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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20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西综执信公字〔2023〕第03号

案件名称

西畴县莲花塘乡人民政府承建的西畴县莲花塘乡莲花塘片区村级四位一体项目莲花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案

行政相对人

西畴县莲花塘乡人民政府

处罚文书号

西综执罚决字〔2023〕第03号

处罚事由

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立案时间

2023年4月27日

结案时间

2023年6月19日

处罚结果

2023年6月12日西畴县莲花塘乡人民政府将行政处罚罚款贰万肆仟柒佰肆拾伍元壹角玖分柒厘(¥24745.1974元)缴纳至西畴县财政局账户。

处罚部门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公示时间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