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划信息>详细内容

西畴县“七城创建”战役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畴县2021—2022年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7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西七城办发〔2021〕8号

西洒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西畴县2021—2022年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计划》已经县“七城创建”战役指挥部同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和各部门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畴县“七城创建”战役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西畴县2021—2022年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进县城园林绿化工作,切实改善我县城市人居环境,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确保完成县委、县政府确立的2022年创建为“国家园林县城”的工作目标。根据《国家园林县城标准(2016版)》和《西畴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具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为依据,按照“政府组织、全民参与、按一规划、严格标准、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自然资源和优势,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绿化、高效率建设、高水平管理,以创建为契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提高生态质量,实现人与自然相和谐、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二、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在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文明县城、美丽县城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工作力度,全面推进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到2021年底,园林县城创建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完成《西畴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计划表》中各项指标任务,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45项所有相关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县城标准。2022年5月底前,各相关部门对照指标体系完成相关资料、材料的提供,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申报报件材料所需全部材料资料汇编工作,按时组织申报。

三、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新建绿地与改造绿地、普遍绿化和重点绿化相结合,可持续增加城市公共绿地面积,确保把西畴县城创建成绿化景观优美、生态环境良好、功能设施齐全、人居环境适宜的园林县城。具体任务是:

(一)综合管理任务

1.具有完善的园林绿化管理体制和独立的管理机构,其编制、人员、经费、职能真正落实。

2.园林绿化法规和制度配套齐全,能够依照法律法规授权有效行使管理职能。

3.园林绿化专项资金有保障。县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切实保障园林绿化维护专项资金投入满足城市各类绿地的正常维护及相关人员经费支出,并逐年增加。

4.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健全以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研究机构,近三年有园林科研项目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

5.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之相协调,城市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形成科学合理的绿地系统。

6.严格绿线管理,按照《城市绿线管理方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要求划定城市绿线,并在两种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布;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严禁侵占。

7.建立健全绿线管理、建设管理、养护管理、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园林绿化规章、规范、制度。

8.建立园林绿化信息数据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供市民查询,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开展民意调查,强调园林绿化的公众性,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二)绿化建设任务

严格依据绿地系统规划,合理制定绿地建设计划并实施,确保各类绿地总量充足、比率协调、布局合理,建成区每年新增绿地面积与建成区面积的扩大和城区人口的增长相协调,确保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均超过33%、38%和9㎡/人的国家园林县城标准,且逐年增长。

1.公园广场绿地建设。于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美丽县城”建设中配套的公园广场绿地等园林绿化景观工程项目的扫尾、验收、交付,并由建设业主单位向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项目的规划设计说明书、设计图、施工图、管理制度、图片等。主要包含“四公园”(金钟旭日文化公园、长寿公园、石漠公园、马家地入城口景观公园),“五广场”(北回广场、木兰广场、法治广场、精神高地广场、太阳广场)。经聘请创园专业机构实地调查、技术分析后,针对短板弱项,查缺补漏,在提升改造原有公园、广场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街角、山体边沿等零星地块实施“口袋公园”、“小微广场”等相关项目建设,确保考核指标达标。

2.城市道路绿化提升。做好绿化达标道路和林荫道路建设,同时新建、改建、扩建一批中小型街旁绿地,在城区老居民区,结合利用原有林地、绿地,采取拆墙透绿、破硬还绿等方式扩建街头绿地,优化绿地分布,确保道路绿地达标率达到80%以上,林荫路推广率达到60%以上。

3.积极开展单位绿化。持续推进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活动,努力扩充居住区和单位附属绿地面积,保证质量,确保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达到95%以上,持续做好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申报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数量,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达到50%以上。严格控制新建小区的绿化用地面积,绿地率不低于30%;对建筑密度较大的旧城区,支持鼓励通过屋顶绿化、立体绿化和新建单位的绿地建设,改善旧城区绿地较少等问题;积极开展绿地认养和义务植树活动,营造全民植树、爱绿、护绿氛围。              

4.城市防护林带建设。在高速路县城搭接线等城区外环道路两侧、高压走廊等沿线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化防护林建设,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达80%以上。

(三)建设管控方面

1.强化绿化建设管理。严格依照绿地系统规划进行绿地建设,规划绿地性质不发生改变,绿化建设成果得到有效保护,公园绿地建设项目的设计和竣工验收工作,必须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参与且首先通过其相关程序把关方可进行下一步。

2.加强绿化树木控制管理。制定并落实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及随意更换行道树种的制度及管控措施,在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建设或改建、扩建中切实保护大树,杜绝大规模移植大树现象发生。做好原有行道树的保护和新建道路行道树的选定工作,未经专家论证和社会公示,不得擅自更换或确定。

3.推进公园规范化建设、管理。按县城区各个公园的性质,制定完善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规范,使设计建设和养护管理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做到改扩建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配套服务设施经营管理符合《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公园设施完好、运行安全、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公园的公益属性得到切实保障。

4.加强公园绿地应急功能建设。按照绿地系统规划中防灾避险规划专章的要求,合理布局绿地应急避险场所,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置水、电、通讯、标识等设施,在县城区各公园、广场积极推进、完善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的建设工作,确保应急避险场所划定规范、设施齐全、功能完备。

5.加强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对全县的古树名木进行全面调查,做到县城内所有古树名木登记在册,定期检查和跟踪保护,确保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完成对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的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6.推进绿道建设与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落实《绿道规划设计导则》制定绿道管理保护相关办法并严格落实。结合原有道路绿化、防护林地进行改造优化,配套有关设施,打造集公园绿地、防护绿地于一体的生态廊道。

7.推广节约型绿地建设。有针对性地对各类绿道开展节约型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建设一批生态型、节约型、复合型公园绿地,有效降低水、肥和人工的需要。从根本上降低绿地对城市资源的占用,提升绿地的生态效益。在绿地建设中要以植物造景为主,以栽植全冠苗木为主,严格控制大广场、喷泉、水景、大草坪、大色块、雕塑、灯具造景过度等情况。少用外来名贵苗木和大规格苗木,合理选用乡土、适生植物,严格控制反季种植等。

8.推广立体绿化。制定长远的立体绿化规划,发布鼓励立体绿化建设的政策,逐步使立体绿化成为城区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城市的绿量和整体景观效果。

9.做好城市历史风貌的保护。尽快制定县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及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

(四)生态环境方面

1.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对县城自然生态系统进行有效保护,确保其原貌性、完整性和功能完好性,在城市规划修编和城市建设中,要保护好原有生态,禁止人为破坏;做好水体岸线修复工作,水体岸线绿化遵循生态学原则,确保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到80%以上;依据规划推进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做到目标明确、方法科学、成效明显。

2.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乡土、适生植物资源保护和应用工作。完成县城范围内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在绿地系统规划中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专编内容;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确保生物物种总量保持合理增长,重要物种和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积极推广应用乡土植物及适生植物,通过试验推广应用自衍花草及宿根花卉,丰富地被植物品种,持续加大本地植物利用力度,确保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7。

3.加大湿地资源保护力度。按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进行湿地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确保湿地资源保护管理责任明确,管理职能正常行使,资金保障到位。

4.治理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通过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攻坚和河流清洁行动,进一步提升全县空气质量,有效改善河流水质,确保全县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地表水四类及以上水体比率≧60%。

(五)市政设施方面

1.全面提升市容市貌。持续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建成区环境整治有序,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和广告设置等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无违章私搭乱建现象,居住小区和街道环卫保洁制度得到切实落实,无乱丢弃、乱张贴、乱排放等现象。强化商业店铺门店管理,确保其灯箱、广告、招牌、霓虹灯、门楼装潢、店面装饰等符合建设管理要求,无违规设摊、占道经营现象。规范交通与停车管理,确保建成区交通安全管理有序,车辆停靠管理规范。加大公厕建设管理力度,确保公厕数量达标,设置合理、管理到位,设置密度≧3座/k㎡,设置间距满足《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相关要求。

2.完善城市给排水设施。加强城市给水管网建设,确保城市的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到95%以上。加大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持续提高生活污水的收集和处理能力,争取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污泥达标处理设施完备,污水处理污泥达标处置率达60%以上。结合海绵城市理念在新建城区推进雨污分流建设,同时对老城区制定实施雨污分流计划,确保城区旱季无直接向水体排污现象。

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合理布局垃圾处理设施,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积极推进垃圾从源头分类,促进居民生活垃圾减量,提高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

4.完善道路设施。着力完善路面、附属设施、安全设施,提升道路质量和美化、亮化水平,确保道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

(六)节能减排方面

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和节能政策措施,严格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环节管理,提高建筑节能效果,强力推广绿色建筑;推进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开发应用。确保新建建筑100%符合节能标准,努力将全县节能建筑比例提升到35%以上。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全面部署阶段(2021年7月)

1.按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指标体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分解创建工作任务。因创建工作任务繁重及我县创建工作经验、专业人员欠缺等因素,经县政府领导同意,选定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第三方承担创建工作内容、完成时限,并对我县创建、申报工作各环节提供协助和技术指导。

2.召开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推进会,落实指标任务,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目标责任书。

3.各责任单位根据责任内容,对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中的考核指标逐条梳理,制定出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方案,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组织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宣传活动;同时加强引导和舆论监督,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使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活动家喻户晓,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8月1日—2022年6月30日)

1.各责任单位按制定的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创建园林县城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抓好重点绿化工程项目及重点线路绿化提升改造,保质保量按时逐项落实。第三方专业机构按《技术服务合同》约定事项开展,并按时限完成各项工作,提交成果。

2.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进展顺利,每个月组织一次检查,对进度缓慢、质量不佳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难点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3.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各牵头责任单位,进行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申报材料汇编、多媒体影像拍摄大纲的编写及县城创建工作技术报告编制(包括文字材料与DVD影像片),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有批复文件的现行总规、绿地系统规划以及向省住建厅提交创园请示整理,完成主要申报报件材料所需全部材料资料汇编工作。

4.按照创建工作有关要求,收集整理资料,拟写创建总结,提交申报材料,完成申报工作。

(三)迎检阶段(2022年7月1日—2023年7月31日)

1.向省住建厅递交申报材料(2022年6月底前完成);

2.迎接省住建厅初验(2022年6月底前完成);

3.根据初验省级专家指导意见,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申报材料并迎接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前完成)。

   西畴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原则上按以上时序进行全面推进落实,如省、州有新的要求,及时按要求进行调整,不贻误创建、申报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对照任务,落实责任,层层制定工作计划,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创园任务圆满完成。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保持指挥体系上下贯通、协调联动。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服从大局、迅速落实,对照指标,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制度,完善部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对未达到要求的指标和项目,重点部署、重点督办,确保各项主评审不扣分。

(三)确保经费投入。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任务,做好项目经费测算,及时报请县财政纳入预算。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采用BT、认建、认养等模式多渠道解决项目建设经费问题。

(四)强化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突出重点、狠抓进度、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难题。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强化督查督办,做好工作进度督查,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对行动不力、问题较多、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限期整改,确保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顺利通过评审。

(五)广泛宣传发动。各责任部门要广泛组织、精心策划,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反映创建提升工作动态,对好经验、好做法予以正面宣传报道,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影响创建工作全局的人和事要公开曝光,以强大的舆论监督促进创建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到位。

西七城办发〔2021〕8号附件西畴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计划表.xls