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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30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了农药、种子、饲料、兽药等农业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共查处违法经营案件14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文件要求,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2022年1至6月已经结案的14件行政处罚案件予以公示。

附件: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9日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西畴县梁艳农资经营部未取得《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案

行政相对人

西畴县梁艳农资经营部(梁忠艳)

处罚文书号

西农(农药)行罚决字〔2022〕第1号

处罚事由

2022年3月7日,县农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农资经营市场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西洒镇兰城中路30号西畴县梁艳农资经营部农资销售员在销售限制使用农药溴鼠灵,执法人员在经营店内共查获的限制使用农药8种:1.杀鼠醚 ;2.(大卫)溴鼠灵;3.(猫下岗)溴鼠灵;4.(大卫)溴敌隆 ;5.(猫老头)溴敌隆;6.(灭鼠专家)杀鼠醚 ;7.(猫司令)溴鼠灵;8.敌鼠钠盐。当事人不能提供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其行为涉嫌违反《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3月7日,县农科局对当事人未取得《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限制使用农药进行立案查处。        

处罚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六十六项。

立案时间

2022年3月7日

结案时间

2022年6月13日

处罚结果

一是没收当事人异地登记保存的8种违法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案值766.5元);

二是处于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处罚部门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公示时间

2022年6月29日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西畴县万松农资经营部未取得《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案

行政相对人

西畴县万松农资经营部(刘万松)

处罚文书号

 西农(农药)行罚决字〔2022〕第2号

处罚事由

2022年3月9日,县农科局执法人员与西畴县纪委派驻县农科局纪检组同志,一同到莲花塘乡莲花塘街上开展农资经营市场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西畴县万松农资经营部内堆放着一件限制使用农药:(猫老头)溴敌隆:农药登记证号:PD20150868,净含量6克+6克,生产许可证号:农药生许(豫)0061,剂型:母药,中等毒,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溴敌隆0.5%,生产日期:2021年4月8日,保证期:2年,生产企业名称:河南韩氏卫生用品科技有限公司,数量:12盒。当事人不能提供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其行为涉嫌违反《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3月9日,县农科局对当事人未取得《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限制使用农药进行立案查处。

处罚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六十六项。

立案时间

2022年3月9日

结案时间

2022年6月13日

处罚结果

一是没收登记保存的违法经营限制使用农药12盒 (猫老头)溴敌隆(案值6元);

二是处于当事人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处罚部门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公示时间

2022年6月29日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西畴县万松农资经营部违法经营劣质农药案

行政相对人

西畴县万松农资经营部(刘万松)

处罚文书号

西农(农药)行罚决字〔2022〕第3号

处罚事由

2022年3月9日,县农科局执法人员与西畴县纪委派驻县农科局纪检组同志,一同到莲花塘乡莲花塘街上开展农资经营市场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西畴县万松农资经营部有以下几种农药已经超过质量保证期:1.霜霉威盐酸盐:农药登记号:PD20081751,净含量:100克/瓶,生产日期:2019年12月16日,质量保质期2年,数量8瓶;2.嘧霉胺:农药登记号:PD20080552,净含量:100克/瓶,生产日期:2019年12月06日,质量保质期2年,数量7瓶;3.吡虫啉:农药登记号:PD20102149,净含量:10克/袋,生产日期:2019年6月12日,质量保质期2年,数量320袋;4.多菌灵:农药登记号:PD20121333,净含量:200克/瓶,生产日期:2019年12月10日,质量保质期2年,数量52瓶;5.烯酰吗啉:农药登记号:PD20120033,净含量:10克/袋,生产日期:2019年3月6日,质量保质期2年,数量46袋。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3月9日,县农科局对本案当事人涉嫌违法经营劣质农药进行立案查处。

处罚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六十九项。

立案时间

2022年3月9日

结案时间

2022年6月13日

处罚结果

一是没收登记保存的5种劣质农药(案值751元);

二是处于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处罚部门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公示时间

2022年6月29日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西畴县法斗供销合作社综合门市部违法经营劣质农药案

行政相对人

西畴县法斗供销合作社综合门市部(张定权)

处罚文书号

西农(农药)行罚决字〔2022〕第 4号

处罚事由

西畴县纪委派驻西畴县农科局纪检组在督查西畴县农科局监管的农资经营市场过程中,发现西畴县法斗供销合作社综合门市部存在经营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农药的行为,要求县农科局前往处理。县农科局接到电话后,于2022年3月21日赶到西畴县法斗供销合作社综合门市部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西畴县法斗供销合作社综合门市部内有超过农药质量保质期的农药:四聚乙醛,农药登记证号:PD20120432,剂型:颗粒剂,净含量:300克/包,毒性:低毒,生产日期:2019年01月13日,质量保质期:二年,生产商:斜州农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数量:3包。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3月21日,县农科局对本案当事人涉嫌违法经营劣质农药进行立案查处。

处罚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六十九项。

立案时间

2022年3月21日

结案时间

2022年6月13日

处罚结果

一是没收登记保存的3袋农药劣质农药四聚乙醛(案值21元);

二是处于当事人罚款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2200.00)。

处罚部门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公示时间

2022年6月29日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西畴县法斗供销合作社综合门市部未取得《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案

行政相对人

西畴县法斗供销合作社综合门市部(张定权)

处罚文书号

西农(农药)行罚决字〔2022〕第5号

处罚事由

西畴县纪委派驻西畴县农科局纪检组在督查西畴县农科局监管的农资经营市场过程中,发现西畴县法斗供销合作社综合门市部内存在未取得《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行为,要求县农科局前往处理。县农科局接到电话后,于2022年3月21日赶到西畴县法斗供销合作社综合门市部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西畴县法斗供销合作社综合门市部内有限制使用农药:1.大卫.溴敌隆,农药登记证号:PD20094627,剂型:母药,净含量:5克/包,毒性:低毒,质量保质期:2年,生产厂商:商丘市大卫化工厂,查获数量:30包;2.大卫.溴鼠灵,农药登记号;PD20097078,剂型:母药,净含量:5克/瓶,毒性:中等毒,质量保质期:二年,生产厂商:商丘市大卫化工厂,数量:19瓶。当事人不能提供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其行为涉嫌违反《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3月21日,县农科局对当事人未取得《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限制使用农药进行立案查处。

处罚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六十六项。

立案时间

2022年3月21日

结案时间

2022年6月13日

处罚结果

一是没收当事人登记保存的2种违法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案值73.5元);

二是处于当事人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处罚部门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公示时间

2022年6月29日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西畴县博浩农资经营部违法经营劣质农药案

行政相对人

西畴县博浩农资经营部(陆应仙)

处罚文书号

西农(农药)行罚决字〔2022〕第 6号

处罚事由

西畴县纪委派驻西畴县农科局纪检组在督查西畴县农科局监管的农资经营市场过程中,发现西畴县西洒镇博浩农资经营部内存在经营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农药的行为,要求县农科局前往处理。县农科局接到电话后,于2022年3月23日赶到西畴县西洒镇博浩农资经营部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西畴县西洒镇博浩农资经营部内有超过农药质量保质期的农药:1.甲氨基阿维菌素:农药登记证号:PD20180824,净含量:200克,低毒,生产日期:2020年3月10日,保质期:2年,数量:17瓶。2.咗醚.代森联,登记证号:PD20080506,净含量:1千克,低毒,保质期:2年,生产日期:2019年10月10日,数量:1袋。当事人涉嫌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其行为涉嫌违法经营劣质农药,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3月23日,县农科局对本案当事人涉嫌违法经营劣质农药进行立案查处。

处罚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六十九项。

立案时间

2022年3月23日

结案时间

2022年6月13日

处罚结果

一是没收登记保存的2种劣质农药(案值520元);

二是处于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处罚部门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公示时间

2022年6月29日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西畴县卫军农资经营部董马分店违法经营劣质农药案

行政相对人

西畴县卫军农资经营部董马分店 (骆常艳)

处罚文书号

西农(农药)行罚决字〔2022〕第 7号

处罚事由

西畴县纪委派驻西畴县农科局纪检组在督查西畴县农科局监管的农资经营市场过程中,发现西畴县董马卫军农资经营部董马分店存在未取得《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行为,要求县农科局前往处理。县农科局接到电话后,于2022年3月17日赶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现场未发现电话所称的限制使用农药,县农科局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当事人(骆常艳)将该限制使用农药拿来清点核实,该农药情况具体是:三唑磷农药登记证号为:PD20100007,生产许可证号:HNP32014-A0231,产品标准号:Q/ZBLN031-2015,生产日期:2019年9月16日,有效期:2年,剂型:乳油,毒性:中等毒,净含量:300ml/瓶,总量:18瓶。经查实,三唑磷农药不属于必须取得《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的限制使用农药,该农药需专柜销售,但该农药从农药标签上看已经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当事人涉嫌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其行为涉嫌违法经营劣质农药,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3月17日,县农科局对当事人涉嫌违法经营劣质农药进行立案查处。

处罚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六十九项。

立案时间

2022年3月17日

结案时间

2022年6月13日

处罚结果

一是没收异地登记保存的劣质农药三唑磷18瓶(案值180元。);

二是处于当事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处罚部门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公示时间

2022年6月29日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西畴县法斗乡孔磊农资经营部违法经营劣质农药案

行政相对人

西畴县法斗乡孔磊农资经营部(孔令磊)

处罚文书号

西农(农药)行罚决字〔2022〕第 8号

处罚事由

西畴县纪委派驻西畴县农科局纪检组在督查西畴县农科局监管的农资经营市场过程中,发现西畴县法斗乡孔磊农资经营部内存在经营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农药的行为,要求县农科局前往处理。县农科局接到电话后,于2022年3月17日赶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执法人员清点查实,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共13个品种:(1)硝.烟.莠去津4200毫升(低毒); (2)聚醛.甲萘威200克(低毒);(3)保亮多抗霉素200克(低毒);(4)天邦高盖精喹禾灵40毫升(低毒);(5)龙争精喹禾灵50毫升(低毒);(6)潜质.灭蝇胺20克(低毒)(7)春雷霉素300毫升(低毒);(8)索胜.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00克(低毒);(9)百菌清200克(低毒);(10)金刚子.高效氯氰菊酯200克(低毒);(11)烯酰吗啉500克(低毒);(12)美业.稻酰胺1080克(低毒);(13)敌草隆1060克(低毒)。当事人涉嫌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其行为涉嫌违法经营劣质农药,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3月17日,县农科局对当事人涉嫌违法经营劣质农药进行立案查处。

处罚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六十九项。

立案时间

2022年3月17日

结案时间

2022年6月13日

处罚结果

一是没收异地登记保存的23种劣质农药(案值613.5元);

二是处于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处罚部门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公示时间

2022年6月29日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西畴县董马乡远芬农资经营部违法经营劣质农药案

行政相对人

西畴县董马乡远芬农资经营部(王远芬)

处罚文书号

西农(农药)行罚决字〔2022〕第 9号

处罚事由

2022年4月6日,县农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董马乡农资经营市场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西畴县董马乡远芬农资经营部内有4个农药品种已经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农药品种分别是:1.三环唑:农药登记证号:PD20080171,规格:100克/袋,中等毒,粉剂,生产日期:20200210,质量保证期:2年;2.井冈霉素:农药登记证号:PD20100493,规格:30克/袋,低毒,水剂,生产日期;20190428,质量保证期:2年;3.烟嘧磺隆 氯氟吡氧乙酸 硝磺草酮(套装):其中(1)烟嘧磺隆:农药登记证号:PD20132417,净含量:25毫升,低毒,剂型:可分散油悬浮剂,生产日期;2020/01/02,质量保证期:2年;(2)氯氟吡氧乙酸:(3)硝磺草酮:农药登记证号:PD:20142662,净含量:10毫升,低毒,剂型:可分散油悬浮剂,生产日期:2020/01/02,质量保证期:2年;4.硝磺.异甲.莠:农药登记证号:PD:20170771,净含量:800克/瓶,低毒,剂型:悬浮剂,生产日期20200306,质量保证期:2年;当事人涉嫌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其行为涉嫌违法经营劣质农药,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4月6日,县农科局对当事人涉嫌违法经营劣质农药进行立案查处。

处罚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六十九项。

立案时间

2022年4月6日

结案时间

2022年6月13日

处罚结果

一是没收就地登记保存的4种劣质农药(案值1850元);

二是处于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处罚部门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公示时间

2022年6月29日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西洒镇东安街72号双胞胎饲料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饲料案

行政相对人

西洒镇东安街72号双胞胎饲料店(唐孝均)

处罚文书号

西农科(饲料)罚〔2022〕01号

处罚事由

2022年4月27日,西畴县农科局执法人员到西畴县西洒镇对饲料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检查到西畴县西洒镇东安街72号双胞胎饲料店,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后对该饲料店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由文山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40kg/袋,生产日期为2022年3月10日,保质期为45天的9袋双胞胎小猪配合饲料552已超过保质期。县农科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现场勘验,依法制作了《现场勘验笔录》,同时对勘验现场进行了拍照。执法人员经电话请示农科局负责人同意后,执法人员对涉案的9袋饲料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于西畴县西洒镇东安街72号双胞胎饲料店内。当事人涉嫌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其行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饲料,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5月9日,县农科局对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饲料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九项。

立案时间

2022年5月9日

结案时间

2022年6月20日

处罚结果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饲料9袋(案值1350元);

二、处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的罚款。

处罚部门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公示时间

2022年6月29日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西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明才兽药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饲料案

行政相对人

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明才兽药店(王传敏)

处罚文书号

西农科(饲料)罚〔2022〕02号

处罚事由

2022年4月28日,西畴县农科局执法人员按年度计划安排,到西畴县西洒镇城区对饲料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检查到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明才兽药店时,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后,对该店经营的饲料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由开封佰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规格为10kg/袋,生产日期为2021年10月9日,保质期为4个月的8袋“功能粮”饲料(10﹪肉牛羊复合预混合饲料),已经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法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同时对检查现场进行了拍照。经电话请示农科局负责人同意后,执法人员对涉案的8袋“功能粮”饲料(10﹪肉牛羊复合预混合饲料),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于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明才兽药店内。当事人涉嫌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其行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饲料,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5月9日,县农科局对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饲料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九项。

立案时间

2022年5月9日

结案时间

2022年6月20日

处罚结果

一、没收已经超过保质期的8袋“功能粮”饲料(10﹪肉牛羊复合预混合饲料)(案值600元)。

二、处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的罚款。

处罚部门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公示时间

2022年6月29日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西畴县兴街镇兴街青年路金苹果饲料经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饲料案

行政相对人

西畴县兴街镇兴街青年路金苹果饲料经营店(王国宾)

处罚文书号

西农科(饲料)罚〔2022〕03号

处罚事由

22022年5月12日,西畴县农科局执法人员到西畴县兴街镇对饲料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检查到西畴县兴街镇兴街青年路金苹果饲料经营店,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后对该饲料经营店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文山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为2022年3月20日,保质期45天,规格为40㎏/袋的4袋膨化小猪配合饲料已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了检查,依法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同时对检查现场进行了拍照。经电话请示农科局负责人同意后,执法人员对涉案的4袋膨化小猪配合饲料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异地保存于西畴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仓库。当事人涉嫌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其行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饲料,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5月18日,县农科局对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饲料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九项。

立案时间

2022年5月18日

结案时间

2022年6月25日

处罚结果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4袋膨化小猪配合饲料(案值720元)。

二、处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的罚款。

处罚部门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公示时间

2022年6月29日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西畴县万松农资经营部违法经营“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农作物种子案

行政相对人

西畴县万松农资经营部(刘万松)

处罚文书号

西农(种子)行罚决字〔2022〕第 1号

处罚事由

2022年3月9日,西畴县农科局执法人员与西畴县纪委派驻县农科局纪检组同志,一同到莲花塘乡莲花塘街上开展农资经营市场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西畴县万松农资经营部内有5个应当备案未经备案的主要农作物种子:1.“云瑞119,审定编号为:滇审玉米2019163号,净含量:2㎏/袋,检测日期:2021年12月,已销售数量10袋,已收款1000元,查获数量:12袋;2.山单2号,种子审定编号为:滇审玉米201972号,净含量:1㎏/袋,检测日期:2021年11月,已销售5袋,收款250元,查获数量:80袋;3.兴单106,种子审定编号为:滇审玉米2021175号,净含量:2㎏/袋,检测日期:2021年12月,已销售1袋,收款100元,查获数量:10袋;4.桥单6号:审定编号为滇审玉2021214号,净含量:2Kg/袋,查获已销售数量:13袋;已收款1430元,店内已无该种子样品。5.卓誉6号在当事人提供的种子经营备案书中没有备案记录,也没有销售记录,该种子审定编号为:滇审玉米2021095号,净含量:1.8㎏,检测日期:2022年01月,查获数量:4袋。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其行为涉嫌违法经营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农作物种子,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3月9日,县农科局对当事人涉嫌违法经营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农作物种子进行立案查处。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三十八项。

立案时间

2022年3月9日

结案时间

2022年6月13日

处罚结果

处于当事人罚款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3000.00)。

处罚部门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公示时间

2022年6月29日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西畴县卫军农资经营部董马分店违法“拆包销售主要农作物种子”案

行政相对人

西畴县卫军农资经营部董马分店 (骆常艳)

处罚文书号

西农(种子)行罚决字〔2022〕第 2号

处罚事由

西畴县纪委派驻西畴县农科局纪检组在督查西畴县农科局监管的农资经营市场过程中,发现西畴县董马卫军农资经营部董马分店存在涉嫌违法拆包销售主要农作物种子的行为,要求县农科局前往处理。县农科局接电话后,于2022年3月17日赶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拆包销售的农作物种子是:1.壮玉808,种子审定编号:国审玉20196241,净含量3000粒/袋,检测日期:2021年12月,查获数量:1袋;2.瑞禾209,种子审定编号:滇审玉米2019024号,净含量:1千克/袋,检测日期:2022年01月09日,查获数量:3袋;3.显玉699,种子审定编号:川审玉20206010,净含量:2千克/袋,检测日期:2021年12月,查获数量:1袋;4.珍禾68:种子审定编号:滇审玉米2020184号,净含量:1千克/袋,检测日期:2022年01月,查获数量:1袋;5.金单99,种子审定编号:滇审玉米2021033号,净含量:2千克,检测日期:2022年1月20日,查获数量:1袋;6.耘白玉28,种子审定编号:国审玉20210578,净含量:2千克/袋,查获数量:1袋;7.格美玉3号,种子审定编号:滇审玉米2019074号,净含量:2千克/袋,检测日期:2021年12月,查获数量:2袋。当事人涉嫌违反《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其行为涉嫌违法拆包销售主要农作物种子,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3月17日,县农科局对当事人涉嫌违法拆包销售主要农作物种子进行立案查处。  

处罚依据

《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四十八条;《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五十五项。

立案时间

2022年3月17日

结案时间

2022年6月13日

处罚结果

一是没收异地登记保存的拆包销售的5种农作物种子(案值145.6元);

二是没收违法所得 252.5元;

三是处以违法所得1.8倍罚款,合计金额454.5元。

处罚部门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公示时间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