇财政直补资金专户,我乡镇财政所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种地农民手中。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抓好工作落实。对农技站提供的补贴对象、面积进行核实,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审计部门将对发放补贴的合法合规性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本镇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财务的副镇长担任副组长,政财所、农技站、各社区、村委为成员,具体负责辖区内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录入及资金发放等工作,确保补贴发放工作有序推进。

(二)完善补贴发放程序。本镇以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中的承包面积(即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面积)为基数,参照 “西畴县2020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分配表”,测算出复种系数、实际应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后,将测算好的农户补贴花名册在本自然村内张榜公示7天以上(涉密的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一般不进行公示,由业务人员与农户进行核对),无异议后,将公示确认后的补贴数据由农技站、财政所报县农科局、财政局审定,由农技站、财政所录入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同时将明细数据及汇总结果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县农科局和县财政局,财政所自收到补贴资金起,5日内将资金全额拨到财政直补资金专户,通过“一卡通”将资金足额兑付给农户(对于补贴兑现到村民小组集体的资金,统一打入“村财乡管”帐户进行管理);在补贴资金兑付完毕以后,及时将发放结果上报县农科局、财政局,并在西畴政务网进行公开。

(三)限时推进补贴发放工作。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具体的资金发放由财政所执行,要求各村、社区在5月初启动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工作,5月底完成公示,6月中旬将公示无误后的基础数据由财政所、农技站上报财政、农科局审核,6月底前财政所将资金兑付完毕。

(四)建立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明细档案。 镇上有关部门对补贴过程中形成的所有表格、数据、补贴资金发放清册等凭证都要立卷归档保存。

(五)抓好政策宣传工作。各社区、村委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及发放明白纸等形式,积极开展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加强协调沟通交流,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赢得农户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农民合理利用耕地、保护耕地、用养结合,提高土地生产能力,适度发展粮食生产的认知度。增加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策的有效实施,为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六)着力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管理使用透明度。本乡镇要切实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的组织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调整完善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云财农〔2016〕11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转发

(七)严格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按照中央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制度,细化绩效管理目标与评价,对各社区、村委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政策执行不力的要及时发现和纠正;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或违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