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15)
案件名称 | 云南长禾医药有限公司西畴县金玉路店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案 |
行政相对人 | 陈恒 |
处罚文书号 | 西市监处罚〔2023〕60号 |
处罚事由 | 当事人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违法事实成立。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除本法另有规定的情形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五年内不得开展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药物临床试验,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十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之规定。 |
立案时间 | 2023年09月26日 |
结案时间 | 2023年10月20日 |
处罚结果 | 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警告。 |
处罚部门 | 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示时间 | 2023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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