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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畴县委关于印发《法治西畴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1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西发〔2022〕3号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总支或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现将《法治西畴建设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西畴县委

2022年4月21日

法治西畴建设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文山现场办公会和州委州政府七县工作专题会决策部署,为西畴建设“西畴精神”实践创新高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及圆满完成“五大战役”“九项重点工作”“三项创特色亮点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统筹推进法治西畴建设各项工作,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云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文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结合西畴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我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为把西畴建设成为“西畴精神”实践创新高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面依法治县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具有西畴特色的政府规章制度更加完备,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法治社会建设成效明显,法治的基础保障作用显著增强。到2035年,法治西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族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实现我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从西畴实际出发,坚持系统推进和整体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

二、深入贯彻实施宪法,坚决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工作目标: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切实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现100%覆盖。

(四)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一切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保障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

(五)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全县各级党组织及党员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法律,保障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从制度上、程序上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的关系,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完善党委(党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

(六)扎实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在全县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宪法法律知识,弘扬宪法法律精神。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切实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法治观念。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讲好中国宪法故事、西畴法治故事,提升宣传教育实效,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让宪法法律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三、加强组织协调,促进立法工作   

工作目标:认真配合上级人大做好立法调研,结合全县重点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机制,确保党内法规、行政法规的适用性、可操作性。

(七)强化协调配合,常态化清理规范性文件。认真配合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推进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工作,积极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建立科学高效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同时,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打造营商环境、河库治理保护、乡村振兴、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西畴精神”研究等为重点,加大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力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加强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保证宪法、法律、党内法规、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准确有效地遵守和执行。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目标: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抓手,力争各乡(镇)党委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实现100%覆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达100%,行政争议总量和行政诉讼一审败诉率逐步下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政府层级之间、部门之间职责关系,着力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更加注重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经济活动的行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

(九)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破除隐性准入壁垒,全面落实“非禁即入”。全面清理、废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形式不合理规定,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政府失信行为,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贯彻执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建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跨地通办”“最多跑一次”。

(十)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深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协作配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五、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公平正义

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不断强化司法公信力,提高司法效率。

(十一)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执行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制度,规范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标准、程序,完善专业法官会议、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优化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审级制度、诉讼分流、职能分层和资源配置的功能。加快构建规范化、多元化、公开化、精细化的办案流程体系,统一规范证据规格标准和法律适用。优化公安机关职能、机构和力量配置,加强执法办案中心建设运行,深入推进公安机关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推进看守所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完善司法行政系统机构职能体系。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执业行为规范制度机制。

(十二)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刑事立案标准,完善刑拘直诉机制,全面落实补充侦查、不起诉、撤回起诉制度,推动刑事立案和追诉标准整体衔接。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依法推进“少捕慎诉”工作,有效降低刑事案件增量。加快构建规范化、精细化的办案流程体系,统一规范证据审查认证标准。完善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依法适用缓刑力度。优化刑事检察办案流程,推行专业化办案模式,完善捕诉一体机制。健全防范冤假错案各项机制,杜绝刑讯逼供,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严禁超期羁押,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完善技术侦查证据的法庭调查和使用规范。完善常见多发案件证据标准指引。完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推进刑事申诉制度改革,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判决和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妨碍突发事件应对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三)推进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民事诉讼便民原则,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解决异地诉讼难等问题。积极开展“分调裁审”改革,扩大小额诉讼、独任制适用范围,扩大司法确认范围,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的惩治力度。加强民事“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落实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

(十四)推进行政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和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加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与非集中管辖法院、集中管辖法院与案件辖区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制度机制建设。强化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指引和典型案例指导。加强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有机衔接,健全良性互动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审判白皮书作用,建立健全司法和检察建议反馈落实工作机制,促进依法行政。积极推动落实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新机制,加强非诉执行的协调衔接。

(十五)推进刑罚执行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加强刑罚执行标准化和数字化建设,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政法各部门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责任,加强社区矫正力量,全面构建“精准矫正”体系,加快推进“智慧矫正”建设。健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衔接机制,落实安置帮教政策。

六、创新推进全民守法,夯实法治根基

工作目标:以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为方向,加快社会治理法治文化进程,夯实社会大普法格局,力争到2025年县法治文化广场(公园)不少于2个,乡(镇)法治宣传设施不少于1个,村(社区)法治图书角、法治宣传大喇叭不少于1个,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实现100%覆盖,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明显提升,全县信访量、成诉率、失信率实现逐年下降,形成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十六)改进创新普法措施,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创新普法方式和内容,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探索建立普法融媒体合作平台,逐步建立西畴县普法产品数据库,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打造数字普法新高地。拓展普法资源传播媒介,建设融“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加快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乡村振兴、乡村治理试点乡、示范村、试点村创建中融入法治文化元素,做到县有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公园)、乡(镇)有法治文化阵地和法治文化志愿宣传队、村(社区)有法治文化设施,在“八五”普法期间申报命名一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阵地。

推进普法工作建章立制,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探索建立责任制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强化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公益普法责任,积极打造普法品牌栏目。

突出党政部门行业领域管理的普法责任,引导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设施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因地制宜开展常态化公益普法,指导监督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刊播法治公益广告不低于刊播公益广告总量的十分之一。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制度,把宪法、民法典学习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列入党校干部轮训、培训班的必修课,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法治学习、讲法治课。创造条件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培训和法律考试,科学考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履职情况,全县每年安排不少于20%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1次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进一步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工作制度,把“以案释法”作为一线执法者的基本技能要求,使典型案例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重视法治校园建设。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完成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的轮训工作;组织开展“百团进千校普法大宣讲”“学宪法讲宪法”等形式为载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广泛开设青少年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利用已建成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着力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依法治边。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边关行”“法治强边依法固防”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快建设边境普法宣传长廊,加强引导边民依法有序生产生活,筑牢边疆群众“扎根边疆、心向中央”的国家情怀。深化边境普法宣传、纠纷调处协作、法律服务协作,依法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边防稳固和边境安全。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化并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民族文化、传统习俗、行风社风与法治文化相统一、相融合。

(十七)推进西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按照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要求,认真执行西畴县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创新性示范区和示范点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社会治理规范体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引领联系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创新村民自治机制,健全农村民主决策机制和程序安排,依法落实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有机衔接,构建新型社区治理共同体。完善社会信用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制度,依法依规明确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惩治标准和救济机制。加强对产权的执法司法保护,健全涉产权错案甄别纠正机制。以强边固防为目标,用强有力的基层组织引领抵边乡(镇)社会治理,用最严厉的手段坚决遏制跨境违法犯罪高发势头,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社会治理从现实社会向网络空间覆盖,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

(十八)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快健全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按照“一条主干、四张网”模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融合一体化,用好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加大“云岭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推广应用力度。加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仲裁等服务资源整合,完善服务产品体系,提升服务供给能力。落实全省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制度、发展指标、建设标准、评价机制等规范,提升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十九)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广“发案少,秩序好,乡风文明,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西畴新现象”,使其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边疆民族地区的生动实践。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加强乡(镇)、村(社区)和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完善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七、健全完善法治监督体系,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工作目标: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法治建设“制度笼子”进一步扎紧扎实,违法违纪行为逐步减少,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二十)加强法治工作全面监督。加强对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加强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法治监督合力,发挥整体监督效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立法公开、执法公开、司法公开。建立健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的工作机制。完善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意见建议采纳机制。推动政法机关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健全完善政治督察、法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综治督导等制度机制。

(二十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监督。加强备案审查,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一府两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认真执行备案审查年度报告制度。

(二十二)加强执法工作监督。配合完成省州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二十三)加强司法活动监督。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法治监督体系,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健全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保障机制,落实律师投诉受理、会商机制。全面推行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统一规范法官、检察官办案权限。明确法院院长、庭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管理权力和责任。构建科学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惩戒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干预执法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八、筑牢法治保障,强化法治支撑

工作目标:加强法治西畴建设的政治、组织、队伍、人才、科技、理论等方面保障,力争建成1家“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或司法所,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率达到100%,培养和引进一批法治高端人才、形成一系列法治西畴建设理论研究成果,为法治西畴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十四)强化政治和组织保障。各级党组织要支持执法、司法机关开展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支持加强法治监督,健全依法履职免责、履行职务受侵害保障救济、不实举报澄清等制度。组织部门要立足职能、主动作为,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依据,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为法治西畴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人才支撑。宣传部门要加强法治宣传工作,运用新媒体力量,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县级部门和乡(镇)要明确负责本部门本乡(镇)法治工作的机构。执法、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和党员要充分发挥政治保障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十五)强化队伍和人才保障。牢牢把握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总要求,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专门队伍,完善法律职业准入、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和在职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同堂培训制度。探索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制度。建立健全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常态化交流机制,加大法治专门队伍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力度。加快发展壮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加强执法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法律服务人员从业的基本要求,加快发展律师、公证、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健全职业道德准则、执业行为规范,完善职业道德评价机制。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落实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惩戒机制,建立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加强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提升高等院校学科水平,优化专业体系和课程体系,培养信念坚定、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二十六)强化经费和科技保障。加强执法司法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以及立法、执法、司法、公共法律服务的财政经费保障。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和购买法律服务供需双方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下达或者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者变相挂钩。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智慧法治”,推进法治西畴建设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优化整合法治领域各类信息、数据、网络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用。推动科技创新手段深度应用,加快政法大数据平台、智慧法院、智慧检察、智慧公安、智慧司法建设。

(二十七)强化智库保障。加强法学会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咨询服务专家库。组织法学法律专家积极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和法律风险评估,参与司法体制改革方案调研论证、起草、成效评估等工作,拓展法学法律专家咨询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九、认真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坚定不移推进依规治党

工作目标: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解释、评估、清理工作机制,狠抓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坚决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依规治党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十八)狠抓党内法规制度落实。把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统一起来,坚持以上率下,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把重要的党内法规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重要教学内容,列入“万名党员进党校”教学内容,列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列入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重要任务。

(二十九)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加强党内法规专门工作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加强专业化建设,充实各级党内法规工作机构人员力量。

(三十)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解释、评估、清理工作机制,狠抓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注重党内规范性文件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衔接协调,确保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

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确保贯彻落实

工作目标:坚持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西畴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法治西畴建设统筹协调推进机制不断健全,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力争建成一批省级、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全省综合满意率达到98%以上,人民群众对于法治建设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增强。

(三十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部署安排,统筹抓好广大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教育,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更好用以武装头脑、推动工作。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重点课程,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法治工作部门要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进学生头脑。要充分利用“报、网、台、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宣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十二)加强党对法治西畴建设的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法治建设和推进“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充分发挥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牵头抓总、统筹谋划、督促落实作用,加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建设,健全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协调小组、办事机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其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十三)深入推进依法治边。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加快推进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建设,深化跨境执法合作,严打跨境违法犯罪。

(三十四)健全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对法治西畴建设的督促落实机制,确保县委关于法治西畴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示范创建、法治督察等对法治西畴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加强法治西畴建设典型经验总结、宣传、推广,切实提高法治西畴建设群众满意度。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本规划的贯彻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办切实抓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落实,压紧压实责任,确保规划各项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